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恕与珂雪》第二章 迷糊(4)
这种一路坚到底的形容词。连续看了几天的小说后,我便决定放弃这项研究的工程。因为我很害怕在耳濡目染下,我会把“我在海边等你来”这句话,说成“我默默地在静静的海边悄悄地等着你轻轻地来”。于是我只好试着去那家咖啡馆找寻灵感,动笔写小说。只可惜我没经验,光想主角的名字就花了三天。要不是那个学艺术的女孩出现,我可能还在咖啡馆内画飞箭。想到小说已经有了开头,我边走边晃着公文包,心情很轻松。走进公司大门,第一眼便看到总机小姐,她正接电话,没有理我。总机小姐姓曹,长得甜美可爱,很受公司男同事欢迎。当老总开始减薪时,因为她要继续待着,所以我决定留下。我甚至觉得公司里没有一个男生递辞呈的最大原因,也是因为她。我的个性是如果自觉做了傻事,就会觉得别人也跟我一样笨。从她第一天上班开始,她就很吸引我,我也很想更接近她。虽然还不知道她的名字,不过每天碰面总会打招呼,点头微笑。但没多久我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又是迷糊造成的。那时她刚拿到公司给的名牌,把它挂在胸口。我跟她打招呼时,看了一眼她的名牌,然后念出:“曹礼妈。”我正觉得这三个字念起来的音好像常听到时,只见她收起笑容,瞪了我一眼。我搞不清楚状况,摸着鼻子狼狈地回到我的办公桌前。后来我才搞清楚,她的名字是曹礼嫣,不是曹礼妈。我很想跟她解释这只是我的迷糊而已,没有任何开玩笑的成分,可是每次看见她时,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连续几天,她对我不理不睬也不跟我说半句话后,我终于鼓起勇气对她说:“曹……曹小姐,别来无恙吧。”她只是抬起头看一下我,然后说:“你别来,我就无恙。”从此以后,只要看见她,我就会因羞愧而有些害怕,甚至觉得她很凶。我的个性是如果对一个女孩子感到害怕,就会觉得她很凶。话虽如此,但我还是很想接近她。我总会在起身去倒杯水时,偷偷看她一眼。大东说得没错,我如果减少偷看她的时间,小说会写得更快。如果她刚好跟我视线相对,我会紧张得把杯子的水一饮而尽。因为是热水,所以我常烫到,久而久之我的舌头便比一般人红一点。每天进公司时,我总会试着跟她打招呼。但我老觉得我的姿势和神情像极了在树叶间躲雨的猴子。今天也是如此。离开她的视线后,我打起精神,再度挺起胸膛,走向我的办公桌。我的公司虽然不算小,但承包的工程都不大。我的工作性质很简单,画画设计图,跑跑工地,偶尔出去开开会。虽然上班时会有很多空闲时间,可以偷空写小说,这是人之常情,但工作要敬业不能摸鱼乃是真理。我是学科学的人,当真理与人情发生冲突时,总是站在真理这一边。通常只要坐在办公桌前,我就会非常专注,像老僧入定。正因为专注,以致于常被电话铃声惊吓到。照理说,一个迷糊的人应该不会让人联想到专注这种特质,就像看到白雪公主不会联想到妓院一样。不过我的专注也是有所谓的生理时钟,只要快到下班时间时,就会隐约感到一股杀气,于是自然清醒,准备下班。按照惯例,我在下班前还会往曹小姐的方向看一眼。只要看到她起身离开公司,我便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公文包,跟着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