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案发后她提供全部线索

7.案发后她提供全部线索

案发后她向警方毫无保留地提供了全部破案线索肖妹说,法律没有治她死罪,那就说明法律也同情她,法律本身是公正的。案发以后,虽然她没有主动到公安部门自首,但是她自己给公安部门破案提供了最最重要的线索。那些线索除了她没有别人知道,她之所以在案发当天公安部门勘查现场时,就没有保留的把所有线索提供给了侦察员,她当时唯一的想法是,如果案子破了,她坐牢入狱是自己罪有应得。第一天进看守所的时候预审员问她:“对这事你自己是怎么想的?”肖妹说:“我都把事情做成这样了,我没有什么想法了。这是我应有的下场。”肖妹的后悔,在她对每个细节进行描述的时候都有表示。她说当时她真的很绝望。李铁几乎没有给她留下任何生活下去的勇气。于是她才想到了那样一个办法。肖妹说,如果当时她对李铁的病稍微表示一点关心,可能他也不会变态,至少不会变态的那么厉害。可是那个时候她把全部心思都放在了生意上,仿佛生意就是她的全部生活。她错误的以为,只要有钱,她便可以做所有的事,丈夫的病花多少钱治她都不会舍不得。她以为只要给李铁足够的钱,让他自己去看病,找大夫,他不应该再麻烦她去做其他的事。丈夫病了那么多年,她不知道他的病情究竟到了什么程度,她不知道那病能不能治好,她甚至不知道他平时都吃些什么药!在和丈夫产生了一系列无法调和的矛盾之后,她曾经想过把自己的房产卖掉,带着孩子走人,离开丈夫。她想找个没有人认识,丈夫找不到的地方和孩子过清静一点的日子。虽然当时她并没有想好去哪里,但是依她当时的经济实力,在北京或者北京以外的任何一座大城市买套房子,安家生活都不成问题。即便是从那以后她什么都不干了,她所拥有的钱也足够她和孩子两个人花的了。但是这些个想法肖妹并没有实施。一来她是个念旧的人。她非常舍不得故土,非常留恋自己的家人。肖妹是一个不善于跟人交流的人,家里的事虽然很烦,但是她从来没有跟家庭以外的任何人说起过,这一点她与所有的女人都不同。她没有大多数女人天生具有的倾诉**,她自己什么事也不愿意和无关的人说。她和丈夫三天两头打架,街坊四邻都知道,但是没有人知道因为什么。致使外面出现一种传言,说她有了钱了就看不起丈夫了,嫌弃了……等等。这些传言不断的传到她的耳边,但是她从来没有想过要自己去跟朋友说说,解释解释。在她出了事之后,那时候法院判决已经下达,有媒体报道说她:“长期受虐待,不会处理家庭矛盾”。肖妹说,到任何时候,她都敢说自己不是故意天生要杀人的,如果李铁不逼她,她不可能做那样的事。她不是一个不善良的人。她是女人,具有传统女人的所有德行,她做不了太过分的事,可是,李铁的死却让她无法面对任何人,她没办法跟任何人解释自己的无辜和无奈。她觉得她在没有办法的状态下才想了那样一个办法,而且当时,她找到那些人,并没有想把李铁杀死,她只想找人教训一下他,吓唬吓唬他。但是,事情到最后她又无法控制了。她没有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真的没有想到。她想,事情是自己做的,政府怎样处置她都是应该的。杀人偿命,一命赔一命吧。虽然她有千万条理由杀害李铁,可是她本心并没有想杀他。可是,李铁死了,是她花钱雇人杀了他,这个事实她没有办法解释。是事实,事实是她花钱雇人杀了李铁!在看守所的时候,她就想:自己做的蠢事,怪不了别人。进了看守所,事业没有了,孩子没了父亲也没了母亲,公公身体也不好,娘家人儿也自己有自己的孩子,她的孩子没有管了,这有点让她无法接受。但是当时她并没有感觉到太大的恐惧,没有觉得死有多可怕。当时唯一觉得比较难过的是孩子太可怜了。她两次婚姻生了两个儿子,两个儿子都特别聪明。然而两个儿子全都被她耽误了。第一次婚姻毁了她的大儿子。虽然离了婚,孩子跟他的父亲一起生活,但孩子天生跟她的感情很好。她想尽最大力量减少父母离婚对孩子造成的影响,但是她根本做不到。对一个母亲来说,把孩子生下来,把一个生命放置到人世间,自己并没有尽到做母亲的责任,她觉得自己真是太残酷了。可那都是她过去做过的事,这一切都发生在她三十岁之前,她唯一可以给自己开脱的是当时自己还没有长大,还没有完全成熟。可让一个幼小的心灵去承受由于父母做人的失误而带来的损失,对孩子来说也是不公平的。所以她无法原谅自己。到了监狱以后,她更加不能原谅自己。家庭的破裂,带给孩子的打击是她当时没有想到的。儿子上学后成绩一直不太好,她觉得跟家庭的变故有相当大的关系。因为儿子上了学之后,对她说:“不管怎么说,你都不应该离开我。”听到这话的时候,肖妹还没有意识到孩子心底有多深,她对儿子说:“那时候你太小,不懂得大人的事。”再多的事,肖妹无法跟儿子说。她发现,儿子虽然看到了父亲跟另外一个女人在一起混,但是很快就忘记了。那件事对孩子的打击并不像她想象的那么大。因为后来她发现儿子各方面表现出的都比较正常,没有太大的变化。行为上基本和普通孩子一样,性格也不怪,很随和。在得知丈夫和那个女人的事以后,肖妹把他们之间相互写的信全都留下了。她想,万一孩子大了不理解她当时的选择,她会拿那些信来说明自己。那个时候她想得更多的是如果孩子不理解自己,“我该如何跟他解释。”很少想到那个幼小的心灵深处会想些什么。到了监狱以后,她非常自责。作为一母亲,她没有尽到一个母亲应该尽到的职责。离婚之后孩子跟随父亲许进住一起。而许进除了能给孩子提供衣领住行等基本生存的所需之外,基本不具备教育孩子的能力。而孩子的吃喝拉撒也不是许进能够料理的,当时孩子只能由孩子的爷爷奶奶照顾,隔代人的溺爱,对孩子的成长也是致命的影响。儿子没有享受到他最需的母爱,他最需要母亲的时候,她却没有把他留在身边,这是她永远后悔却又永远没有机会补救的事。生第二个孩子的时候,家里请了保姆,孩子一直由保姆带着。上了学之后学习成绩却一直挺好,但她进了监狱之后,给孩子的打击太大,儿子的成绩急转直下。母亲因为雇人杀了父亲而入狱,这件事无论如何对一个小孩子来说是残酷的,无法理解的,她知道这件事给儿子的打击是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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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罪犯狱中生存状态纪实:狱中白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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