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偷变成抢劫犯

从小偷变成抢劫犯

王立华用他从家里和老师那里偷来的钱,满足了他所谓的虚荣心。但父母即使再溺爱孩子,对于这种小偷小摸的行为都不会容忍。爸爸把棍棒打折了、皮带抽断了,也改变不了王立华的“贼性”,而且每一次爸爸的管教都会引得父母之间的争吵。12岁的那年,因为王立华再次偷钱,爸爸再次举起了棍棒。已经被气得发疯的爸爸一边打一边喊着:“我今天打死你,也不要家里出个贼。”而王立华挨打时眼睛毫无表情地盯着爸爸,流着血的嘴角还不时发出一阵冷笑。爸爸气急败坏地问:“你怎么那么坏,跟谁学的,你周围也没有坏人啊?!”王立华回答得很干脆:“我心里也觉得挺奇怪的,也没人教我啊,我天生就是坏种吧。”王立华这样的回答,免不了再次换来一顿更猛烈的棍棒。被打急了,王立华就往外面跑。这一次,妈妈以为儿子会像往常一样过不多久就会回家的。但是,整整一天了还不见王立华的身影,到了晚上,妈妈打遍了所有他可能去的地方的电话,别人都说没有见到他。妈妈只好哭喊着到外面去找,整整一个晚上,妈妈找遍了他可能去的地方,也没有见到他的身影。直到第三天下午,在别人的指点下,妈妈终于在崇文区夕照寺街铁道旁的涵洞里,找到了像小叫花子一样的王立华。妈妈搂着王立华的头哭着说:“好孩子,咱们回家吧,你爸爸说他再也不打你了。”但王立华哭喊着,死活不回家。他冷冷地对妈妈说:“打死我也不回去,他(指爸爸)把我往死里打,这辈子我再也不回他那个家了,除非你跟他离婚,我再也不敢见他了。”妈妈知道儿子的脾气九牛拉不回。她只好把兜里所有的钱给儿子留下,哭哭啼啼地回家了。王立华就一直住在涵洞里,靠妈妈留下的一点钱买点饭吃,实在没有了,就到附近的市场去偷。过了一个多星期,妈妈哭着来了,一见王立华就把他的头搂在怀里哭着说:“走吧,妈妈已经离婚了,咱们要到一个新家去了。”妈妈带着王立华和姐姐搬到崇文区的家。一开始,王立华觉得父母离婚让他终于摆脱了爸爸的约束,可以信马由缰地为所欲为了。但是一年后,王立华发觉家里已经没有钱让他偷了。王立华13岁那年春天,他像往常一样翻开妈妈的钱包之后,发现里边除了只有不到两块钱的毛票和几张粮票时,已经有点懂事的王立华一惊,他知道,靠妈妈在城建公司上班挣来的微薄工资,养活3口人已经捉襟见肘,还要供养王立华和姐姐上学,再加上王立华不时地从妈妈钱包里偷钱出去摆阔,这个家已经山穷水尽家贫如洗了。尽管王立华是个小偷小摸,在别人眼里是个浑蛋,但他毕竟还是个孝顺孩子,他很爱自己的妈妈。一家之主怎么可能兜里只有两块钱?他一下子联想到父母离婚之后家里的生活条件,拿着那不到两块钱的毛票,他的心里难受极了。他轻轻把那两块钱放进去妈妈的钱包。从那之后,王立华再也没有偷家里的钱。没有人打他,也没有人批评和劝诫他,这突然的顿悟,只是他感到自己已经13岁了,应该到外面去闯荡,不能再祸害妈妈了。从那之后,无论家里放多少钱,就是放在桌上或者他的眼皮底下,他也不偷。王立华突然改邪归正,让妈妈兴奋了好长一段时间。但妈妈想不到,王立华并没有改,他只是把转移了盗窃目标而已。家里没钱可偷了,王立华开始偷邻居家或周围的小商店,这使得王立华成了派出所的常客,最多的一天,因为打架、偷东西他曾经五进派出所。但由于他年龄太小,民警大多是对他进行一番说服教育后,就把他放了。在这种偷抢打闹的日子里,王立华度过了自己的童年。小学毕业后,妈妈见没有学校肯要一个成为惯偷的坏孩子,就把他送到了工读学校去。而王立华也非常愿意去工读学校,因为他觉得工读学校里有很多像他一样的“坏孩子”,在那里他更容易找到当“大哥”的感觉。工读学校没有消解王立华的“贼性”,在与其他同学的交往中,王立华反而学习了更多他闻所未闻的犯罪手段,他也变得更加冷血。从工读学校毕业后,王立华的犯罪行为也从过去的小偷小摸发展成抢劫。而且,他甚至用一把土枪将自己武装起来。1995年5月,喜欢操枪弄棒的王立华因为违犯枪支弹药规定非法持有自制土枪被拘留15天。在这次被拘留的过程中,他在拘留所里认识了比他小2岁的小金,他们两人的家住的不远,在聊天中他们成了好朋友。离开拘留所后,小金就开始跟着王立华出来闯“江湖”,靠打家劫舍过日子。1995年7月13日,17岁的王立华带着15岁的小金手持菜刀和假手榴弹,闯入居住在丰台区的一个浙江商人住处,抢劫了手机等价值2万多元的物品后,被警方逮捕。1995年11月28日,丰台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王立华有期徒刑9年。在法庭上,王立华把判决书拿过来一看,疯狂地撕毁了判决书,坐地上哇哇大哭。对于尚未成年、心理承受能力还比较差的王立华来说,9年徒刑仿佛要在监狱里呆上一辈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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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天大案纪实:死囚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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