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馆日记(二十一)

熊猫馆日记(二十一)

抢不到自习室的日子很快乐,我们可以理所当然地待在寝室。嗑嗑瓜子,聊聊天,看看影碟,其乐无比。寝室里的暖气烧得暖暖的,舒服得我们都说东北的生活好安逸。那个冬天,我们的远大理想已经开始一点点儿消融。我说毕业后想去做名流浪诗人,大鸡说毕业后最想开一间蛋糕房,三斤说想去做妇科医生,问二胡,他说自己最想留在东北做二爷。后来,我们也和二胡一样,不怎么出去了,连课也不怎么去上。甚至把伙食费都交给了大鸡。大鸡很勤劳,每天都起得很早,帮我们买了早餐回来。他秉承了中国人民最朴实、最厚道的优良传统。有时候自己还到传达室借把锹大清早去马路上铲雪。我们三个觉得大鸡是个让人民放心的同志,有资格做我们的公仆,于是就选举他为寝室长,负责为寝室值日,为我们买早餐,还有帮我们洗衣服的事情。大鸡乐此不疲,每次该我们洗衣服的时候,他就锤我们一拳,瓮声瓮气地说句“懒家伙”,然后拿走帮我们去洗。不过,帮我们买饭回来,他会把我们每个人的饭都吃掉一半——他是一个食量惊人的家伙。他喝酒也相当恐怖,东北有种小烧,是地方烈酒,极其便宜,喝时候总感觉像条火线滑进胃里。大鸡曾和我们打赌,他一瓶两口,一口半斤。当时,我们就规规矩矩叫大鸡老大。有这样的老大真好。我在寝室待了几天后,找到了事情做。对面联谊寝室的一个家伙在一个很小的精品屋做短工,后来,老板赖账不给工钱,那小子就把精品屋里的东西卷回来了。我去他们屋玩,看到那么一堆东西决定废物利用,于是用一斤一个肉包子的交换条件,请他吃了四个肉包子就全拿回来了。他吃完后抹抹嘴说我比精品屋老板还黑。回来后,我便开始拆卸这些质量很次的精品。我小时候对机械很感兴趣,还在小学的时候,我曾经拆了一个废旧的大座钟,用里面的零件做了一辆小汽车,装上电池还会跑。那个时候,几乎把父亲吓坏了。他问我从哪里来的,我说自己做的。他就给了我一巴掌,对母亲说,以后要严加管教了,这么小就学会了偷东西,还说谎话,长大可怎么得了。几天后,我的工艺品终于诞生了。我用那些拆下来的零件做了一个实用性很强的音乐盒。既可以当作台灯,又可以当作闹钟。而且还是立体互动的,每当正点时分就有一个小矮人从隐藏着闹钟的小木屋里走出来报时,报完时,会在越来越柔和的灯光下拉曲《梁祝》,等演奏到化蝶的时候,会从外形是城堡的台灯灯座里走出白雪公主,和小矮人像模像样地唱《MyHeartWillGoon》。特别是让我得意的是整个外形象两颗心,适合送给白静。做好后,我给他们看,告诉他们,看,这外形多像是两颗重叠的心啊!大鸡说是啊是啊,很像。三斤说,这哪里是什么心啊,明明是颗牛卵。三斤一直是个没有素质的家伙,从他的理想是做妇科医生就可以知道他是个淫荡主义者。为了报复他对我的音乐盒所做的评价,我送给他一个外号:斯蒂·彼得,三斤很高兴,以为是国外的哪个名人,问我是不是斯蒂·芬逊的哥哥。等全系都叫开了这个外号后,我告诉大家说其实那是STUPID的谐音。  [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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