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岩松谈读书(1)
读诗的时候,血是热的在写下诗歌这两个字时,看书架上的几本诗集被翻成的那种破旧样子,读诗的岁月与心情很快就回到眼前。还算幸运,进了大学校门,朦胧诗已经浮出海面,我们成了有诗读的一代人。那本云集了朦胧诗代表作的《朦胧诗选》被翻得早已发黑,和它旁边那些翻过一遍就放下的书比起来,诗集便显现出它的卓尔不群来。在所有的文学作品里,诗歌是最为浓缩的,与其说它是由笔写成的,不如说是由诗人们的血和泪浓缩而成的,也因此,读诗便体会到一种强烈的心灵碰撞。“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一切都是命运,一切都是烟云。”“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的肩头痛哭一晚。”……这样的诗句早已刻进生命中,思考也因此而产生。读诗的时候,血是热的,也因此,诗歌多属于青春岁月,但岁月沧桑,短短几年,让人热血沸腾的诗歌季节便悄然隐去。由于和诗歌深深地结过缘,便时常想在新诗中找感动,但遗憾的是,可读的诗却慢慢没了。于是知道,读诗的快乐与震撼只能在回忆中寻找。小说读到后来,就有了依依惜别的牵挂读小说是阅读中最好的从现实中逃离的方法,拿起或厚或薄的一本,几页下去,生活的时空便与小说中的同步,然后和主人公同喜同悲,深深地投入后,还会时常感觉到自己变成了主人公,那种感觉就更加刻骨铭心。即使小说读完合拢,一时间还无法从虚构的情景中摆脱出来,有好长的弯要转,好的小说一般都有这样的力量。1993年年底,有很长的时间,我是在唐浩明的《曾国藩》中生活着。进了书中便忘了身边的世界,曾国藩喜的时候我喜,悲的时候我悲,等到快读完的时候,竟开始有了一种依依不舍,读的速度明显故意放慢,希望和这本书的告别晚来一些,但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书终于读完。掩卷之后,告别的感慨让我在空空的屋子里飞也似地写下几千字的笔记,然后空空落落好几天。不过,读长篇小说的时候毕竟少了,那种很长时间不知肉味的快乐也因此变少,但不长的小说却似乎精品更多。这几年中,以余华的《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刘恒的《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等作品最让我读后拥有再读的冲动。也许目前的中国作家在不到20万字的中长篇小说的创作中功力最深,作品的水平也最高,因此阅读这个长度的小说,自己最有信心,结果也往往是这样。散文让人找到读书乐趣读散文是一种最好的交谈,一个散字让写的人和读的人都放松下来,好的散文不是让人一口气读下去的,而是读一会儿乐一下,或是读一会儿愣一下神,而且读散文时最好有音乐有好的心情。好的小说有一种麻醉的作用,可以让你不知身在何处,而好的散文却不会这样,它时常提醒你是在生活之中。不过现在读散文并不是件太轻松的事,散文一热,写散文的人就多,而写的人一多,水平就参差不齐了。时间本来宝贵,如果很多闲暇被劣质散文占了去,那享受就成了苦涩。也因此,我在读散文之前,选择时常是慎重的。那些在好几个地方开专栏的作家,他们的散文我不读,小女人散文不读,过分风花雪月的不读,急就章的不读,太前卫的不读……虽然如此慎重,但也时常看走眼,不过往往读过几段,劣质的也就让你断了往下读的念头。比如有的名家,明明过去散文一直写得不错,可突然间,一整本新作读了却让你有买到假冒伪劣的感觉,那就只有把新书放上书架,让灰尘去和它靠近。但千万别因为没遇到真货就躲开散文。在诸种文体中,散文是最容易让人找到读书乐趣的。无论是严冬还是酷暑,无论是深秋还是初春,一篇好的散文,读过之后,都会让窗外的平常景致变得美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