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奖洵美被捕
我在淮二居委会当1754弄的小组长是1952年开始的,后又兼卫生主任,工作上有了少许成绩,1957年徐汇区人民政府给爱国卫生积极分子发奖,整个居委会只发到一张奖,这一张奖是给我的了。
区里开了授奖大会,那天,在衡山电影院里,红旗飘扬,锣鼓喧天。
参加会议的有企业领导,也有居民代表,到那里先听领导作报告,然后发奖。
企业的同志先上台领奖,居民在后,呼到我姓名,这时我心中极高兴。
这形式我从先领奖的那些人处已学会,我照样就行了,我获得的奖是一张奖状和一只印有“奖”
字的搪瓷杯。
第二年,即1958年7月,我又得到这张居委会惟一的奖状了!
是“除七害卫生积极分子”
奖,由徐汇区人民委员会发。
这次发奖较简单,就到办事处去领,单是一张奖状了。
洵美为我高兴,说家里人我是第一个得奖者。
这是1957年和1958年上半年的事。
到1958年我在淮二居委会为人民服务已”
她说:“不可以,房管处这样处理的”
我又说:“这些洵美的书籍和其它东西怎放得下呢?”
她说:“他的东西关在一间,不动好了”
她倒是禀承上面的意思,领导这样讲,我又有什么办法呢?我心中好气啊!
一方面搬家,另一方面我写信给小红,我想带小罗一起去南京住,小红原住单身宿舍,得到我信便和单位领导讲了,并答应给她换个大房间,如此我便准备迁居了。
我的东西很多,再三思考,带走不可能,只有硬硬头皮将那些不实用的东西都割爱,其实什么爱,不要用的东西是累赘,所以我天天跑旧货店、收购站、回收处,挑出需要的东西,其它都可卖去。
小红画了南京房间的大小,根据情况我留下的家具很少。
洵美的两只大书架高到房顶,是大柳安木书架,宽正好铺满墙,被食堂看中,说可作碗架子,作价五十元,售给他们了。
其它灯罩、镜子、毛巾架、灶头等等都奉送了。
东西当然贱卖,我又有什么办法呢?!
寄售呢,不知哪天才能售去,所以我来个快刀斩乱麻,我一个人负责,倒也爽快。
我又打听到托运公司在爱多亚路,我也去找到了,把余下的必要的东西托运至南京,手续办得很顺利。
卖去东西的钱用在搬家、托运上,最大的花费就是为老保姆,给她租了一间私房要笔押租金,还得将以前欠她的工资结算付清,给了她床、桌椅、小橱等等,她在我家做了这许多年。
当年老式家庭生活的规矩是女客给赏钱,她也能赚些钱,可现在我是一日日穷,她倒仍旧一点不动摇地跟着我,我离开她倒没有问题,家务劳动自己做有什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