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谭梅,觉得我们是两代人(2)
收拾完屋子,自己也NFDA1饰了一番,穿上崭新的衬衣,做了一个自认为很“帅”的发型,和谭梅一大早就到火车站。等了将近一个上午,那趟火车上最后一个乘客都走了,也不见丈母娘的身影。那时也没有什么电话手机,急得我和谭梅团团转,最后没有办法又跑回“兰战”。刚一回来,就看到丈母娘站在兰战的门口,笑呵呵地等着我们呢!和丈母娘见面后,我将她接到父母的家里,双方的老人没过三分钟就聊得热火朝天,我妈妈和她妈妈,竟然很快地以“亲家母”相称。这样“一见钟情”的相亲可把我美坏了,赶紧在厨房里煎炒烹炸地忙乎起来。不一会的工夫,七碟八碗地做了一桌子的菜。那天的事情成了我们家庭中一段快乐的记忆。从那天开始,在我的心中,谭梅就是名正言顺的未婚妻了,和我一起经历生活的磨砺。我在人生事业关键的时候遇到了她,在我面临人生重大决定的时候,她用女人特有的坚韧支持我的选择。我深深知道稳定的感情给了我人生怎样的滋养。尽管有时想想,我们的故事并不那么离奇和浪漫,但是,在我们共同的记忆中,都深深镌刻着对方的烙印。爱是什么?在我的心中,爱就是那些一起走过的日子……八十年代末,社会上有一种很重名利的风气,歌舞团很多女孩都以找到事业有成者为荣,她们有很多漂亮的衣服和首饰,出入会有汽车接送,而我只能骑着自行车带着谭梅满大街地转悠。不像人家有能力买高级衣服,我也有自己的办法。记得当时有一种裁剪衣服专用的比例尺叫“一拉得”,这种简单的尺子能让一个没有裁剪经验的人学会做衣服,我从小动手能力强,于是十块钱买一个“一拉得”,在商场中见到什么好看的布料,买上一块,半天的工夫,一件新衣服就做成了。做的最好的是一件条绒的夹克,做完了觉得颜色太素,我又在碎布头里找了一小块黄缎子,做了一个不规则的装饰贴在胸前。那件衣服着实让谭梅在歌舞团姐妹中风光了一把,大家竟然都以为是在国外买的。我甚至用穿旧的皮鞋底子,加上很多彩色皮带给谭梅做了双凉鞋。那时她的衣柜里面几乎全是我做的各种衣服,冬天甚至做过羽绒服。谭梅穿着我做的衣服走到外面,没人会相信,如此精致的衣服会出自丈夫之手。她为此十分自得。而我也有一种创作的快感。今天,在那些时装杂志上看见衣服样式的时候,最让我骄傲的不是我能买得起,而是我也能做得出来。当你深深地爱一个人,并且可以用自己的力量让她快乐的时候——那是男人最有成就感的时刻。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