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审判(2)
辩方律师又问:“如果一只老虎咬死了人,你会指控它犯了反人类罪吗?”控方人员立刻说:“我抗议辩方律师问这种与本案无关的问题。”辩方律师忙向法官解释说:“法官大人!我的问题与本案有着密切的联系!”法官一敲槌子说:“抗议无效!请控方回答辩方的问题。”控方人员只好回答说:“当然不会。”辩方律师又问:“那么,我请控方再回答我一个问题。为什么老虎伤人不构成反人类罪,而被告伤人就是反人类罪呢?”控方人员解释说:“老虎伤人,是出于它饥饿和野性的本能。况且它对人类所造成的危害极为有限。而这只猴子就不同了,他除了有人类所具有的思维能力之外,还拥有极具杀伤力的超能,他对人类的生存已经构成了极大的威胁!”辩方律师说:“我们今天所要探讨的是,非人类的动物对人类造成了伤害算不算是反人类,控方所回答的只是,老虎伤人不算反人类罪是因为它的罪小,而被告因为罪大所以就应该是反人类罪!这显然是偷换概念!法官大人!目前我国的法律还没有关于动物伤人该不该判刑的条文,因此控方无权指控这只动物。”控方说:“人类的法律对这只猴子完全适用。因为它和我们人类一样,都是灵长类动物,它也有复杂而有音节的语言和特别发达、善于思维的大脑,并有制造工具的能力。”辩方律师问:“这么说,你认为它属于人类啦?”控方人员说:“可以这么看待它。”辩方律师走到格瑞拉跟前,问:“请问!你一直都是用两条腿走路吗?”格瑞拉回答说:“在人类面前我会站起来走路,但是没人的时候,我还是喜欢手脚并用着走。”辩方律师说:“听见了吗?人类最大的特点就是具有完全直立的姿势,而它不是。”控方人员说:“辩方律师一直在被告是不是人类这个问题上混淆视听,企图以此来掩盖被告的犯罪事实。殊不知法是用来维护大多数人利益的,如果再让这只杀人成性的猴子逍遥法外,不知又会有多少无辜的人惨死在它的手里。”辩方律师说:“既然这是法庭,那我们就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只探讨被告有罪无罪的问题。至于今后如何防止它继续伤人,那是防范措施的问题。”控方人员说:“法律总是滞后于现实的。不能因为,我们现在的法律暂时还没有相关的法典,就可以让一个罪大恶极的罪犯,逍遥法外。”辩方律师说:“控方自知在法理上站不住脚,所以总是想寻求法外定罪!如果真的如你们所愿,此先河一开,则必然法将不法!今后人们罪与不罪依何为据?”控方人员说:“辩方律师用危言耸听的语言,企图误导人们认为,动物可以随便杀人,而人类却不可以治它们的罪,并认为这才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请问那些无辜死去的人们应该到哪里去喊冤!谁来为他们伸张正义?虽然罪犯与人类有所不同,但是它们却有和人类同样的智慧,它们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即便它是来自外太空的客人,也应该遵守人类的法律。”辩方律师说:“如你所言!我们又何必在法庭上滥费口舌。好像你就是法律!你就是正义!殊不知人类的法律,是人类自己制订的,他是人类行为的准则。因此,拿他来对待人类以外的生物,就有失公平了!”这时候格瑞拉开口道:“我能说两句吗?”辩方律师忙对法官说:“法官大人!我的当事者有话说!”法官道:“说吧!”格瑞拉强打着精神,说:“无须再争论了!在人类的面前,我的确是一个罪大恶极的恶魔。因为,我的存在将会使人类的生存受到威胁!”控方问:“能告诉我们,你为什么要残害人类吗?”格瑞拉回答说:“因为我们也需要生存!”控方说:“可是如果你不去残害人类,那么,人类同样会给你生存的权利。”格瑞拉笑了笑,问:“是吗?我们需要资源!需要自由的空间!这些人类都能给吗?”控方说:“当然!我相信你们只要需要,人类都会满足你们的!”格瑞拉又笑了笑,说:“是吗?那我问你,为什么人类会因为每寸土地和每滴石油而自相残杀呢?”控方人员顿时张口结舌:“——”格瑞拉接着说:“不必因为回答不了我的问题而感到遗憾!这是大自然的必然结果。因为我们和人类的需求产生了矛盾。所以不是人类消灭我们,就是我们消灭人类。因此,如果站在人类的立场上,你们不应该饶恕我。”控方人员问:“如果法庭真的饶恕了你,你会放弃以前的想法,不再去残害人类吗?”格瑞拉态度十分坚决地回答说:“不会!因为我是一个高度进化的生物,忍受不了低级动物的生活。”辩方律师连忙上前,说:“别听它的!它想求死才这么说,它对我们的生物科学有着极大的研究价值。”格瑞拉突然哈哈大笑:“我不会再成为你们的试验品了!”说完,鲜血如喷泉般地从口中急射而出。法医们连忙上前想去抢救!但是晚了,检查后均摇头说:“它的心脏爆裂了!”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