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井的女孩们》(16)
喜欢美国乡村歌曲,最喜欢的是保罗·西蒙与加芬克尔合唱的《斯卡堡勒集市》,在大连的家里时我反复听这首歌。在王府井我只能在心里哼唱,夏天的夜里我喜欢逗留在外面,林林有时也呆得很晚,但大多数时候是坐在蹦极对面的长椅上想那个新加坡人。我通常等到十二点洒水车过去后才会回宿舍。每天晚上十二点洒水车经过王府井,往返两次,听着音乐看着水溅到地面上,觉得心情好多了,心里的郁结也随之消散。十一点新东安熄灯,整条街不再灯火通明,我有时会在道边的长椅上轻声哼唱这首歌。那天我仍闭着眼把脸仰起对着夜幕哼唱着。"嗨。"我睁开眼,竟是眼眸如盛有碧蓝海水的那个男人,他说道:"在世风日下的世界,我是多么孤独。""天,你怎么知道我想什么,是不是做骗子都要学会看透人的心思。"我戏谑道,"不过你也为这个世界的世风日下做出了自己的一份贡献。""我以为你会躲闪,没想到你如此直率。你不害怕,你不认为我是危险人物?""你并不叫人害怕,再说我没什么可失去的。""你知道吗,你很特别。""再特别也不会比你特别。你如果非要做这种事,干吗非要在中国做?""我只是路过这儿。""用我们的话说你这叫雁过拔毛,就是……""不用解释,我汉语水平很高,我在台湾呆了一年,而且我有语言天分,我还会法语、西班牙语、德语、葡萄牙语。不过我只认识中文的繁体字。""你说话很轻柔,带点台湾人的感觉,你是个很有故事的人。""你眼睛发亮,你是个喜欢秘密的人。"他笑了起来。继而问,"很孤独是吗?""是啊,白天在人群中常常不觉得,可是到了夜晚,就会感到这座城市没有一片灯火是为了等我而点燃,我只不过是在别人的城市里穿行,这城市是别人的,不是我的。可我喜欢这种流浪的感觉,小时候我就认为自己与众不同,我想在人生的旅行中成就点什么,可现在我一无是处。而这种漂泊的感觉能给我以抚慰,我毕竟没有一直生活在我出生时的原点。"我顿住了,"我也是,竟跟你这个骗子说这些。""人夜里十二点之后是可以说真话的。""十二点到几点?""到凌晨五点吧。""那你这辈子说的真话可不多。"他笑了,"我喜欢你,给你讲讲我的故事吧,我母亲年轻时想当电影明星,却做了餐厅女招待。她想嫁给大明星罗伯特·雷德福,却嫁给了我爸爸,一个电影院领座员,我的童年时光都是在电影院度过的,可惜真实生活没银幕上演的那么好。我希望我的生活也是一部电影,但一切都是那么糟糕,贫穷、酗酒的母亲,只活到九岁的有先天疾病的妹妹,我把生活当作银幕的延伸,把自己躲进谎言里,一切变得容易而且不易受伤害。后来我想成为演员,却不那么容易。再后来我把世界当作舞台,我为自己编了名字家庭身世,把幻想的生活作为自己的履历讲给别人听,我去过很多地方,游走各处,我经过北京,逗留几天算是休假,所以我没做什么,只是平时我不屑的小把戏。你如果看看以前被我蛊过的人,你就不会这么生我的气。""人生对你来说就像场盛宴,而且不用付费。其实我嫉妒你。""凡物必有价,我知道最后总是要付出代价的,不知道会用什么方式,但愿不是很惨。我有时觉得我不是真实的,我的穿衣举止谈吐都是从影片里学来的。""不,不是这样的,你很吸引人,给人神秘莫测的感觉,有些东西是表演不出来的。"我有些怜惜他。"瞧,每一个人都有倾诉的愿望,我也不例外。""为了公平,我可以讲一段我的生活。"那晚我们谈了很多,我问:"你希望我称呼你什么?"他说:"就叫我提姆吧。"我问他:"女人喜欢不可捉摸的男人,你靠这个一定也曾迷倒过不少有钱的女人,而且财色两得。"他振振有词地说:"不过我也给了她们一段快乐时光。"正因为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才会无所顾忌的聊天。他给我讲了打他生命中经过的那些女人,我和他说了罗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