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轻的抚摸》第三章(1)
“下面请出的模仿者是本市电台著名节目主持人思宏,他的模仿对象是上世纪风靡上海滩的歌坛巨星——胡蝶女士!鼓掌欢迎登场!他献出的歌是,《夜来香》!”随着模仿秀主持小姐声落,丝绒帷幕徐徐拉开,天幕出现当年的黑白影片,影影绰绰间,一位淑女细眉若黛,身着紧腰身高开衩旗袍,脚踩绣花缎面软底鞋,春柳临风,樱口未开,已是满堂博彩,闪光灯嘁哩咔嚓……段思宏惊醒,一头大汗,扑向一声接一声响的电话闭着眼“喂”了一声。是妻子黎云打来的,告诉他本来不想这个时候打电话,忍了好几忍,还是没忍住,报纸上的报道让她无法自制。他迷迷糊糊,嘴里“嗯”着,脑子还过着梦。“连这么点儿做女人的机会都不给,这夜叉!”撂下电话他继续睡,猴急着不为别的,就是续那半截春梦,可惜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梦的入口。一般这一觉都是在午后四点左右醒,然后拎着篮子去菜场,吃完晚饭,再打点齐第二天早餐,才敢去上班,十几年如一日,昼伏夜出。用他的话说,把黑暗留给自己,阳光洒向人间。门锁轻轻地一响,女儿樱桃放学回来,捏住他鼻子弄醒他。女儿今天也显得与素不同,调皮撒娇,一大摞作业本堆到面前,说是受全班同学委托,在每个本子上签名。在学校,老师课间朗读了报纸,他已经成为崇拜偶像。“老师说你是罗盛教式英雄,罗盛教是干嘛的?”“哇,那可抬举我了,罗盛教是国际主义英雄,五十年前,在抗美援朝战场上跳进冰窟窿救起朝鲜儿童壮烈牺牲。我么,无非做了一点儿积德行善的事。”“小孩活了吗?”“回头我打电话问问。”段思宏看看表,又到买菜时间,他恳请女儿先放他去菜场,吃过晚饭一定悉数全签。露西在阳台上见他起床,恭身问候:“早晨好。”它是一只来自澳大利亚的鲑色鹦鹉。“你好,露西。”他喂了它几颗葵花籽,又往盂儿里续了些水,刚要离开,它用喙叼住他衣肩。他只好又陪它玩了一阵。菜场离家不远,路上他买了一份晚报,上面不但载了文章还有他大照片,他脸盘发烫,赶紧戴上墨镜。“嘿,师傅!”小贩都这样叫他。他跟他们嘻嘻哈哈,讨价还价。一般说,他先转悠一圈,问清当天牌价才下手。日子久了,小贩都摸准他。“大哥你可真会捡,把最好的菜都捡去了。搞对象是不是也这么会捡,嫂子肯定是绝代佳人。”卖西红柿的女人说。他把挑出来的西红柿放进塑料袋,不要那些个儿大、红透的,那是化肥催的,看着甜吃着酸,专挑中留个儿,不那么漂亮的。“还用你说了,媳妇精不精,看看爷们儿身,对不对?”卖罗卜的说。“我穿的可一般呀。”“够可以的啦!甭看我卖菜,眼睛一打,九八不离个十。”“是吗?”“绝对错不了,您是精明人。您屋里的,是个专管精明人的精明人。”“说得好,一看也是熬过来的。”他买了菜,回到家。刚淘米洗菜电话铃就响起来,母亲在电话里说二姨从山东出差过来,非要见一面。他说要上班,改天。母亲说:“你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告诉你,你就是当上国家主席也是我儿子,少废话!”没容再说挂上。樱桃学着黎云口气说:“怎么啦大孝子?”他只好把洗了一半的菜放进冰箱。樱桃死活不肯走,非看他把作业本签完:“哼,我知道你怎么想,少骗我!”他手下一通龙飞凤舞,扔下笔,满头大汗。“当名人不容易吧?”女儿得意地扇他一个后脑勺,又揉揉。他出门前换了真丝细条纹T恤衫,配上相应的漆光蛇皮窄腰带,朝后背的头发上喷了胶,香水自然是少不了的,左边三下,右边三下,嘴里一块口香糖,这样说出话来才是薄荷味。“你呀,比女人还磨叽。”樱桃等在门口,学着妈的口气。到了地方,黎云在厨房忙得团团转,他赶紧接过围裙。要搁平常她早甩脸子,今天却趁人不注意在腮帮子上锛了一口。姨见外甥,搓手地乐,不停数落他小时候的淘气事。老家叠成方方正正的小米面煎饼和黄灿灿的油炸散子,加上黎云从超市采购的大包小包,经他小显身手一弄,七晕八素一满桌。段母望着儿子里里外外,锅碗瓢盆叮叮当当,也掺和夸儿子怎么怎么能干,小时候性格怎么腼腆,家里来客人从不上桌,偏爱钻厨房,特别爱干那些谁都不愿意干的活儿:擀面条,包饺子,刮鱼鳞,桌上给男人留的位置有他,可怎么叫都不肯去,非得混在大妈大姨一群老娘们中间吃剩的。“吃饭的时候还不老实呢,把这个辫子打开再编上,又非得给那个梳头,一遍遍地可仔细哩,那个细份劲儿,宁可不吃不喝,不管你乐意不乐意,就喜欢干这个,丫头都比不了。”“怪不得成天价扯着我梳头呢,原来是劣根难改。”樱桃说。“那可不一样,你爸那是疼你。”当奶奶的说。“够疼的,每次都揪下好多头发。”“这爷儿俩到老为头的事拌嘴,一个不要梳,一个非得梳……”“去去去!”“别闹,烦不烦!”人们都不明白段思宏干吗突然拉下脸。黎云赶紧圆场,说:“妈您接着说,还有哪些见不得人的,就着他一夜成名全抖落出来,也好杀杀威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