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传统历史写作以及关于战争的讨论(高超群)
历史有什么用处?研究历史的人常常被问及这样一个使人恼火的问题。因为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却很难回答,即便是那些已经成名成家的历史学家也未必能说清楚。二战期间,法国沦陷,史家布洛赫投身于反抗纳粹的抵抗运动,或许心有所感吧,他再用枪拯救祖国的自由的同时,写了一本小书,题目就叫“为历史学辩护”,不过,布洛赫的辩护并不很具有说服力,因为时至今日这个问题依然困扰着历史学家。至少直到1980年代我们在大学求学的时候依然如此,那时,白发苍苍的教授们不得不花很大的精力来向我们这些“新兵”解释,这个即将吞噬我们的青春和智力的工作是多么值得从事。其实一旦历史学被限定为对过去发生的一切的纯粹客观记录,对历史学家的写作意图予以坚决拒绝,历史学就再也逃避不了类似的追问。一些等而下之的历史编撰者和研究者们,就在“客观”、“真实”的辩护和口实之下,排比罗列现成的史料,再缀以几句事后诸葛亮式的诠释,来构造自己的历史学,以为这样的日积月累就可以建造一座通天塔,揭示“天道”的秘密。这种剪刀-浆糊历史学被柯林武德戏称为前培根式的历史学,不过,以这种方式“构造”出来的史书,居然成了现代史书的标准版本。为了逃脱工具性的奴役,被视为可以任意打扮的小姑娘,历史学付出的代价也足够惨重,即背叛了它对文明的担当。这种只能生存于专业小行会里的历史学因而也就被学以致用的读者们抛弃了,心怀不满的读者自然有理由质问历史的用处何在。在古代,历史学不仅没有遭到这样的诘难,历史学家还常常被奉为智慧的象征。诸如“读史可以使人明智”之类的格言大家都能耳熟能详。在但丁的《神曲》中,罗马史家塔西佗被描写成具有洞察一切的智慧和理性。在中国的传统中,众所周知,“史”是最重要的经典之一,它可以知兴衰,可以“资治”。“观之上古,验之当世,参之人事。”,可以“察盛衰之理,审权势之宜,去就有序,变化因时,故旷日长久,而社稷安矣。”连皇帝乃至暴君也要对史家礼让三分,大饥荒期间,**也曾忧心忡忡地对**表达了他对被写入史书的恐惧。在现代,历史被当作一门科学来研究,史书的撰写与古代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历史被认定为是一个不断进步和演变的自然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蕴藏着一些神秘的客观规律。为了保证在探求这个规律时,史家是客观和科学的,“人”逐渐被逐出了历史的伟大运动。这当然是现代学科发展进步的结局。可是历史记载的内容和精神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中国古代传记体的史书常常记述人的自然德性,如勇敢、荣誉、智能、功业等,在审视帝国的庞大身躯的时候,史家总是怀着对天道敬而远之的清醒,“天行有常,不以尧存,不以桀亡”,“岂有苍苍不可问之天哉”,王夫之说的更干脆:“生有生之理,死有死之理,治有治之理,乱有乱之理,存有存之理,亡有亡之理。天者,理也;其命,理之流行者也。……夫国家之治乱存亡,亦如此而已矣。”,他们心如古井,秉笔书写帝国的庄严神圣、治乱兴衰,判明善恶美丑,记录君王、臣子、工匠、走卒、巨盗、刺客等言行事迹。由是我们得知古老的风俗、律令和制度是如何浸润于民族的血液之中,我们也才能够体会到:那“耕种土地的贫农,其血管中有着好几个时代的血液,这样,他正像和‘牛’是兄弟一样,和我们也是兄弟。”古代和现代历史撰写的另一个重要区别是历史编撰者身份的变化,黑格尔对此有很精辟的说明:现代的历史家多是头脑单纯的编年史家,他们绝不参加积极的公共生活,相反地,古代的历史家却是积极参加公共生活的。这种身份的差异对于历史的撰写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古代的人对历史的看法从根本上与现代有着很大的分别。古人曾说:欲亡其国,必先亡其史。这个说法或许偏激,但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古代世界的实情。正如识者所见:“在古代世界里,如果把一种文明比作一个政体,撰写政治史的根本作用就是为一国文明理出来一个秩序,换言之,就是为一国文明立法。那么,撰写政治史的传统可谓是这个政体的宪法。其实,大凡政治史撰家似乎都具有为民族立法乃至为万民立法的意图。”在中世纪的修道院里那些默默搜寻、注释古代希腊、罗马典籍的作家曾经是基督教最害怕的敌人,因为“他们在对古代典籍不动声色的爬疏和研究中延续着古代世界的生命﹐从而培植了能够抵制乃至颠覆基督教文明秩序的最坚韧的力量。”而在这些典籍当中最鲜活、最有力的武器就是记载着他们高贵祖先嘉言懿行的那些异教史书。布克哈特在其杰作《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中曾经记录了文艺复兴时期如痴如狂的好古之风,那些后世被我们目为巨匠的大师,常常为了一本不容易得到的古代残篇而欣喜若狂,城邦之间甚至会为了一个古代英雄的遗物或者墓地而发动战争。(顺便说一句,文艺复兴对人的解放,往往被阐释为确立了人的**的正当性,把人从神和上帝的笼罩下解放出来了,粉碎了中世纪教会的蒙昧统治。文艺复兴的另外一面却被有意无意地回避了,在那个时代,解放人,是为了恢复人在希腊、罗马时代的德行和成就那样的功业,是对一个伟大的政治共同体的想望,是对基督教贬抑人的言、德、功和毒害人的政治品格的仇恨,他们对人的解放不是为了让人像动物一样的纵欲,而是为了让人恢复其勇敢、智能、荣誉和尊严。)就此观之,或许我们就多少可以理解为什么孔子做春秋而能够使乱臣贼子惧,为什么司马迁敢说:“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现代中国的一些历史研究和撰写过分深陷于概念、名词、意识形态的纠缠,而遗弃了史家的眼界和史书的灵魂,成为材料的堆集或者教条的阐释,那双本应被史家视为生命的“自然”的眼睛昏昏欲睡。历史放弃了对政治的严肃思考,放弃去面对英雄、战争等宏伟的主题,却表现出一种妇人似的懦弱。网友谭伯牛先生的《战天京》,没有专业史家的匠气,写的灵动活泼,并且对古人予以充分的理解和尊重,就此而言,实在值得专业的史学工作者学习。伯牛兄并没有排比史料,也没有做意识形态的纠缠,却能够使读者仿佛置身于天京城下,可谓难得。本书所处理的主题之一是关于太平天国与湘军的殊死搏斗,或许我们大略回顾一下有关战争的讨论,对于读者阅读本书会有所裨益。在现代,战争,这个被修昔底德称为人类所能从事的“最伟大的运动”,成为一个被诅咒的事情,至少是一桩原本可以避免的残暴、愚蠢的罪行。对于战争和暴力,我们的民族向来没有好勇斗狠的偏执,却有着近乎本能的反感和抵制,喜好炫耀强力的人,往往被描写成莽夫和蠢汉,是逞匹夫之勇,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不过,并非每个民族都这么想,除了修昔底德对战争的称颂以及古罗马的赫赫战功,连托克维尔也说:“战争差不多总能提高一个民族的意志,开阔它的心胸。”,还有更甚者,比如日本的武士把配刀看的比他们的生命还重要,而在某些穆斯林的眼中:“剑乃是天国与地狱的钥匙”。在中国人看来,战争行为是关乎国家命运的大事,不可儿戏视之。“国之大事,未祀与戎”,孙子也说:“故知兵之将,民之司命,国家安危之主也。”对于军队,中国人愿意赋予它更多的政治意涵,期望成就“仁人之兵,王者之师。”于是在战争面前,我们有时候会非常犹疑、恐惧,只有到了最后的关头,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诉诸于武力。再加上对“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下攻城。”的片面曲解,于是“自古知兵非好战,能攻心则反侧自消”成为治兵打仗的要诀,这种对武力的审慎态度和对其作用的清醒判断是文明和智慧的表征,但是也常常使我们在暴力和压迫面前轻易让步,不管具体的历史情景如何,主动采用战争的手段总是非常艰难的。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我们常常记住了“不战”,而忘记了“屈人之兵”,忘记了战争的目的是使敌人屈服于你的意志,正如克劳塞维茨所说:“有些仁慈的人可能很容易认为,一定会有一种巧妙的方法,不必造成太大的伤亡就能解除敌人的武装或者打垮敌人,并且认为这是军事艺术发展的真正方向。这种说法不管多么美妙,却是一种必须消除的错误思想,因为在象战争这样危险的事情中,从仁慈产生的这种错误思想正是最为有害的。”“如果我们发现文明民族不杀俘虏,不破坏城市和乡村,那是因为他们在战争中更多地应用了智力,学会了比这种粗暴地发泄本能更有效地使用暴力的方法。”不过,对于以战争致胜的可靠性的不信任只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我们的祖先在被迫面对战争的时候,却也并不心慈手软,甚至直白的出人意料。诗曰:“王赫斯怒、爰征其旅。”司马法曰:“人故杀人,杀之可也。”,这是兵家所能做的最简洁最吓人的宣言了。中国的儒者士绅并非从来都是像宋明理学兴盛以后那样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白脸,平时袖手言心性,临难一死报君王。在中国古人的治国理念当中,已爵禄赏有功之人,使将士用命效死,是帝国稳固、天下太平的基本要求,有人说这是法家以利诱天下的权谋,其实儒家的贤哲也持有同样的洞见,他们在讲“隆礼”的同时,也绝不会忘记讲“效功”,“庆赏刑罚,必以信”,管仲说过:“使贤者食于能则上尊,斗士食于功则卒轻于死,二者设于国则天下治。”东汉末年,天下大乱之前,曹操在家闲居,无用武之地,于是“筑精舍,欲秋夏读书,冬春射猎,求底下之地,欲以泥水自蔽,觉宾客之望”,董卓乱起,曹操马上兴举义兵,练师勤王,他用“圣人之用兵,戢而时动,不得已而用之。”这样的话做动员号召。曹操之所以能够放下书卷,立马就有本事训练士兵,组织军队,上马打仗,并非他有什么过人的天赋,我们只有稍稍翻翻史书,就能发现类似的人物在史籍中俯拾皆是。这是因为一来中国的古代士绅总是侧身于现实的政治活动之中,平素就有很好的政治训练,文人的陈腐偏执之气早就被改造的无影无踪了。二来儒士们平时修习的六艺,秉持的德性,其功用和目的非常清楚,就是为了治国平天下。曾国藩之所以能够以一“在籍侍郎,犹匹夫耳”的地位,一呼百应,荡平天下,正是这种传统的延续,当然这其中还牵扯到宋明以来儒学和中华帝国变迁的问题,这个问题过于繁杂,这里暂且按下不表。先说说曾国藩和他的湘军。现在的人们之所以对曾国藩感兴趣,很大程度上是把曾国藩当作一个权术大师,他的所有政治考量和作为,都被当作政客密不示人的厚黑心法。但事实上这种为人处世之道,以极端现实的眼光来考察和实践政治运行的智慧和勇气,可以说是我们这个千年帝国的最重要的支撑力量。倘若我们以这样的态度来对待修齐治平的学问,古人见之,不知做何感想。我们现在谈论政治的时候,受商人和文人思维习惯的影响太深,对于政治或者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或者只知有蝇营狗苟的功利算计。曾国藩苦心经营的湘军,虽然足以打败太平天国,但是要支撑一个帝国就有些力不从心,更谈不上与世界列强争雄天下了。因为湘军实际上也是民团一类的组织,这支军队的不可持久深刻地孕育在它的产生和训练当中。曾国藩曾这样阐述他的练兵思想,他说:“第一、教之忠君,忠君必先敬畏官长,义也。第二、教之爱民,爱民必先保护闾阎,仁也。斯二者总须纪律严明,训导有素,李抚部院倡之,全赖尔鼎、铭、春、树各营官教之,戒之。淮勇将来为忠臣义士,为名将达官,是尔等数员教戒之功,若为骄兵悍卒,为害家凶国,亦尔等数员之罪。成败祸福,系于尔等营官数人之身,亦即在此立军数月之内,此时不变昔年之恶习,则终不能变亦。”这样做的结果,在湘军的下层士兵中,并没有职业军人的信念,他们只不过是刚刚放下手头农具的农民,他们之所以投军,或者是为了保卫自己辛苦耕作的谷物和安稳生活,或者是为了从事一个比种田更有发展前途的高风险投机行业。这样的一支军队相当于中世纪欧洲历史上为害甚大的雇佣军,时人就有讥评,说湘军士兵“喻于利”而已。所以在击败太平天国的前后,曾国藩就曾忧心忡忡地一再表示:“湘军强弩之末,锐气全消,倦飞思还。”,“鄂中兵事日坏,珂乡难望安枕。”“近日各营弊甚多,不仅缺额事。鄂中积习有更甚于此间。若军务不速竣,正不知迁流何极耳。”想来不是虚言。所以事实上,湘军和太平天国的较量从军事上讲是两支民兵的较量,正规军与民团的不同在于它有严格的纪律和规则,有其独特的武德,“军人的勇敢必须摆脱个人勇敢所固有的那种不受控制和随心所欲地显示力量的倾向,它必须服从更高的要求:服从命令、遵守纪律、遵循规则和方法。”而一个武装起来作战的民族的勇敢、机智、刻苦和热情等天赋品质,也可以起同样的作用。这些品质可以代替正规军队的武德,而武德也代替这些品质。但是这种力量无法持久。曾国藩这个努力,经过李鸿章、袁世凯、蒋介石都没有能够练成一支可以雄视天下的劲旅,一直到了**,他所训练出的军队才成就了帝王式的伟业。对于雄才大略的政治家而言,练兵的重要性怎么强调也不为过,亚历山大统帅下的马其顿军队,恺撒统帅下的罗马军团,腓特烈大帝统帅的普鲁士军队和拿破仑统帅下的法**队,最终奠定了他们不可一世的功业,更不用说那个能“把军事野心的限度扩大到几乎没有止境”,而又能收放自如的民主的美国了。训练并控驭一支能征善战、足以保家卫国的军队,至今还是我们民族未了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