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一切都是为了书的旅程(2)

后记:一切都是为了书的旅程(2)

等抵达目的地后,我最感兴趣的就是穿梭在当地的书店,如何找书及书店是我拜访城市的主要目的。

回到台湾后,我靠着买回的书遥想当初购买时的情境及和店主聊天的经验,最后它们更成为我写作的题材。

在阳光、空气、水之外,书对我而言是另一个必要的生存要素。

没有音乐、没有电影,我或许还能存活,但是我简直不能想象没有书的日子,会是什么悲惨的模样!

图书馆是另一个我旅行时必游的观光景点。

从国际级的国会图书馆(LibraryofCongress)、都会性的纽约市立公共图书馆(NewYorkPublicLibrary)、学院派的大学图书馆、乃至小型的社区图书馆,不仅是我疲累时休憩的最佳场所,更是我查email、做研究、找资料的乐土。

如果图书馆附有“珍本书部门”

(RareBookDepartment)或是“特藏区”

(Specialcollections),那就更美妙了!

到纽约市,我总是喜欢到第五大道上的市立图书馆总馆,观赏各类主题展。

一九九九年夏天,我正巧碰上苏俄作家纳巴可夫(VladimirNabokov)的百年诞辰展。

纳氏的母语为俄文,四十岁才搬到美国,《罗丽塔》(Lolita)是他以英文写出的名作,我每回读它、每回都感到佩服,尤其是那无懈可击、石破天惊的第一段:Lolita,lightoflife,fireofmyloins.Mysin,mysoul.Lo-lee-ta:thetipofthetonguetakingatripofthreestepsdownthepalatetotap,atthree,ontheteeth.Lo.Lee.Ta.这段音感、意象十足的经典开场,总让我一看到字句就忍不住张开嘴、卷着舌头大声朗读。

能在图书馆看到纳巴可夫的丰富文献与精采照片,实在是很过瘾的事。

至于旧金山市立公共图书馆(SanFranciscoPublicLibrary)内的“书籍艺术与特藏区”

(BookArts&SpecialCollections),更彷如我的御用书房。

博学又亲切的馆员在我的要求下,会小心翼翼地由书柜或储藏间取出我所渴望的珍本书,放在我的座位前。

我可以在此亲手翻阅一七五五年出(初)版的上、下两巨册的《英文字典》、亲眼查看编纂者约翰生博士对一些词汇(如“燕麦”

)的幽默定义。

但当我想到英国文学家华滋华斯(WilliamWordsworth)、柯立芝(SamuelTaylorColeridge)、珍?奥斯婷(JaneAusten)、狄更斯(CharlesDickens)、乔治?艾略特(GeorgeEliot)、布朗宁夫妇(theBrownings)及伯朗黛姊妹(theBrontes)等人都是根据这两册四十三公分长、二十六公分宽的厚重版本来习文时,敬畏之心不禁由然升起。

我的旅游行程往往还受到欧美常态举办的书展所左右。

例如早些年,因为关心新书出版的趋势,我会在十月份参加德国的法兰克福书展、五月时赶赴美国书籍博览会。

这些年则因专情于旧书,所以寒暑假不教书时,总是选择期间正好有不少古董书展及二手书展的美国加州栖息。

访书的过程中,经常发生一些令人印象深刻的事件。

有一回,我在某个古董书展角落,发现一张清朝道光年间的木刻版海防谕令,内容是关于广州虎门屯外国船只的出入规定。

这张谕令是清廷颁给米国(美国)船主的,上面除了以毛笔写着确切的颁布时间为道光二十九年(公元一八五九年)四月初九,还盖了海防官印。

我看到这张像海报般的谕令,只觉得有时空错置之感,另一方面也想把孤零零地它,由四周环绕着西方书籍字画中抢救出来,但这谕令的标价却超出我的预算。

我问摊位主人是否知道谕令的来历?他摇摇头,只知道那是中国来的古物。

我看完之后又绕了回来,问他最低多少钱才肯卖?他表示愿以半价出让,但我还是嫌贵,于是只好丧气地逛到别的书摊,和熟识的书摊主人聊天,并顺便向他们征询意见,看看是否可以再次去讲价。

书商朋友们训了我一顿,劝我别再杀价,因为既然卖方一下子就给了百分之五十的折扣,肯定已是合理价位,再出价就是对书商的污辱!

我挣扎了半天,想着这张谕令若最终因此乏人问津,对书摊主人又有何益处呢?我终于瞒着几位书商朋友,在书展结束前,厚着脸皮回到卖谕令的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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