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番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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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安心中苦闷难以排解,除了去茶馆,整日里都是喝的醉醺醺的,然后躺在院子里大骂。
他所住的不过一处草屋,就在城外头一处小山坡上,平日里也不曾有人来访,所以当林德安迷迷糊糊看见一个清秀后生推开院门走进来的时候,差点以为自己活见鬼了。
“您可是林先生?”
林德安这辈子就没有被人称作过先生,毕竟就算是下九流,也是有上下之分的。比如那等写话本的,多少与读书人沾些瓜葛,被人尊称一声先生,也没什么。而林德安这种说书人,却是下九流中的最下等,称声大家都是抬举,何况是先生二字。
林德安醉眼惺忪,嗤笑一声道:“这里可没有什么林先生,小丫头莫不是认错人了?”
苏清漪虽然穿着男装,但林德安这等市井老油子什么没见过,一眼就能看出这是个女扮男装的丫头。
林德安嘿嘿一笑,伸出手就去拉苏清漪的手腕,却见苏清漪双眼一眯,一手反扣住他的手腕,腰腹用劲,一个过肩摔就把林德安给甩了出去。
苏清漪拍了拍手掌,面色不改:“您若是林德安先生,我便没有找错。”
林德安躺在地上疼得直叫唤,本以为是个毛丫头,却不妨是个母大虫。林德安只得自认倒霉,撑着一旁的木桩子站起来,摇摇晃晃地走向院子一角的水缸,拿起一个破瓷碗舀了碗水喝了,这才彻底清醒过来。
林德安晃了晃脑袋,对着苏清漪也不敢再放肆了:“说吧,你找我什么事?”
苏清漪不慌不忙道:“我想找您谈一桩买卖。”
“噗!小丫头大言不惭!”林德安一屁股坐了下来,随手拿起一截草根剔牙,“左右是无聊,便陪你个小丫头说说话也无妨。”
苏清漪其实见到他这副模样之后便有些后悔,这个酒气熏天一步三倒的酒鬼真的是樊掌柜口中那个妙语连珠的说书人吗?
只是事到如今,她也没有后路了,那等热销的话本,自有说书人捧着金银去求,她这种名不见经传的小角色,恐怕拿钱去找人家说,人家也不一定愿意,更何况她就是缺钱呢。
这种情况之下,林德安就成了最好的选择,他从高处跌落下来,定然一心想要重新回到顶端,他想要一个能一飞冲天的机会,再加上他曾经是自己写话本的,眼光肯定是有的,双方都有需求,才是合作的前提。
说书人赚的不过是赏钱,比起流程繁琐的出版来说,这条路显然要便捷得多。江东一带说书盛行,那些讲热门本子的茶楼,哪个不是火爆得不行,便是赏钱也并不比稿费少。
然而归根结底,还要林德安看中才行,但在这一点上,苏清漪却是无比自信。
苏清漪定了定神,将手稿递给林德安。
林德安漫不经心地接过,不过看了第一页,眼神便不自觉认真起来,待到将那一沓手稿都看完,他再看待苏清漪的眼神便已经变了。
“这……是谁写的?!”
林德安虽然一直不肯说别人的话本子,但并不代表他就没有欣赏的眼光。事实上,他的目光并不比书坊的奉书们要差,几乎是第一眼,他就知道了手中这份手稿的价值。
林德安恋恋不舍地放下手稿,一双眸子早已恢复了清明,他看着苏清漪,淡淡道:“你想让我去茶楼说这个本子?”
苏清漪点点头。
“你难道不知,我林德安从来不说别人的本子?”林德安面露玩味地看着她。
“您若是没有这个意思,便不会将这稿子看完。”
林德安面色一变。
苏清漪看到他的表情,心里默默松了口气。先前她其实也并没有太大把握,谁知道林德安是不是如传言中一般固执,死守着自己的原则不肯改,如果真是这样,苏清漪也只能坐蜡了。
林德安被她看破了心思,也不再拿乔,直言道:“我承认,你这本子的确有些趣味,我也着实心动。但我林德安重新出山若是不能一鸣惊人,此生恐怕就再也没有机会拿起醒木了。”他的目光一厉,“你可知道,这个机会于我来说有多么珍贵?”
苏清漪却并不怵他:“林先生若是对自己没有信心,可以直说。”
林德安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小丫头年纪不大,倒是狂妄的很。”
“是不是狂妄,您的眼光难道不能分辨吗?”苏清漪面色平静,“您若是觉得不好,我直接离开便是。”
“小丫头还用上了激将法。”林德安挑了挑眉,“你不用激我,我若真不看好你,早就将你逐出去了,哪会说这么多?”
他正色道:“咱们明人不说暗话,在我眼中,你这本子比那些从书坊里印出来的话本子要精彩百倍,我林德安一生不曾服人,便是那璇玑先生在我眼中也不过如此。我不肯说他的本子,是因为我觉得他的本子无趣,可我愿拿你的本子赌我东山再起,我当年说书能让临江城万人空巷,如今自然能再做到一次。”
苏清漪看到他脸上一闪而过的狂热,这个人和那些说书糊口的人不同,他是真心地喜爱着这份职业,因此当初他固执地不肯说别人的本子,也因此他如今能够放下自尊承认自己不如苏清漪。
苏清漪原本觉得这不过是一个油腻邋遢的大叔,如今终于勉强对他改观。
两人既然达成一致,之后的交流也友好许多,在分成上,两人对于五五分都没有意见,但是苏清漪却要求一月就要结一次,林德安也满口答应。之后,林德安又就话本提出了一些意见,两人好不容易商量完毕,苏清漪这才离开。
在回去的路上,苏清漪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回想过后才发现,这林德安分明早就对这个本子垂涎欲滴,却偏偏拐弯抹角不肯直说,最后更是抢过了主动权,将两人的身份倒了个个,倒像是他在赏识自己一般。
这让苏清漪不得不感慨,从而变得警惕,谁说古人淳朴来着,这样的市井老油子才真是卖了人还让人替他数钱呢。
可是即便这个要求实行了,但大部分奉书对这项任务还是唯恐避之不及的,毕竟在他们看来,这分明就是在做无用功,这些投来的稿件大多质量堪忧,许多甚至连字都写不好,句子都不通顺,这一遍看下来,只怕元气大伤。于是众人有了默契,每个月看一次,众人轮流排班。
这一次正好轮到了黄奉书,他撑着脑袋,有些不耐烦地对几个伙计道:“就放在那里吧。”
伙计们将箩筐抬到了他指定的位置,就下去了。
黄奉书随手拿起一本,先是看了看字,随后才硬着头皮看了下去。
如此看了几本,黄奉书额上青筋都快蹦出来了,他用力地拍着桌子:“连字都认不全,还写什么!连我家的猫儿拿支笔都比他强!”
隔壁一间房间里,其他几名奉书有人在品茶,有人在赏玩,有人在如痴如醉地看书,却都被黄奉书的动静给惊动了。
一人道:“老黄向来严谨,少东家的这个要求,最难以接受的人就是他了。”
“他这性子不改改,迟早要被气死。”
“我一会去给他送壶菊花茶好了。”
三人笑嘻嘻的,脸上都是劫后余生的表情。可不是吗?偌大一个书坊,奉书就他们几人,有这功夫,看几位秀才公的文章,便是写的不那么有趣,至少也能读下去不是?总好过去看一些狗屁不通的,简直让他们跟吃了屎一般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