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杀人灭口罪不容恕

撞人后杀人灭口罪不容恕

北京市房山区农民徐广强和刘振花是离异后走到一起的,他们没有去领取结婚证,但一起共同生活了多年。他们为了致富一直在努力劳动着,2002年年初,他们买了一辆四轮农用车,用这辆车跑运输挣钱。因为就在家门口附近跑运输,他们没有去上牌照,甚至制动不灵都没有去修理,一直凑合着开着这辆车。2002年3月10日上午,连装带卸已经搬运了3000块红砖,两人已经累得精疲力尽。为了多赚点钱,下午,他们又拉了一趟,仍然是3000块红砖。下午5点20分左右,徐广强和刘振花驾驶超载的装满3000块红砖的农用车,行驶至房山区京保路纸坊市场北30米处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29岁的青年妇女张珍横穿马路,徐广强慌乱中踩刹车,但为时已晚,车头疾速撞向张珍……张珍被撞倒后,承载着3000块红砖的汽车从张珍的身上碾了过去,徐广强当时感觉“咯噔、咯噔”两下,车子滑出去三四米远。徐广强赶紧靠边停了车,和刘振花同时下了车。他们看到张珍的左大腿被碾破,血已经流了出来,张珍昏迷过去了。他们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赶紧拦车把受伤的年轻妇女送去医院。他们拚命地招手拦车,但没有任何一辆车停下来帮助他们。见受伤的年轻妇女血流不止、生命垂危,为及时抢救伤者,徐广强顾不得保护现场,把张珍抬上肇事的农用车,往良乡医院开去……事情发展到现在,不过是一件普通的车祸。但偏偏就是心存侥幸的一念之差,这场车祸的本质就变了。就在他们已将车开到医院门口时,两个人却突然改变了主意,掉头开走了。原因非常简单:救治伤者必然所需一大笔费用,这可能使徐广强他们并不富裕的家庭负债累累。然而,就是这个朴素而又糊涂的念头,使只有29岁的张珍与生的希望擦肩而过,也使徐广强和刘振花掉头迈向了深渊。在医院门口,徐广强和刘振花展开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徐广强说:“我看那女的伤的不轻,估计也治不好了,而且还要花很多钱。如果给她治病就得把家给败了。十万、八万下不来……”刘振花也没有了主意:“要花那么多钱,我们没有钱,怎么办啊。要不咱们去401医院找亲戚借点钱,先给人家治病吧。”徐广强同意了,他们掉头往4011医院方向开去,车开到闫村路口时,车又坏了,等他们修好车,又耽误了一会儿。刚开始的时候,受伤的张珍还在呻吟,慢慢地,张珍昏死了过去,等徐广强他们修好车再看的时候,张珍就一动不动了。徐广强对刘振花说:“人都这样了,咱就先不给她治了吧,不如把这女的埋了算了,死与不死我们不管,不然我们自己又花钱给她治病,又负担赔偿……”刘振花是个没有主见的女人,只是问:“这样行吗?咱不能不管人家死活吧?”徐广强这时候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坚定:“是死是活管不了啦,埋了算了。”刘振花无言地点头默许了。这时候,本案的第三被告人杨志刚出现了。只有21岁的杨志刚是刘振花的侄子,平日里能说会道,心眼多,徐广强和刘振花在肇事后由于一拖再拖,失去了抢救伤者最宝贵时间后,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他们的这个侄子,一来给他们壮壮胆,二来也想让杨志刚给他们出出主意。在徐、刘二人拉着伤者于当晚18时许找到杨志刚时。杨志刚的第一个反映是报案。他劝徐广强说:“赶紧通知交警队或公安局呀!”但当徐广强和刘振花提议要把人埋掉后,杨志刚没再坚持报案。他先是上车看了看因失血过多已深度昏迷的伤者张珍,然后提议将张珍掩埋于河北省固安、涿州与北京房山区交界的所谓“三不管地带”的大青河西岸沙地内。这时候天已经黑了下来,3个罪恶的身影埋掉了无辜的张珍,同时也为自己掘下了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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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天大案纪实:死囚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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