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氏笔划(3)

姓氏笔划(3)

同事之间嘛,必要时得开开玩笑,于是我就开玩笑:“小金的刀法叫——千金散尽!”我记得他夕阳下那阵阵金光闪耀的刀风。千金散尽,用来形容小金刀法的豪爽。可千金散尽还复来——招法中也隐藏寓意。刀能放不能收,不算好刀!小金的快刀收放自如,能看出这点,才是我慧眼识货的本事。可惜,满桌皆醉,没有谁听出我这两句话的深意!——有时候我一个人禁不住想:究竟快刀好呢,还是慢刀好?究竟小金的“千金散尽”厉害,还是我的“抽刀断水”略胜一筹?——没有答案。我跟小金姓氏不同,性格不同。我长他十岁,彼此又是兄弟,当时我想,我们不会拔刀相向,也就没有机会比试一场,反正各人乐得其所吧。咳,说远了。说到底,我们两个是连名字都不被人记住的捕头,我们使的刀,也是普普通通的朴刀。……天下还有更厉害的刀…………不仅仅是一把刀,而是千把万把刀!一门刀!那时候,我已从京师调赴了小小的县城,时间一晃,不知不觉已在小县城里干了三年。县城很普通平凡,离京师也就几百里。然而那境内藏着天下最可怕的刀。我是慕名而去的。不要忘了我姓刘,立刀刘,我姓氏里流淌着刀的血液!我渴望见识一下最可怕的刀法。但三年过去,我才发现仅凭我一个人,根本见不着。因为在对方核心的刀法外围,还有许许多多的刀护卫着。与对方相比,我手下的大狗、二马、屎坨子完全是窝囊废。好汉难挡众拳,个人难敌江湖啊!于是我想到了小金——以小金的脾气,不管是捕头还是捕快都干不长。我派人打听,果然得知没有我的庇护,小金在京师混不下去,沦为闲人。我便写信去,请小金来帮我。我告诉他,就像原来一样,我做正捕头,他做副捕头。因为,我们是兄弟!小金来到县城那天,满城晚霞,天空像被血染红了。街红,人红,风也红。我抱着刀,慢慢站在衙门口看他过来,不由暗暗心惊:难道召来小金真是一个错误,会给他带来血光之灾?小金却满不在乎,远远一笑:“兄弟,我来了!”“各位,见过金捕头。”我不动声色,朝身旁的大狗、二马、葫芦和屎坨子等人吩咐。屎坨子赶紧按我事先叮嘱,捧上了一柄带鞘朴刀。“这是衙门里找到最快的一把刀,比刘捕头使的都强!”屎坨子奉承道。小金哈哈一笑:“我大哥的刀,根本不出鞘,要他拔刀比脱裤子都难。”大狗、二马、葫芦、屎坨子等都一阵爆笑,觉得小金风趣可爱。小金和他们顿时混了个自来熟。“大哥,我从京师来,就拿这把刀来招待我?”小金又朝我笑。“不,弟兄们商量好了,晚上去牡丹坊给金捕头接风!”大狗说。“这才是好兄弟!”小金笑道。牡丹坊,是城里最好的妓院。大唐治下,不能没有捕快,同样也不能没有妓院。待吃完,喝完,玩完,第二天见过县太爷,小金就做起了金捕头。两个捕头,两把刀。要面对千把万把刀。那些刀,合成一门,令天下捕快闻风丧胆!——“飞刀门”。我转身望去,晚风呜咽中,天边残阳似血,殷如刀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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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连载武侠巨著:《十面埋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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