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足教条(二)
北京的几位作家,张洁、谌容、李国文纷纷动员王蒙添置一台电脑。一向自认为最能接受新生事物的王蒙,突然保守起来,怕打断思路呀,怕改变秉笔疾书的情调呀……王蒙喜欢用他所信奉的理论去指导他的行为。他若知道一点儿道理,就会忠实地做理论的奴隶。干脆说,有些时候,有些方面,王蒙是一个十足的教条主义者。他的教条,严重起来甚至使你受不了,使你觉得没法儿跟他过正常的生活。遇到这种时候,我就想谢天谢地,幸亏他没有什么洋博士的学位,要不,还让人活不活了!早在还没有提倡家庭用电脑,更谈不上普及电脑的时候,王蒙就感到在文字处理上应采取点儿什么手段,有“改革”的愿望。但到底该怎样做,他也很茫然。80年代中期,王蒙托人从香港买回一架打字机,科达牌fortec中英文电子四色绘图打字机,用卓士中文字母输入,它的发明人是区卓煊先生。机子用起来非常烦琐,很不方便,只可打个便条,无法用来写大块文章,很不实用,买来后顶多是孩子玩玩打字。机子长时间只有放在一边沉睡,白花了那么多钱。几年后,北京的几位作家张洁、谌容、李国文……纷纷都用电脑写作。张洁从美国带回一部电脑,用汉字拼音输入法;谌容用五笔字型输入法,他们都动员王蒙添置一台电脑。到了这时候,王蒙突然又保守起来,怕打断思路呀,怕改变秉笔疾书的情调呀,总之,所有不用电脑的人对电脑怀有的疑虑他都有。最后还是张洁的一句话打动了他,张洁说,写作最困难的是进入状态,而有了电脑,写作如同玩电子游戏,它吸引你,使你乐于写作。于是,1991年秋季,王蒙也购进了一部台式286,是三明电脑公司为他安装的。王蒙的汉语拼音基础好,一上来自然就用双拼输入法,很快能投入使用,他得意极了。不久,谌容向我们反复宣传五笔字型的优越性,说专业人员都用王码五笔字型,基本没有重码,不必选字。当时听后我很动心,我想既然这种方法输入快,为什么不试试呢?当年我家只有一部电脑,理所当然专供王蒙使用。我悄悄通过一位朋友的孩子,买来一份王码五笔字型汉字输入法的学习材料,自学背口诀,并找出它的输入规律。但是我不能想什么时候使用电脑就什么时候使用,只能是偶尔练一下。不过,我操作上虽不熟练,理论上、程序上倒是完全弄通了。当时王蒙使用汉语拼音输入法已经一年多了,我劝他改用五笔字型输入法,他略有迟疑,下不了决心。凑巧谌容的长子梁左到家来说个什么事,也劝王蒙一定要用五笔字型输入法,他的态度诚恳、坚决,王蒙被他说动了。我看王蒙有意试用,借此机会,我又鼓励他一番。起先,我把材料交给他,他看了看,又把材料还给我,说:“什么呀,太乱了,太复杂了,我不用它。”“你用吧,好学极了,你一定可以学会的。”我几乎是在恳求他。我知道他根本就没看进去,凭他的智慧,这算得了什么,他肯定会很快掌握的。于是,我趁热打铁,提纲挈领地跟他说了说规律,记忆方法……果然,王蒙来了兴趣,最初的几日,每天晚上睡觉之前,我俩就一起背口诀:王旁青头戋五一,土士二千十寸雨,……又是什么:目具上止卜虎皮,日早二竖与虫依,……我们还把各种简码背诵下来:一地在要工,上是中国同,和的有人我,主产不为这,民了发以经。我俩一边学习一边发牢骚:“什么呀,什么叫‘和的有人我’,‘民了发以经’呀!简直不是人话嘛!”笑骂归笑骂,反正口诀是背下来了。王蒙在学习使用五笔字型输入法的同时,照写文章。他从来都是边用边学,在用中学,以用为学,学了便用。我说,你这就写起正经文章来,多慢啊,不如纯技术地先练练。他有他的方法,没采用我的那一套。果然,在改用输入法之后的第二天,短文便写出来了。大约三四天的功夫,他就初步掌握了规律。两个星期后,他用起五笔字型输入法时,已经基本胜任了。然后,王蒙变成了五笔字型输入法的热心鼓吹者,见了张洁向张洁宣传,见了刘心武对刘心武劝告,并且把学习材料送到人家家里,倒好像他成了王码电脑的推销员。可惜,他的宣传收效甚微,那两位作家谁也没有采用他大力推销的五笔字型输入法。好笑的是,我教会了王蒙,自己却只会纸上谈兵,一台电脑一直由王蒙占用,我很少有操作使用的机会。直至1993年4月我们在香港买了一台AST牌386笔记本式电脑,出门归他用,在家归我用,王蒙还用他的台式。值得说明的是,王蒙对电脑也是不惜血本,不断更新,从286换成386,1994年一举鸟枪换炮,用上了486、彩显、多媒体……出门,带上便携式的;空闲时,先尽着他用,他不用时我用。1993年我们在美国哈佛大学三个月,王蒙用这台笔记本电脑写了《失态的季节》里的四章,它为我们立下了汗马功劳。当我真的用电脑写东西时,却并没用五笔字型,而是用双拼输入法——我的五笔字型输入法,等于完全是为了王蒙学的,我把王蒙领进五笔字型输入法的门,自己就放弃了——我认为双拼输入法用起来很方便,按字音,一般敲两个键就行了,用熟了,选择也很快。于是我又向王蒙出主意:千万别用五笔,还要拆字,太分散写作的思路,用双拼吧!这回他说什么也不听我的劝告,认准了,就不改,他说自己已经不必先想着拆字了,已经形成条件反射、机械记忆,丝毫不影响构思。有很多朋友喜欢问:你用电脑写作一定比手写来得快吧?王蒙总是回答:写作速度差不多——因为他手写得很快,只是不大讲究整齐和美观,但是,用电脑来做修改、校对、编排、储存、检索、复制等工作则要方便得多。他还开玩笑说:自己的东西乱放,常常是写好的作品不知哪儿去了,或邮寄过程中丢失了;这回可不怕丢了,因为电脑里还有储存。尤其是写了长篇,也不必打印,给对方一张软盘即可,这样也大大减少了排印的手续,各方都方便。我们的消费意识也在更新,起初,由于家里只有一部电脑,当然是王蒙优先使用。有时他也很慷慨,“上午我用,下午你用。”我没能欣然接受这种做法,而是说:“有时想写,而不能写;不想写时,你让写也写不出来。”反正没能实现这种做法。当提起再买一部时,我又说:“家里又不是开电脑公司的,干什么买这么多呀!”如今呢,不仅我单独有一部,而且全家加起来有9部:两个儿子及一个女儿各两部,还有一个快译通。我们家差不多可以开一个小型的电脑公司了!我希望,能有哪一家电脑公司给我们家发一个率先普及家用电脑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