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辩论的话题(2)
与“花辩”相比较,有时候从台湾地区来的辩论队伍朴实无华的辩风、幽默生动的语言、临场发挥机智的妙言妙语,往往给人耳目一新的惊喜,这种辩论,我称之为“素辩”。但是从比赛结果来看,“素辩”遭遇“花辩”时,后者胜出的概率却还大一些。这是因为“花辩”的另一个特点在起作用:“花辩”一般都会为自己的立场设置一条固若金汤的逻辑底线,尽管面对一个充分辩证的辩题,任何只站在一方的逻辑都是不全面的,但是花辩的高明之处在于总是会寻找到一个价值立场,来弥补自己逻辑上的漏洞。当自己的逻辑被攻击时,价值就可以跳出来阻挡对方的进攻。这个策略本身是没有什么好值得质疑的,但是在辩论中辩手过分依赖逻辑+价值的“黄金组合”时,特别是如果辩论的内容大部分是在价值层面上展开时,辩论有很大可能陷入到某种形式语言暴力的滥用中。举一个典型的例子,面对“加强环境立法会促进还是会阻碍经济发展”这样一个命题,正方的逻辑可以是:加强环境立法——保护资源和环境——带来更大的经济发展,反方的逻辑是:加强环境立法——限制对环境资源的使用——对经济发展带来客观的限制作用。反方的逻辑漏洞在于:对经济发展短期的限制,从长远来看会促进经济的发展。因此反方把用于弥补逻辑漏洞的价值设立为:对经济发展短期限制导致的成本的承担者与未来长期的获益者并不必然是相同的,因此必须承认牺牲者短期遭受的经济发展不利的后果,否则无法实现应有的社会公正。这个看上去颇为复杂的价值在辩论中可以被简化抽象成为:加强环境立法,依靠环境资源生活的穷人会更贫穷,这就是对经济发展的客观阻碍。有了这样一个看上去无法辩驳的价值后,在辩论中,反方一切攻击、防守的立足点都可以放在对弱者的保护这样一个简单的思维定势上,再加上鲜明、极端的例子,对对方逻辑的极端归谬,反方明显由于占据了道德上的优越地位从而在辩论中抓住了主动。然而这样的逻辑和价值的设定,事实上是一种巧妙的篡改辩题的方法,或者说,是把辩题的重点巧妙地放在了一个可能并非解决问题的关键因素上。之所以这样做,首先是为了满足己方获得更多话语空间和话语正确性的立场,其次也是因为在一场短短的辩论赛中,在每个辩手仅有2到3分钟发言的时间里,想要把现实中或者哲学意义上一个辩题的丰富内涵和其中复杂的相互作用剖析清楚是不可能的。因此,从取胜的功利角度出发,必须把辩题本身可能复杂的、多层次的逻辑和价值选择简化成一个主谓宾俱全的简单句,把复杂的制度选择简化为一个简单的非此即彼的价值判断。事实上,这也可能正迎合了大众的需要,在短短的时间内,事先对问题背景一无所知的大众需要能够迎合他们常识判断、易于理解并产生认同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