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外卖

(三十五)外卖

叶凌风听到林珊珊邀请自己上家里吃饭,心中狂喜。

心想自己真是撞了大运,之前一直苦于没有机会勾搭佳人,这回可是有了近水楼台的好机会。

思既如此,他也不客气了,直接追问道:“那,择天不如撞日,要不就后天?”

后天他正好休息,全天有空。

林珊珊也是个干脆的人,既然话都出口了,自然不会反悔,便点点头,心想反正就请他一个,也不会累到哪里去,回头把吴倩那丫头喊过来,让他们好好聊聊,自己还可以去给吴煜送个午饭。

“好吧,那就后天晚上吧。”她心想正好明后天自己先把东西搬到吴煜那边去,再收拾一下,后天晚上在吴煜那儿请客,也不是多大回事。

她甚至还在想,要不要到时候把吴煜也叫回来吃饭,让吴煜先替他妹子把把关。

当然,这一切都是她自己在心里琢磨的,并没有说出来,所以,叶凌风便自以为是地以为,佳人后天晚上有约,只约了他一个人,还是在家里。

不禁心神荡漾了。

结了账,叶凌风热心地要帮林珊珊把东西搬到车上去,林珊珊觉得自己已经欠了人家大人情,不愿意再劳烦他,便委婉地谢绝了,自己推着推车去往停车场。

下了停车场,正推着车找自己的停车位,突然,前方一辆车的车灯突然亮了起来,照得她几乎都睁不开眼。

她下意识地用手挡了一下眼睛,正在想谁这么缺德,就听见一个熟悉的尖细的声音传来:“珊珊姐,是你啊,怎么跑这里来买东西啊?还是一个人?怎么,未婚夫都没时间陪你么?真不是我说,你那未婚夫也太不像话了吧,这还没结婚呢就这样,结婚了以后,怕是都不归家了吧?”

这种说话欠抽的口气,不用看都知道是谁。

林珊珊在心里叹口气,心想今天自己真是和极品犯冲,怎么又遇上李冉这个神经病了。

睁开眼一看,果然,李冉正坐在面前那辆宝马X1里面,得意洋洋地看着她呢。

那副趾高气昂的样子,实在是,怎么看都想用五指山来招呼。

不过碍于她此时推着这么多东西,这里又是停车场,看热闹的人挺多,自己刚才才被迫出了一次风头,不想再成焦点,挫了挫后糟牙,还是决定直接眼不见心不烦当她不存在算了。

这么想着,便假装没听到一般,径直推着车往前走,谁曾想,对方看她不吭气,还以为她是被自己戳到痛处,无言以对了,更加来劲了。

“珊珊姐,真不是我说你,你那又穷又挫的男朋友,要来做什么啊?女人啊,还是要现实一点,爱情可不能当饭吃的。你看看我,穿着巴宝莉开着宝马,再瞧瞧你……你说你就算长得比我漂亮,又有什么用。”李冉明知道林珊珊是个爱情至上的人,故意想拿话激她,她就看不惯林珊珊得意的样子,老想给人心里扎一根刺。

谁曾想,这回她却是打错了算盘。

就见林珊珊不慌不忙地推着车走到了侧前方一辆黑色的悍马跟前,淡定地打开了后备箱,开始往里面放东西。

李冉突然瞪大了眼,剩下还没出口的讽刺全部卡在了喉咙里。

“不可能!”她一脸不敢置信地看着林珊珊头也不回地关上了后备箱的门,豪迈地跳上了悍马的驾驶座,然后发动了车子,扬长而去。

这脸打得可真响,李冉眼珠子都快从眼眶里脱落了。

不可能!怎么可能!

之前明明记得林珊珊的小男朋友是开着几万块钱的小破车来接她的,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换成悍马了?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不过,贱人的思路就是不一样,她转念一想,又自我安慰道:“切,林珊珊,还以为你有多清高呢,还不是这么快就傍上金主了,还成天装得跟圣女一样,呸!”

这就是自己做了婊子就见不得别人是白莲花,她自动把林珊珊脑补成和她一样傍了金主,当然,没有去想林珊珊是不是嫁了个有钱人,是因为她潜意识里就不希望林珊珊比自己过得好。

自己都只能给人做三,她林珊珊凭什么这么好命就能够嫁给有钱人?不,她就应该嫁个穷小子,过一辈子穷日子,或者找个又老又丑的死老头当金主,总之不能比自己过得好。

这就是贱人的心态了,不管我过得好不好,你都不能比我好。

而林珊珊此时并不知道李冉在心里如何恶意揣摩自己,不过她能想象李冉磨牙的样子,知道对方要不好了,她浑身都舒坦极了。

这可不是她故意打脸,而且对方自己找上门来的,不打白不打。

只是,她回头一想,又觉得吴煜这辆车有点太高调了,自己以后还是少开出去到处晃的好。

林珊珊一辈子靠自己惯了,并不习惯于用别人的东西给自己绷面子,虽然那个别人马上就要变成她的老公,但是她也更习惯靠自己的本事去打脸。

回到丽苑先去了吴倩那里,发现吴倩已经回来了。

她大小姐正在兴冲冲地整理东西,看样子是先搬了一些私人用品过来。

看到林珊珊提着大包小包走进来,吴倩不仅目瞪口呆:“你这是打劫了超市么?”

林珊珊白了她一眼,不客气道:“还不赶紧过来帮忙,我都快累死了。”

“你早该给我打电话让我来帮你啊,都搬回来了才说。”吴倩赶紧上前接过她手里的购物袋。

”我不知道你回来了啊。“林珊珊心说,谁知道她大小姐这么积极,他们前脚刚走,她后脚就撵回来了。

“托你们的福,我爸妈让我过来帮你们拾掇拾掇房子,看看有什么需要添置的,顺便跟你交流感情呢。哈哈哈哈,我终于自由了。”吴倩笑得好不开怀,之前对于她要搬出来,她爸还满心不愿意,她妈虽然嘴里不说,心里也是舍不得。

这会儿她哥要结婚了,一想到她哥那个加班狗的死样,都知道她哥是指望不上,吴家二老身为家长也不好插手,又不可能让人家姑娘自己一个人张罗。

便全权委派给她,让她帮着林珊珊拾掇拾掇房子,看看有什么需要添置的,或者要改动的,都由她全权代表吴家人处理。

那房子本来不是吴家给吴煜准备的新房,而是买给吴煜做单身公寓的,吴家给吴煜准备的新房也是一套别墅,还没有装修,原本想的是等儿子结婚之前再装修,谁曾想吴煜结婚结得匆忙,便只好先在这套房子里先过渡一阵子,等日后吴煜空下来了,小两口再慢慢商量着如何装修那套别墅。

吴家家大业大,不差钱,对儿子儿媳自然也不会吝啬。

为此,吴家老爷子还专门又扔了一张黑金卡给吴倩,让她转交给林珊珊,就算是吴家的一点心意,让她自己去采购一些需要的东西。

可是,当吴倩把黑金卡拿出来,顺便转达老爷子意思的时候,却被林珊珊给拒收了。

林珊珊摇摇头:“这卡你拿回去,我不能收,既然我是嫁给你哥,那么这个房子日后也是我家,我自己掏钱给自己家里添置东西也是理所应当,再说我也不是没有钱,你知道的,我这几年也算是小有积蓄。”

吴倩原本还想多说什么,但是她太了解林珊珊了,知道林珊珊的自尊心是极强的,而且只要对方认准的事情,十匹马也拉不回来,就懒得费这口舌,准备回头交给她哥去处理。

这种糟心事还是让她哥去操心吧。

正琢磨着呢,就看见林珊珊急急匆匆提着她的大包小包冲进厨房,吴倩诧异地跟在后面吆喝:“怎么了?晚上在我家没吃饱?还要做什么?”

林珊珊头也不回,也不怕吴倩笑话,实话实说道:“给你哥煲点汤顺便做点小点心当宵夜,回头跟我一块儿送过去啊。”

吴倩一听,咂着嘴啧啧不已:“我哥真是好狗命,祖上冒了青烟娶了个这么贤惠的媳妇儿。“

说得好像你哥的祖上和你不是一家似的,林珊珊已经吐槽无力了。

利索地从购物袋里掏出棒子骨之类的食材,洗洗刷刷赶紧给炖上,又开始忙活着做点心。

之前在超市里就想好了,既然要做宵夜,就不能只做吴煜一个人的,毕竟又不是他一个人在加班。

更何况刑侦大队的人都不错,特别是金莎,对自己多有照顾,不能顾此失彼,做一个人的也是做,多做一些也并不如何费事,还能顺便帮吴煜收买点人心,何乐不为,这种举手之劳的事情,林珊珊很乐意去做。

想到刑警队都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居多,不能光吃点心,肉食也不能少,便又弄出压力锅,倒入卤肉香料和现成的卤水,准备做点卤菜,再配点蒸饺。

吴倩看她如此忙活,又是炖汤又是卤肉又是包饺子,禁不住咋舌:“你这是要顺便出门摆摊啊?做这么多?”

林珊珊白了她一眼:“莎姐她们对我们也不错,不能厚此薄彼啊,再说了,他们那么多人一起加班,难不成你哥一个人吃,别人都看着啊?”

吴倩却在心里窃笑,心说哥你完蛋了,这顿宵夜一送出去,你手下的人全部都要叛变了,回头都是珊珊的暗线了。

事实上,吴倩猜得没错,当她和林珊珊提着几大口袋的食盒,端着一大锅当归红枣猪骨汤送去刑警队,刑警队的人真的集体叛变了。

刑侦大队今晚全体加班,吴煜也和他们在一起。

刑警队的头头脑脑没一个缺席,都要亲自督阵,毕竟今天的这个案子闹得挺大,社会影响也很不好,必须要尽快查清案情,理清因果,给公众一个合理的交代。

看大家都挺辛苦,今晚必定要忙个通宵,吴煜便大手一挥,准备自己掏腰包给大家叫外卖。

谁知,金莎突然走进来,喜笑颜开地对他说:“吴队,不用叫外卖了,嫂子刚送了自己做的宵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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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警官,余生请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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