第二章(1)
回台北的时间其实不多,顶多就是周末时搭火车回来,短短的两天我总和乃馨及秋樱聚在一块儿,秋樱交了男朋友后,这样的聚会应该会减少了吧,越是这样想,越发觉自己是那样的依赖台北……来台南近两个月,这里的确是一个纯朴、安详……一个让你可以静静思考未来的地方,就像那个不知道名字的热情学长说的,我真的很幸运,成大是个很好的地方哪……和班上同学处得不好也不坏,同寝室的室友也保持相敬如宾的态度,知道她们不讨厌我,甚至可能私底下偷偷猜测我的家世背景,但也绝对不会向前和我攀谈,顶多只到见了面打招呼的程度,不会有人拍拍我的肩膀说杜若芸啊,我们去吃宵夜,这种情况绝对不可能发生在我身上。上课、下课……一成不变生活,不迟到也不早退,考试到了就拿起书本,和我的汉学导读、我的文学史、我的诗经奋斗……对于中文系,我并不特别喜欢或讨厌,虽然和我高中时假想的中文系有很大的出入,我不知道钻研文字学对于成为当代文豪有什么帮助,但也不知道不念文字学、声韵学,不读文选我还能做些什么?每次这个时候我就会想起那个骑着板车,热情的为我开辟通往成大之路的学长,想起他对我说,要好好珍惜在成大的生活……忆起他的声音,我就觉得惭愧。大一上学期修习的二十二个学分里,除了系上的课和共同必修,几乎我没选到什么有趣的课程,每天都在中文系馆打转,唯有在加退选时因为学长姊介绍,阴错阳差地加选了一门生物系的本地植物学,终于使我踏出光复校区,跨过胜利路到位于成功校区的生物系馆上课。老师上课十分有趣,授课的方式是介绍台湾的植物,闲暇之余老师还会带着我们去校园,甚至去菜市场认植物,虽是每个礼拜第一二节的课,但两堂课下来,没有人有一丝困意,反而兴致高昂。或许是老师授课内容并不困难,上课又轻松,许多外系的人修习这堂课,我也不例外,班上近二十个同学,真正生物系的学生却只有五位,开学两个月,约莫是第五、第六次上课,当老师堆满笑容,扯开喉咙向我们介绍植物时,第六个生物系的学生挤了进来。迟到的那位同学叫詹孟佳,个子很小,总是穿著一条洗得泛白的Levi掇牛仔裤,上身穿着白色的T恤,偶尔会在外头多加一件运动外套,不用说那外套一定也是白色的,我从没见过这么喜欢白色的人,就连他的皮肤也白的像纸。詹孟佳的五官我永远看不清楚,他总让前额的浏海盖住半张脸,没有一次上课是准时抵达教室的,总在老师讲课正精采时懒洋洋地走进教室,择一个前排的位置坐下,那样的举动像是要引起班上同学的注意似的,我不喜欢那样,虽然全班似乎都注意到他了。他从不跟班上的同学讲话,坐在座位上的他总是瞇着眼睛,直盯着讲台上滔滔不绝的老师,那模样就像是付了钱来上课似的,一分一秒都不愿从老师身上移开,更别提和我们打招呼或是给予任何一个友善的笑容了,就连是自己的同班同学,他也不见得会说话,大家都知道班上有这么一个人,喜欢穿白色的T恤,生物系二年级,有着蛮富诗意的名字:詹孟佳,其余则一无所知,就连他的名字和系级也是老师点名的时候我才知道的。“生物系,詹孟佳。”他的手臂缓缓升起,我发现他的手竟和衣服一样白。詹孟佳永远维持一号表情,嘴唇抿得紧紧地,看不出一丝情绪,我想老师一定很喜欢他,即使他总是迟到,却不见老师有过任何责难的神情,事实上他该是个好学生,我们去校园认植物时,总见他与老师侃侃而谈,面对植物的詹孟佳,竟比面对人群时有着更多的表情。“中文系,杜若芸。”很奇怪的是,点到我时,我注意到詹孟佳的肩膀总会微微一震,然后倏地转过头朝我的方向望去,好几次因此而与我四目相交,而后他便会飞快的移开眼神,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难道是妳的名字令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电话那头的秋樱兴奋的不得了,对于这种事她可是比自己的功课还要关心。“胡说八道,”我急着否认,“我连他是谁我都不知道,话也没讲过一句。”“那是为什么?”秋樱又开始将昨晚看过的八点档肥皂剧往我身上套,“还是他一直偷偷地注意妳,所以故意和妳选同一堂课,每次上课迟到是为了引起妳的注意……”“林、秋、樱!”“好啦好啦……”秋樱笑着讨饶,最近她的生活是好得不得了,不知道她的成绩是不是也有同样的好运,“我只是希望我的好姊妹也能谈恋爱哪。”“恋爱啊,”我绕着电话线,将它绕成一个个圆,“这需要机会哪……”班上五十个学生里只有十个男生,不是太过脂粉气就是根本谈不来,讲到爱情,我总是这么数落着,乃馨说妳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爱情呢?是啊,我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爱情呢?舒服,首先要给人舒服的感觉,没有压力,就像是那种能让你不顾一切往后倒下的厚实臂膀……“杜大小姐,妳这样形容没有人懂好呗?”秋樱没好气地对着话筒这方的我大喊。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