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三章莫名道纹,拜师学艺
坐以待毙是不可能坐以待毙的啦,到了这般境界若是出点事情就坐以待毙,那这些年就真的活到狗身上去了。
虽然世界已经入了归墟,但是这个世界依旧能有划分的痕迹。九天之上,轮回之所,隐隐的还能感受到其中的轮回法则气息。
在解决灵气之前,陆奇并不打算修炼法则,他可不想最后爆体而亡,也只能看着眼馋,这可以说是与酆都修炼的轮回法则另一个分支的,若是能有所感悟,区区混元无极境界想来也是小事。
“咦?居然还有骸骨残留!?”陆奇突然发现在一处高山之中,还有一具骸骨存在,无量量劫居然都没有将他磨灭,要知道不像其他天生死物,可能会随着天地最后湮灭,而那些有灵智的,从天地汲取的,往往会被天地第一时间湮灭,让他们的灵力反哺天地,这样的话在无量量劫之前,世界还能多坚持一会儿。
天地湮灭中还能留下不灭骸骨,这人生前实力会是何等逆天!陆奇好奇的摸了过去,骨骼之上还有着无数道纹。便是不想继续修炼的陆奇,都忍不住想去研究一下,这诸多道纹的奥妙。
沟通大道虽然这些道纹与洪荒天道并不相同,但是一定是符合大道至理的。
闭目,凝神,冥想,就好比一台高精度电脑,从这些道纹中,分析出属于这个世界的信息。
“好像是一种神通?”陆奇略有一起明悟吾疑惑,似乎是一种与混沌魔猿的《道源分化之法》类似的分身之术。
不敢动用太多灵力,只能带着这具骸骨,一同进入太初神图之内,以它自带的时间力量,加快对这神通的感悟。
………
话说刘沉香下定决心要去华山,看望自己的母亲之后,便偷拿了爹的钱财,备好了行囊出发了。
只不过他天性散懒,一辈子没出过远门,头一次出门,没什么经验,还没走出洛州府,刘彦昌替人扎灯笼,写书信赚的一点润笔费,都被刘沉香给花的差不多了,最后只好无奈回转。
正好又碰到了前来探望他的舅舅杨戬,于是乎沉香便向着杨戬哭诉,那叫一个肝肠寸断:
“舅舅!求求你放了我的母亲吧!”
刘家村外,小桥流水人家处,却上演着“催人泪下”的一幕,起码对于杨戬来说便是如此。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苦苦的哀求他放了他的母亲,自己的亲妹妹。
天规如此,圣人命令如此,便是女娲娘娘都没有庇佑她的亲传弟子,杨戬若是私自放了杨婵,岂不是自己在打阐教的颜面?特别是位置不同,沉香以为母亲会在华山之底吃尽苦头,但是杨戬知道杨婵在华山之底却是过得很好。
“沉香!我又何尝不想放了你的母亲,她也是我的亲妹妹,但是天规如此,我是天庭的二郎神,又怎么能违反天条呢?”
说完杨戬便拍了拍沉香说道:“沉香,不要想太多,你母亲在华山之底过得很好,我不会亏待她的,你安心过你自己的日子,做一世普通凡人也不错!舅舅可以保证你一生的荣华富贵,无论是这刘家村洛州府的员外郎,还是其他,舅舅都可以给你!”
说完杨戬便转身离开,不忍再看沉香伤心欲绝的样子。
杨戬走后不久,看戏的精卫就蹦了出来。也不是精卫实在闲的无聊,而是涂山之主涂山雅雅不允许她继续闭关了。
精卫的心思雅雅是最清楚不过的,不管陆奇哥哥如何了,雅雅都不希望精卫再陷进去。有这个时间出来多转转,多见见几个男孩子,说不定就找到了合适的呢?
就雅雅看来,杨戬就挺不错的……圣人门下,天家子弟,长得又帅还孝敬父母,虽说年龄小了点但是好歹辈分对的上……
当然这也是雅雅的幻想而已,虽不如狐族之人,但是重情的本事,精卫却跟雅雅学的清清楚楚。
“沉香这一刺激,只怕立刻就要走出去了,准备拜师学艺了!”
杨戬轻叹一声,不知是不是想起了自己当年学艺救母的过程。
“沉香还是太柔弱了,这方面像极了三妹,但是他却没有三妹的勇敢与果断,这方面完全遗传自西方那个秃驴!”杨戬咬牙切齿,精卫倒是乐呵乐呵的,这什么人,好的都是你杨家的根,坏的就怨别人啦!
话虽如此,精卫倒觉得沉香这孩子不错,因为一开始她说着帮杨戬一把时,便从涂山狐妖中,找了个漂亮的小妖狐,让她跟着沉香,这一路说不定还能蹭蹭沉香的机缘。
谁料想小妖狐就是小妖狐……就连幻化之术否学的不是很精。这可是狐妖的拿手本事。人间那么多的才子佳人,公子狐妖,靠的就是这幻化之术,并不需要到达一定的高深修为才能幻化人型,有的聪明的狐妖,刚开灵智,就可以幻化成人。
这时候若是见了倾心的男子,便免不了月下敲门,温酒投怀,书写一段佳话,如果没碰到降妖除魔的和尚道士的话。
精卫精心挑选的这只小狐妖,似乎并不是那种十分聪明的那种……甚至可以说有点小笨,都快天仙境界了,居然化形都不熟练。还是半路上遇到了刘沉香,还要刘沉香给她护法拿了衣物,这才化作一位活色生香的小美人。
想到这杨戬还有点牙痒痒,身为阐教人士,深受元始天尊的影响,再加上他本身就是人族,对于这些妖族异类还是有些反感的……当然除开他的好基友哮天犬,这家伙比人值得信赖!
可是精卫却要给自己的小外甥找一个小狐妖当同伴,还是个这么漂亮的小妹子,不知道自己外甥正值青春年少,血气方刚呢?万一把持不住那岂不是自己要有个妖族的外甥媳妇?怎么想怎么牙痒痒!
正儿八紧的跟刘彦昌告个别,沉香就正式踏上了学艺之旅!杨戬也给他找好了目标——斗战胜佛孙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