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从十三岁讲起和刘大妈一家(1)

第二节 从十三岁讲起和刘大妈一家(1)

爱对我来说是个奢侈的字眼。从记事起,爸妈就恶语相向。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把我生出来。生了不喜欢可以送人或者干脆掐死。我是他们的包袱,没有我,他们也许早就离婚了。爸爸搬出去那天我十岁,站在门口,劝他们离婚,理由是"

我已经够大了"

。我有三个家,爸爸家,妈妈家,和街道居委会主任刘大妈家。那个叫爸爸的男人住在四室一厅的大房子里,家里的东西一尘不染。偶尔会有不同的阿姨出没,她们都待我像公主。其实我知道,那是个样子而已,有时候会忍不住劝她们别费劲了,我不可能给她们带来什么好处。爸爸年纪轻轻就当上了局长,主管对外技术考察和审批,常出国。家里没人的时候我便搬过去住。我有自己的房间,里面的东西很简单,像是旅馆的陈设。十三岁时,我躲在里面吸烟差点把床单点着,那支皱皱巴巴的国产烟是从男同学那儿要来的,叫春城,那是我的第一次。那一年有很多第一次:第一次接吻,第一次在超市偷东西,第一次在公共汽车上逃票,第一次来月经,第一次留长发,第一次用偷来的化妆品把脸涂成小鬼,第一次爱上镜子这个东西,第一次在下学的路上被一个露阴癖男人堵在小胡同里,第一次因上课看杜拉斯的《情人》被老师勒令请家长,第一次被妈妈打得手心肿胀,从此也和妈妈决裂。有天晚上,模模糊糊,意识到自己已是个女人,和妈妈一样,是个没什么力量的小女人。意识到这一点,发出了一生的第一声叹息。在那间没有太阳光临的房间里,我只需要一张床,我想念睡眠如同想念情人,在没知没觉的旅程中,可以不耽心被遗弃在大街上。妈妈还住在老楼里,我想他们没离婚的原因大概是怕失去现在的房子。房子虽老,宽敞明亮得不是现在的新楼比得了的。妈妈养了一只狗狗"

西施"

,它会两只腿互相磕绊着走路,成心做出一副摇摇晃晃的傻样子。它睡觉时呼噜打得山响,做梦还会有口水流出来。它很挑食,带骨头的肉不吃,带刺的鱼不吃,带皮的水果不吃,更是见不得耗子,那会把它吓出心脏病。它浑身雪白,穿着妈妈缝的红马甲,系着小领结,人模狗样的。狗狗极没良心,妈妈对它无比溺爱,百依百顺,可我一回来,它就会当别人不存在,跟屁虫一样时刻缠着我。它总用小身体挨着我,小鼻子一耸一耸地闻着我,耳朵竖得长长的,捕捉着我的脚步声。眼睛水汪汪的满是谄媚地望着我。它讨好我的本事一流,撅着肥屁股把头藏在枕头下,和我玩捉迷藏的小把戏,或是四脚朝天地趴在地板上装可爱。每次回来我都要给它带用五颜六色糖纸包裹的巧克力,我们一人一口,公平合理。它的胃口也被惯得越来越刁,小鼻子只认"

德芙"

。睡觉时它也会往我的床上挤,胖屁股枕在我的肩膀上,不管那边妈妈怎么呼唤,它全然没听见。妈也有她的秘密,有一个叔叔阴魂不散一样老出现在她左右。我只知道叔叔是她的大学同学,似乎两人谈过一段不短的恋爱,后来各自有家,但仍保持着不咸不淡的来往。书面语言里,那叫暧昧。大人的事我怎么也搞不懂,十岁前希望他们离婚,停止争吵。十岁后希望他们当我不存在。高中毕业后我没再考大学,我想有自己的窝来实现我的四大理想:可以吃成吨的巧克力不挨骂,可以躺在床上抽烟,可以把脚指甲涂得闪闪发亮,可以把音乐放得山响。刘大妈是个热心的大嗓门,大院里的每个坏孩子都被她领回过家。刘大爷是个温和的老男人,一个老式的小皮包,一辆笨重的自行车,一顶滑稽无比的窄沿帽,一个家具二十年没换的旧房子,一个不像个女人的女人,和一个五毒俱全的败家子儿子,伴他过了大半生的岁月。那天被妈打后,我发疯似的从衣柜里敛了两条仔裤,几件内衣,三件T恤。拿了我名下的压岁钱存折,头也不回地冲出家门。还没到院门口,便和一堵墙似的刘大妈撞个正着。刘大妈真是做人事工作的天才,我不伦不类的大包袱和满脸的悲愤引起了她的注意,她一把拽住我,犀利的小眼睛只在我脸上扫了两个来回,我就心惊胆颤地扑倒在她怀里,放声痛哭起来。那天我死活不肯回家,最终磨没了妈的脾气,送来了我平时睡的小被子,一步三回头地留下了我。夜里和刘大妈挤在一张床上,她吹口哨一样的呼噜声叫我欲睡不能,半夜里我每上一次厕所都会引起她一阵惊天动地的咳嗽。我一动也不敢动地蒙在被子里,算计着明天从这里怎么逃出去。后来精疲力尽地睡着了,在支离破碎的梦中,爬到一座空无一人的高楼上,打开十四层的阳台门,却一脚踩空,直摔下来,在落地前的一秒钟,带着冷汗和晕眩醒了过来,睁开眼睛,大妈正研究标本一样看着我,油条豆浆已摆在桌子上。这天早上我没上学,也没有逃到任何地方。再过几天竟然习惯了刘大妈睡觉的动静,听不到沉重的呼吸声倒像缺了点什么似的睡不着了。刘大妈的儿子小哲是个天生的坏种。二十出头的人了,整天在院子里找人搓麻将,既不上学也不上班。自从我住进了他家,他好像倒不怎么出去了。我开始不爱搭理他,因为他的眼睛老贼溜溜地盯着我刚刚发育的**。每当有风吹起我的短裙,他的目光就会像探照灯一样准确无误地扫过我的大腿,不放过任何看到内裤的可能性。不过,公平地说,小哲并不太难看,甚至还能半生不熟地唱几句刘德华的情歌,说话经常能逗得我前仰后合,在没有人管的日子里,他是我最亲近的玩伴。刘大妈看我把小哲能收在家里,对我越发喜欢。张嘴闭嘴地叫我干女儿,变着法地做好吃的东西满足我的贪婪的小胃口,而我因为一下子没有了老妈的管教,请家长时刘大妈也可以代劳,也就乐得顺手推舟地赖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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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的爱情与迷茫:偷,不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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