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望的起点(1)

欲望的起点(1)

他们从地球的四角迢迢而来,顶礼这位尘世的仙真。——威廉·莎士比亚(1564~1616)不管世界怎样多元化,无论语言障碍有多深,无论宗教信仰有多不同——多数文化中吻的方式都大同小异,不是这种,就是那种。有些吻得适度,有些吻得热烈,有些吻得狂暴,有些是又吸又咬的,有些干脆就不用嘴来亲吻。波利尼西亚人、毛利人和因纽特人就更喜欢用摩擦鼻子来表达感情。更有甚者,厄瓜多尔西部萨亚帕印第安人保留地的人在问候时,简单地闻一下朋友的手就行了,而对于新几内亚的部落成员来说,“吻”别只需要把手放到同伴的腋窝里,然后自己闻闻味就行了。既然亲吻在人类社会中几乎是非常普遍的,那么,为什么亲吻还会因文化不同而形式各异呢?对很多人来说,无论是以社会标准来看,还是仅仅采用私人标准,亲吻都是能给人愉悦的恰当的行为。我们常常通过亲吻,表达我们对社会团体中某些成员的赞赏和尊重。亲吻不仅加强了我们和他人的关系,亲吻也预示着更深层的情感沟通。接吻行为也不见得对人人都适合。在非洲某些部落里,接吻因为身体部位要接触,所以被认为是不干净的。比如说,南非的桑格人就从来不接吻,至少是不用嘴接吻,哪怕只是仅仅看了一眼正在接吻的两个人,也会让他们感到恶心。南非的车娲部落的人,第一次看到欧洲人亲吻时,感到非常厌恶,认为那是在“彼此吞咽肮脏的唾沫”。缘何如此?这是因为在某些部族的心目里,嘴是灵魂的栖息地——生命之泉的象征。倘若一个人不加小心,灵魂就会受到玷污。某些非洲文化中,如埃塞俄比亚的摩西和卡罗两个部落,都认为嘴唇是淫邪的,但是,他们也需要用嘴唇来互相挑逗。这些部落都以他们传统的唇饰闻名,以拉长、刺穿和毁伤嘴唇为美,即便是他们愿意接吻,嘴对嘴对他们来说也很难做到。在北欧,有些芬兰人喜欢男女混浴,却仍然视接吻为亵渎神灵。在亚洲,大多数人在公共场合回避所有的亲吻行为,因为这违反了他们心目中凡事要节制的原则。在日本,人们如果接吻是不愿意被人在街上撞到的,他们视接吻为一种极其慎重的行为,只有在卧室这样的地方才好进行,而在正式场合,他们是用礼貌的鞠躬代替亲吻来表达彼此间的致意。还有一些地方,包括新西兰的毛利人,婆罗洲和西伯利亚的某些人群,吻这个词的意思实际上就是“嗅”,亲吻行为在他们看来是朋友间、亲属间或情侣间“灵魂的交换”。在所有对吻的记载中,描述得最为详尽的也许就是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英国社会人类学的创始人,他因首创田野调查法,也就是众所周知的“参与观察方法”而受到后人尊敬。)。1929年,他在南太平洋的特罗布里恩群岛做田野调查,记录了当地人花很多时间玩的一种“野蛮的”鼻子和嘴的游戏。马林诺夫斯基在《野蛮人的性生活》中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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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吻之书》教我们学会用嘴唇表达自己最强烈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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