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晚上(1)
从北海到东山,那些人们挖掘出来的苦路曲径上,就只能容纳妖魔鬼怪。他甚至不曾碰到那根白头发。一九一五年,他曾得到军部颁发的嘉奖令和一笔捕获敌兵的奖金。他一共逮到三个。第一个是在香槟省,他双手高举过头,一撮黄发垂落在一只眼睛前,二十岁,会**语。他说——他究竟说了什么?别被线绊倒。另外两个守在一个垂死的同袍身边,看着他咽下最后一口气。已死的士兵肚子里塞着炮弹的碎片,在刺眼的阳光下,闪着光芒。他们在一辆半烧毁的有篷推车下,戴着绣红边的灰色船形帽,用手肘支撑着身体爬行,那天的阳光很强烈,他们头上的帽子竟未脱落。那是在什么地方?只记得是一九一五年的夏末,在某个地方。还有一次,他在不知哪个小村庄的火车站下车,月台上有只狗,对着士兵狂吠。二一二四号从前是个生性活泼、身体健壮的汉子,他肩膀宽阔结实,由于青少年时代从事些粗重的活儿,他看起来比实际矮一点儿。他年轻时无忧无虑,怀着冒险犯难的精神,曾到新大陆去碰过运气,做过伐木工人,赶过大车,也淘过金。现在,他刚好满三十七岁。别人告诉他,他之所以那么背运,是因为穿了那双倒霉德国大兵的军靴。他一字不疑地完全相信了。他从死去的敌人脚上脱下那双军靴,一方面是因为死人再也用不着,另一方面是他自己的鞋子已经破烂不堪,而在夜间值勤巡逻时,实在需要一双塞着稻草或报纸保暖的靴子。结果在驻扎在一间学校的时候,他们却说他蓄意毁伤自己的肢体,判了他自残的罪名。还有一次,他喝醉了酒,跟一群士兵闹出一些事情。那次算他倒霉,他没话说。可是说他自残,他不承认。他被褒扬过,一向都很努力地做个好士兵。现在横祸从天而降,他实在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他走在队伍的前头,因为他是五个人中年龄最大的。他的宽肩绷得紧紧的,身体前倾,在那些沾满泥巴脸孔的注视下,踏着战壕里的雪水和泥泞往前走。第二个编号为四七七,这个双手被绳子反绑在后的士兵,也是从塞纳河另一个征兵处调来的。他胸前还戴着一块刻有这个号码的铭牌,可是其他的个人物件和证章都被搜走了。现在他外衣和军呢大衣的口袋里空荡荡的,一无所有,就跟其他四个兵士一样。他在刚走进战壕时摔了一跤,衣服全部被雪水浸湿,现在包在身上,冷彻心骨,可是这一跤跌得是福是祸也很难说。过去几天来,他左臂痛得让他坐立难安,现在透身的寒冷不但麻木了他的身体,而且让他的精神得到片刻的纾解,把无可名状的惧怕暂时埋在心底。他不知道他究竟朝着什么走去,但是隐隐约约感到他正走向一段梦魇的尽头。在噩梦开始前,他还当过下士。他本来是不愿意做的,因为他最厌恶任何职衔名称,可是,他们那组的大兵非要他当不可。他坚信将来总有那么一天,所有的人都会平等自由。他入伍以前是个焊接工,跟妻子和两个女儿住在巴黎郊外的巴尼厄镇。他脑袋里装满了一堆跟世上所有工人相关的谚语俗语,全是描写他们的美好远景。他可以倒背如流,因为这些句子已经跟着他三十年了。他父亲也一样,他那喜欢对他讲述好时光的父亲,把这些俗语谚语也背得滚瓜烂熟。他一直都知道,在他父亲遗传自他祖父、而他又遗传自他父亲的血缘中,已存在了这样的观念:穷人用双手制造大炮,然后有钱人做军火买卖,要穷人自相残杀。他想让所有人都了解真相,所以走到任何地方,不管是营地、谷仓、小村庄的咖啡馆,他都滔滔不绝,一直讲到咖啡馆的老板娘点起了石油灯,讲到村里的警察来请他回家。警察说,他知道他们都是老实人,但要他们理智一点,该回家时就应该回家。他口才不算好,解释得也不够清楚。他的听众们生活在苦难和赤贫中,平时惟一的慰藉就是杯中物。酒让他们消愁,使得他们眼神迷茫涣散,头脑模糊。所以,他就更不知道该如何跟他们把道理讲清楚了。圣诞节的前几天,他站岗的时候,听说了某些人做了某些事的传闻。他立即把枪上了子弹,连看也没看,想也没想,飞快朝自己的左手射了一枪,他当时只想跟那些人作伴。在那间他被定罪的学校教室里,因同样罪名受审的一共有二十八人。他很高兴,甚至感到骄傲,居然有二十八个“同志”。虽然他再也见不到这一天了,因为那将是他最后一次见到生命中的夕阳,但他知道这一天终会来临。总有那么一天,所有的法国人、德国人、俄国人,还有那些“传教士”,没有人会愿意再为任何事情拿起武器。至少他是这样相信的。他的眼睛是蓝色的,一种非常淡的蓝色,布满稀稀疏疏的小红点,像所有的焊接工人一样。第三个人来自多尔多涅省,胸前识别证牌上的编号是一八一八。当他拿到这个号码时,摇着头显出一种困惑的神情。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每次分配到的餐厅或宿舍的橱柜号码都是十八,从无例外。从他开始会走路起,就拖着沉重的脚步。现在穿过战争的泥泞以后,他的脚步越发沉重了,人也变得更有耐心,更顽强了。他也是把枪上了子弹,然后朝自己右手射了一枪,因为他是个左撇子。跟四七七号不同的是,他开枪时没把眼睛闭上。他不但没闭上眼睛,而且像做其他事一样,全神贯注地执行了这个任务。没人了解他那超越现实、全神贯注的眼光,那是孤独者的眼神。长久以来,他独自进行一场私人的、无人参与的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