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故人相见
(有点烦恼,感觉前一章原著用的太多,我会改变的。这本书原著就是这种风格,不好删改。)
远征军啊......不要紧的,我只是进去看一眼而已。”随后响起的声音干净清澈,说不出的柔和悦耳,仿佛夏日阳光午后的一道微风吹动了水晶风铃。
“如果您坚持的话,那么给老奴一点时间,我把里面的远征军和血奴都清扫干净,您再进去吧。”
“不要!我只是看看,没必要杀那么多的人!”
“......好吧。”
听到这里嬴寒的一直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
这时酒吧的大门无声无息地化灰湮灭,厅内的温度突然降了十几度,所有的人,包括远征军战士们,发现自己突然失去了行动能力,只有眼睛能够转动。
一个少女走进了酒吧。
她的身材略显纤弱娇小,黑色修身的大衣将那张绝色的小脸映衬得仿佛泛起了一层柔和光芒,宛若最上等的瓷器。她有着一双大大的眼睛,清丽而且纯净。那是一双根本不属于这个混乱、血腥且肮脏世界的眼睛。
当她走进来时,整个曼殊沙华突然变成了人间净土,不再寒冷,不再肮脏。所有的变化,都来自这个神秘的少女,她似乎有洗涤灵魂的强大力量。
她好象异常强大,却又象无比柔弱,仿佛只要荒原上一阵风掠过,就能把她吹得碎了。在看到她的瞬间,许多人居然会有莫名心痛,就象这个精致纯净的女孩随时都会?陨落。嬴寒此刻心里只有一个词语“It-sbeautiful”。
她的目光缓缓扫过酒吧中的每一个人,每一个角落,任何细节都没有放过。在看到嬴寒时停顿了一下,嬴寒小心脏扑通扑通差点跳出来。
而在看到千夜里,她的目光微微一亮,透出一丝惊喜,但随即又暗淡下去,轻轻叹了口气。这让一直注意的嬴寒是一个羡慕嫉妒恨啊,难道这就是主角光环吗?我堂堂一个四级高手比不上一个二级血奴,没天理啊。
不过他这些心声恐怕少女是听不见了,她轻声说:“我以为叫曼殊沙华的地方,会有些不同......唉!也许是我多心了。走吧,王伯。”
随着少女的呼唤,一个满头如雪银发的老人悄然出现在她的身边。他其实一直站在少女身边,只是所有人都下意识地忽略了他的存在。他正是让嬴寒感觉到深不可测之人,在他面前嬴寒提不起一点反抗的心思。
老人向千夜看了一眼,对少女说:“这里不过是间普通的酒吧,和所有酒吧一样藏污纳垢。也许他只是凑巧知道了这个词,根本不清楚它的真正含义。”
少女裹了裹大衣,轻叹道:“也许吧!不过,能够在遗弃之地看到这个词,总是一个小小的惊喜。”
王伯露出微笑:“难得小姐喜欢,那就让他分享一点您的喜悦好了。一个幸运的小子,呵呵。”
“是啊,是一个幸运的家伙呢!”少女轻声说。
少女离开了酒吧,老人则拿出一个黑丝绒的小袋子,放到了吧台上,对千夜意味深长说:“既然你让小姐心情愉悦,那不管你身上有什么,都值得奖赏。这是你的了。”嬴寒倒是听出来了他的意思,看来他是看出千夜的身份了,只是一只蝼蚁人他提不起动手的兴趣而已。
当老人离开之后,酒吧里的人才恢复了行动能力,可是人们依然象是被石化,都忘了移动和说话。刚才那不能动,也不能说的经历,宛若梦魇。而少女则是梦魇世界中惟一闪烁的光。
千夜脸色苍白,他的手按在老人留下的黑丝丝袋上,过了很久才打开往里面看了一眼......
酒吧里许多人都对黑丝袋中的东西有些好奇,探头探脑的,有不少人都露出贪婪神色,可是却又不敢真的凑到前面去。好奇心和贪欲虽然会让人们变得大胆而疯狂,但是在绝对差距的力量面前,人类又会很好地收敛起来。
而帝国军的战士们放下只吃了一半的食物,默默整队,押送着血奴们离开酒吧。
一名帝国军士兵走到吧台前,冷冷地说:“小子,你运气不错,不过刚才那老......”
他本想说“那老头给了你什么,拿出来看看?”但话才说了一半就被刘江打断。
中校竟然直接将一个帝国金币放在吧台上!
他沉声说:“这是饭钱。你的运气还真是不错,讨到了大人物的欢心。从今以后,远征军这边绝不会有人打扰你的生意。不过如果你改了主意,随时都可以到远征军的要塞来。记住我的名字,我叫刘江。你可以去找楚雄,也可以来找我。”
千夜思索着什么,慢慢地说:“谢谢,我......会考虑。”
刘江点了点头,招呼一声“走了!”就带着远征军战士离开了酒吧。
此刻已经入夜,天空中那轮巨大圆月,月色绯红如血!
千夜提前关了酒吧,并且免了今晚所有人的酒钱。人们受了惊吓,也想要早点回去休息压惊。
夜渐渐深了,小镇中逐渐安静,人们次第进入梦乡。
“蹬,蹬,蹬,”脚步声传进千夜的耳朵,他立刻警惕起来。嬴寒直接走进了门还没有修复的酒吧里...
一分钟后...
“怎么,连我都不认识了吗?刚刚见面就这么热情啊?”嬴寒看着身下已经被制服的千夜打趣道。现在的千夜才两个原力节点,想要反抗战力直追六级战兵的嬴寒根本不可能。
千夜也放弃了挣扎,被嬴寒放开后抱怨道:“这才一年时间你就冲破了两个原力节点,真是个怪物。”
嬴寒也不解释,假装疑惑的问道:“你怎么跑到这个鬼地方来了?黄泉毕业的人不应该以调酒为生啊。”
千夜听后犹豫一下还是决定告诉嬴寒自己变成血奴的事情,毕竟现在他必须要喝上几滴鲜血才能够平抑身体内的嗜血本能。然而在最初的时候,千夜可以不靠任何东西就扛过嗜血饥渴。但三个月前开始,他就需要舔食一滴鲜血才可以压住饥渴。到了现在,千夜需要接近一勺的鲜血才能够骗过身体,让饥渴平抑。
可怕的是动物的血已经逐渐失去效果,人类鲜血的诱惑力则成倍增长。按照这个趋势走下去,千夜估计自己最多再能够坚持一年。虽然他这些曰子的顽抗已经堪称奇迹,但是前路依然黑暗的没有一丝光亮。
前路无望,能在最后的日子见到挚友,千夜已经很满足了,不过遗憾就是没能见到当初带他离开垃圾场的那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