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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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萨·桑德斯“如果他发出约会邀请,你会赴约吗?”我的朋友塔米问道。她正极力把她男朋友的一个朋友同我撮合在一起。正因如此,她才再三邀请我和她一起去打保龄球。“他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我说,同时再次远远打量他一番。他穿着一件褪了色的音乐会纪念T恤衫,上面印有一个我不熟悉的乐团的名字。一条人造革腰带紧紧勒在他瘦弱的腰身上,箍住那条破旧的牛仔裤。他脚上的保龄球鞋看上去是他外表上惟一打眼的装扮,但又不是大多数人穿着的那种租来的保龄球鞋。不,他根本就不是我心怡的类型。我喜欢肌肉发达的运动型男人。我理想的伴侣应该穿卡其布衣服和温文尔雅的衬衣。他决不会自己去买一双保龄球鞋的。“那你为什么不告诉他你的电话号码呢?”塔米问道,打断了我的思绪。问得好,我心想。为什么不呢?我一开始就打算把大学暑假的大部分光阴与塔米一起度过。但后来,她的男朋友向她求婚,他们就开始忙着筹备婚礼。既然我整个暑假都将无所事事,干嘛不与他约会呢?这意味着免费饭,也许还有免费电影。我的侠义心肠还让我想增强这个可怜家伙的自信心。何乐而不为呢?“好吧,”我说,“如果他来问我的号码,我会告诉他的。”她走过去告诉了他。我感觉自己又回到了七年级,我的最好朋友对某个男生说:“莉莎喜欢你,你喜欢她吗?”我真是个失败者。我为什么答应下来呢?噢,是的,我同情他。这将是个慈善约会。他应该也对我感兴趣,但他整个晚上都没有跟我讲过话。我想,他要么是沉默寡言型,要么是极度腼腆型。我又看了他一眼,断定他是后一类型。也许他害羞到了家,所以不敢找我要电话。走之前,我站起身付费。他也站了起来,窘迫不安地走近我。“能告诉我你的电话号码吗?”他的声音发抖,额上冒出冷汗。终于来了,我想。“当然可以,”这就是我的答案。在我口述自己的电话号码时,他的脸上荡漾着开心的笑容。他说:“我会打电话给你。也许我们可以共度下个周末。”“哦,也许吧。”我说完,朝门口走去。第二天他没有打电话,第三天也没有。起先,我松了一口气,但后来变得不安。日子一天天过去,而他音讯全无,我被激怒了。我是因为不想让他感觉太差才答应跟他出去的,他居然敢不打电话!6天后,我拿起电话,听到他的声音。“明天能一起出去吗?”他问道。“可以。”我说,做出了令自己都感到万分意外的回答。这些并不是我早就想好的说词。“你想干什么呢?”我问他。“我在想,也许可以吃顿饭,看场电影。我7点钟来接你好吗?”“当然可以。”第二天晚上,他迟到了几分钟。他的手中拿着鲜花,叩响大门。我父亲走出去,对他说,他敲的那个门通向我家的车库,然后陪他走进我家。看到他没穿那双保龄球鞋让我舒了一口气,尽管比起他脚上的那双难看的鞋子来,保龄鞋看上去要时髦一些。这不是我的梦中情人在我们头次约会时应该选择的衣着,但这就够了。我对晚上的安排还不清楚。但当我钻进他的汽车——他祖父留给他的那辆又大又破的汽车,我决定什么也不想,只要开心就行。出人意料的是,我的确非常开心。这是我有生以来最好的一次约会。刚开始我们还有点尴尬,但开始交谈后就一直没有停下来。他风趣幽默,我们有许多共同之处。我感觉到我们之间有着不同寻常的联系。约会结束时,我只恨时间过得太快。次日,他打电话给我,谢谢我给了他这么好的约会。就像我希望的那样,他发出另一个邀请……然后是下一个。不知不觉中,三年时光悄然滑过。他建议说,我们一起共度余生的每个晚上。我欣然同意。11年前,我与一个不合我心意的家伙约会。8年前,我嫁给了我的绝配。有时,我仍不能相信他们是同一个人。他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类型,但却比我少女时代的任何梦中情人都强。我的白马王子也许在某个地方,但我的心灵伴侣却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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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靡美国的校园日记:写给自己的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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