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 还好没有亡灵巫师
新历纪元420年8月20日
靖南联邦共和国,温南城,怡然旅馆
“总算把这块地给圈上了!”
看着手下从外面发回来的电报邮件,汤莫忧感觉自己整个人开始轻松了起来。因为跟铁拳人走私集团的战争完全不比当年他参与的僵尸战争要差到哪里去,在铁拳帝国的东北边境线外的大沼泽上,他所代表的秋梦财阀势力那是最终凭借着泰坦机甲释放出来的白色电弧死光把所有杂七杂八的家伙给通通消灭干净。
“你这么搞只会让铁拳人很不爽的。”
“随便,他不爽关我什么事?更别说戴特当年是怎么干的?直接一枪打爆铁拳人的脑壳!”
对于妻子,也就是洁娜的话语,汤莫忧可是越来越怀念戴特与艾米在温南城的日子。有什么不爽,直接掏枪一枪打爆他们丫的脑壳!爽就这么简单!
“有什么后果,你自己承担。”
“知道。所以现在的情况……只要守住这块地,我们就有机会能再次穿越迷雾之海,到达新大陆。”
“要是戴特与艾米不在,你就不怕他们的后人直接开炮?我这里已经收到13份资料,全都是在穿越迷雾之海失踪的。”
“哦?”
“没有任何一个幸存者回来。而且海底打捞,你知道找到了什么吗?全是尸体跟遗骸。”
“不是走私者的。”
“是的。在这两百多年的世界里,铁拳人海葬的兽型人遗体已经在海底的海床上……10米厚,我们的潜水器操作员还听到了这些冤魂不断发出的哀嚎声。海面上的白色迷雾根据我们的专业仪器测量,那是兽型人奴隶死后凝聚而成的怨灵。即使没有完整的形态,但是如果有亡灵法师在那里进行仪式,一支亡灵军团就能在海底里跑出来。”
“亡灵法师……嘶……这个……好在这么多年我们没有碰见他们……”
在一百六十年前,联邦就有一名放逐天使正是因为自创亡灵巫术被天使们流放,只能在联邦的一个隐秘山谷里带着两个小徒弟过着避世的生活。而她,是的,这位被放逐的天使是一名女性,身为女性的她没有任何子嗣,更没有与他人踏入婚姻殿堂,她收养回来的两个无父无母人类小男孩其实就是她唯二的家人,准备给她送终并且继承她自身知识的。
可是,亡灵巫术本身再怎么样说都是一门可以操作死者的法术,世人对如此亵渎与不尊敬死者的东西基本都是避之则吉。就连当时联邦教育厅都是直接把亡灵巫术列为禁术,禁止在联邦的任何一所学校进行讲学。直到后来来自于西方的欧弗人,也就是现在大家俗称的魔鬼向铁拳帝国入侵,这一师二徒就被当时的联邦政府送到铁拳帝国,帮助铁拳人抵抗此次入侵。
问题在那时候也就来了。这亡灵教派的两个徒弟都是被魔族给诅咒过的受害者,大徒弟是一个白皮红眼的日行者吸血鬼,小徒弟是一个全身上下只有骨头的尸巫。就这两个徒弟的模样,别说联邦,即使是铁拳人都是吓得退避三舍。不过还好,由于他们的师傅,那名女性放逐天使正是因为对魔族的厌恶与憎恨才研发亡灵巫术的,一方面利用亡灵士兵无惧无畏,完全不怕任何类型的精神法术(即使是现在的人类与精灵都非常害怕来自魔族释放的精神法术)特性与魔族军队作战,另一方面就是为了探讨究竟怎么样才能做到长生不死,或者大幅度提高自然寿命。于是魔族的入侵在各个势力的共同努力下,暂时被打退。
然而,当时的铁拳帝国皇帝为了把权力从国会那里重新集中到自己手中从而实现大权独揽,他是派人暗中盗取了大徒弟的血液样本制造了一批吸血鬼战士来完成自己的理想。结果就是铁拳帝国内部时不时爆发的示威,与这些吸血鬼战士制造的杀人事件。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完全不知情的铁拳帝国国教,圣教教会只能捏着鼻子把亡灵教派的两个徒弟请来帮忙处理。值得让当时,以及现在的人们不知道该如何评述的是,大徒弟作为一个原生吸血鬼,不喝人血还天天拿着一本师傅语录在那里念书,甚至还很喜欢参与圣教的各种宗教活动。相比起法术方面,这个奇怪的大徒弟刀术与体术一流,在法术资质上或许因为他自身是早产儿的原因要比很多人差,是亡灵教派里头的武力担当。接下来的小徒弟那就是跟大徒弟反了过来,天赋异禀不说,各种自创法术可是让人们目瞪口呆,就连师傅没教的他都能无师自通。
不过,也正因为这个,小徒弟是一个不甘于人下的野心家,他一直希望能直接独吞师傅的衣钵,甚至在后来勾结铁拳帝国皇帝,策划谋杀自己师兄一家。乃至在一百四十八年前日麦人奴隶发动武装革命的时期,他是亲手将自己师兄杀死并嫁祸于日麦人。相当戏剧性的是,大徒弟由于有着跟日麦人一样的红眼,被日麦人无意中用鲜血救活。小徒弟的阴谋彻底失败,而且大徒弟的一家也在之前的杀手偷袭中幸存。大徒弟在知道所有事情后毅然教会了救他一命的日麦人关于法术方面的知识,同时找铁拳帝国的皇帝陛下算总账。
即使圣教教会已经尽最快速度去阻止这事,然而铁拳皇帝连同他指挥的特务机构大多数成员全部被大徒弟斩杀。在皇帝的葬礼上,其他的天使下凡,与这个被放逐出去,还自称亡灵教派大主教的女性同胞商讨一轮后,大徒弟自愿接受封印等待背叛师门的小徒弟重出江湖,而越发苍老的大主教则是将手中的权杖交给大徒弟的妻子作为自己的最终选择。
自此亡灵教派再也没有在铁拳与联邦的领土上出现,大徒弟被封印,而小徒弟则是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