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自然
世界上有很多和大自然生活在一起的人,我不是说农民,而是那些爱上自然的人。十九世纪的美国出现了一个这样的人,叫做苹果佬约翰逊。他划着一条奇怪拼凑的独木舟,沿着俄亥俄河运送一船苹果种子。他的旧朋友们都叹着气说:“苹果改变了他。”其实是自然改变了他。他真的被自然改变了,他曾因为踩死了一只虫子而惩罚自己,把脚放在煤炉上面烧,直烧得角质坚硬。苹果佬终身未娶。传说他开始并没有打算终身不娶,他与边疆的一家人达成了协议,由他出资把他们的女儿养大,养到足够大就可以做他的新娘了。他每个星期去看一次自己年轻的新娘。有一次,他看到新娘在和几个同龄男孩打闹嬉戏,气得要死,就取消了这个合同。我不是很相信这个故事,我觉得他是因为和自然达成了某种联姻,所以才终身不娶的,就像“园客”。园客是晋朝人,长得很帅,是同乡女子“最想拥抱的十大男人”之首。他一直都没有娶,一直在种草。是的,种各种各样的草。他种过的草里,最满意的是“五色香草”,很大一株。他每天服用它的籽实,一直吃了几十年。有一天,他忽然趴在那株巨大的草上死了。同乡们为他的离奇死亡编了一个很长的故事,说是从天上跑下来一个仙女,晚上来到园客的屋子里,帮他种草,养那株无色香草。直到有一天,蚕在上面产卵,产了十二只瓮大的蚕茧,仙女又帮助园客把丝全部缫尽,才和他一块儿上天去了。不是这么回事吧?!我觉得是园客爱上了那株草,在身体逐渐衰弱的时候,选择死在爱人的旁边,这也算是一种恋物癖。刚开始与自然是一种平等关系,后来这种依赖和互助的关系逐渐变成热爱,当这种热爱淹没一切,包括**的时候,怪癖就进化成为高尚了。古代这种人不少,比如宋朝的怪人林逋的“梅妻鹤子”——把梅花当成妻子,把白鹤当成儿子,一辈子不成家——然后他就成为高洁隐士,现在西湖边上还有他的纪念地。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驯化自然固然是明白人干的事,但一生做个恋爱中的傻子,爱上自然,也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