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
刚认识伟时,我对他丝毫没有好感。他肤色偏黑,面颊消瘦,脸部的棱角略显突兀,眉毛虽然浓密但距离眼睛很近。以当时我的观念,这些特征仿佛都是流氓地痞的标志。对他,我有些望而生畏。伟的成绩不如我好,我的作业自然而然地得到了他的关注。我不愿意借作业给他。我长期免修体育课,不参加大多数集体活动,学习成绩是我唯一的骄傲。他于是采取了暴力。我的手总被他捏得生疼。他虽然瘦,力气却比我大许多。这并不奇怪,从小学一年级,我的力气就比同龄的男生小,何况伟还大着我一岁。其实在我的印象里,他比我大很多,绝对不只一岁。认识他那年,我的嗓音还很清澈高亢,而他的嗓音已经是深沉圆润的男中音了。我被他捏得热泪盈眶。他捧起我的手轻轻吹气,假装专注却偷偷斜眼看我是否真的生气。我发现他的眼睛乌黑而明亮。他虽然有一张大人般成熟的面孔,却也拥有一副孩子般天真的笑容。他原本还是个孩子,只比我大一岁而已。明明是他在偷看我,我却做贼般躲闪着他的目光。他突然轻声说:“你真白。你的眼睛真大。你的睫毛真长。你的手也很软。你不会是女扮男装吧?”他专注地使用着深沉圆润的声音。我的面颊立时滚烫了。他家离我家很近。所以我们经常在上学或放学的路上遇到。他骑一辆凤凰牌二八男车,看上去比我的二六永久高大了不少,而他的个子其实比我还矮着两公分。他穿一件深蓝色的羽绒服,带一付黑色皮手套;他头发很长,几乎把耳朵都挡住了;他经常穿一条深蓝色的确良裤子,肥瘦恰到好处。我怀疑他从来不穿毛裤,因为当他骑车时,那质地光滑的深蓝色裤子总能清晰地勾勒出他臀部和大腿上的肌肉来。相比之下,我那套着毛裤的肥裤筒就显得过于臃肿而丑陋了。我于是偷偷脱掉毛裤。我发烧了。好像那个时候,发烧真是轻而易举,而且发烧在记忆里也不如现在这般难受,也许岁月已经把难受的感觉都过滤掉了,剩下的就只有冬天午后透进玻璃窗的温暖阳光,冒着热气的肉丝面和别人上学时自己躺在被窝里听评书联播的快乐。伟出乎意料地来看我,带给我学校的各种情报和他省下午餐钱买的话梅。他坐在床边逆着阳光,目光就越发显得深邃。他握住我的手,却不如往常用力。平时他的手总是很热,只有这一次感觉很凉。他把话梅放到我嘴里,我闻到他指间的一股淡淡的烟味儿,如同他衣服上的味道一样。那时我深信这种味道不是好人的特征,但果真在他指尖闻到了,却丝毫不觉反感,甚至有点想多闻一闻。我立刻把自己这奇怪的感觉全部赖到发烧的头上——体温升高以后,人难免会感觉异常。算不得数的。我病好后,我们开始一同上下学。我想我的确是个没有原则的人。因为我最初见到伟的时候,对他并没有好感。大概是因为他愿意接纳我,所以我就轻而易举地接受了他。放学后,我们并不急着回家,而是骑着车逛遍所有天黑前能够到达的地方。后来我们开始手拉着手骑车。终于有一次,在陶然亭公园大门前,我们俩的自行车绞在了一起。我跳开了,而他却被两辆车压在底下。也许是因为二八车太高大了,他的身手原本是比我矫健得多的。我站在一旁发呆,他自己从地上爬起来,浑身都是土。我帮他拍打,先是羽绒服,然后是裤子。我这次确信他没有穿毛裤了,因为隔着那深蓝色光滑的确良裤,我的手可以感觉到他热乎乎的体温。他的肩膀在那次“事故”中扭伤了,一连疼了好几个礼拜。于是我每天放学后都在路边的一个小公园里帮他按摩。他怪我手劲儿太小,我于是使出全力,他立刻疼得扬起头,突兀的喉骨在挺拔的脖子前面上下游动。我忍不住伸手去摸一摸它的棱角,他笑着缩起脖子,面颊上扯出几条深深的纹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