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天魔
“我出300万功德点!”
就在众人感叹排行榜上个个都是大土豪的时候,一个略微沙哑的声音喊道。
很显然,这位仁兄瞄准的是贡献榜第一的位置。
一时间,金顶广场上鸦雀无声。
300万功德点,与李茂的十二亿多功德点比起来虽然只是九牛一毛,可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拥有的。
功德点这玩意儿,顾名思义,你得做功德才能得到,换句话说,必须要对外做出贡献,甚至舍己为人,才能得到。
就比如齐小飞,他如今仅剩的2个功德点,还是因为收留那个可怜的小胖子,与他签订主角契约,给了他一条出路,才得来的。
像扶老奶奶过马路这种事,需要连续扶3天,才能得到区区1点功德值。
由此可见,能出价300万功德点的人,可以说都是“超级大善人”了。
那为什么要加引号呢?因为功德点这玩意是可以刷的,虽然很难。
再说了,作为一个经纪人,手底下如果有很多主角的话,可以依靠压榨那些主角们,让他们穿梭世界,直接扣人家主角刷到的功德提成就行了。
“好!痛快!”李茂大声道,眼底的得意任谁都能瞧得出来——他自己都承认了,募集到的功德点和天道点,加上他自己的,已经足以着手打造一个天道世界了,今天的目的,无非就是再找多一些的冤大头。
李茂在现实生活在搞过直播行业,几乎每个直播平台每年都会搞一次“周年庆主播PK”活动,在活动的前期,自然有小学生们用父母的卡充值刷一些小礼物,刷红眼了直接把自己几年的学费都刷进去了,或者有月薪不到2000块的,自己每天节衣缩食,泡面都舍不得吃也要给主播刷火箭,这些都是毛毛雨,真正赚钱的,是“周年庆”的最后一天,这一天才是土豪的盛宴,之前的贡献排行榜会在几分钟之内被顶掉,土豪们炫富的时刻,就是主播们赚得盆满钵满的时刻。
还有什么,比在千万人面前秀优越,更有成就感呢?
这就是土豪们的思维逻辑了。
那时的情景,仿佛和此刻重叠了,李茂又怎能不开心呢?
此时此刻,不就是给土豪们装逼用的吗?而现在土豪们刷进去的每一点功德、每一个天道点,都是纯赚——都申明过了,创世的启动资金已经够了,土豪们肯定也听见了,我这就不叫诈骗了,你情我愿的事情,怎么能叫诈骗呢?
“不愧是戒色吧会的骨干,余老板就是大气!”李茂嘴角噙起微笑:“恭喜您拔得头筹!”
余老板是个干瘦的青年,眼神发散,眼圈青黑,脚步虚浮,一看就是纵欲过度,这样的人是“戒色吧会”的骨干,本身就是莫大的讽刺。
他手下有很多签约主角,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十八童人”,对的,你没看错,不是“十八铜人”,而是“十八童人”,十八个年过三十,还是处男的禁欲系钢铁直男主角。
据说这十八位童人个个都是仇女癌,最喜欢穿越进女性向小说里与玛丽苏们展开一段段虐恋,然后抛弃玛丽苏,让玛丽苏从纯情小女生成长为坐拥天下美男的后宫王,而十八童人们从始至终都保持贞洁,从不越雷池一步。
只是搞不懂,主打十八童人的余老板,凭什么搞到这么多的功德,难道情虐玛丽苏还会奖赏功德不成?
“好说好说。”余老板微笑着点了点头,“只要金顶境主你创世的时候,给我专门设立一个美男国就行了,举国美男,没有女子。”
话音刚落,余老板周围的路人们纷纷后退了三步——好吧,终于知道为什么这家伙看上去纵欲过度了,他的确不好女色,但他好别的色。
“咳咳……额,那是自然……”纵然是臭名远扬的二五仔,李茂也被这个要求呛了一下,下意识地挪了挪屁股,总觉得菊花发凉,其实只是因为他座下墨麒麟的鳞甲太冰了。
“余老板300万功德,预定美男国一个,美男国人口一千万,国土面积80万平方公里!”之前喊出“金顶境主到”的尖锐嗓音又出现了,直到这时众人才确定,这个太监音的来源是墨麒麟脖子上挂着的一颗头颅。
这头颅有着紫色的长发,肤色发灰,面孔不丝人类,表皮上还有很多密集的魔纹。
“天魔?!”人群里炸开了锅,原本以为那只是麒麟神兽脖子上的装饰品,没想到那是天魔的脑袋。
天魔这种生物,嗯,姑且称之为“生物”吧,它们并不是某位天道之主创造的种族,虽然很多天道之主创造的世界里,有很多魔物是以它们为原型的。
与之相反,高等天魔和天道之主一样,也具有创造空间甚至世界的能力,高等天魔创造的世界,自然就是魔界了。
在无尽的混沌中,有天道之主们创造的“诸天万界”,也有天魔们创造的无数魔界。
所有的世界,就像是竹篮里的鸡蛋,相互紧挨着,交杂着。
在“诸天万界”和无数“魔界”之外,还有一些原生世界,比如地球所在的现实位面,比如至高天【三十三天】,比如天魔的老巢【域外魔境】。
就和经纪人有能力派遣自己旗下的主角们穿梭世界一样,天魔们自然也有本事入侵各个世界。
只不过,职业主角们大多只是顺应剧情来发展,那些天魔可就没那么守规矩了,它们就是进来掠夺的。
这也是为什么那些“天道之主”们可以容忍自己创造的世界里,主角被一次次地穿越附身的原因——遇到天魔,主角以及他背后的经纪人,是有义务设法消灭的。
当然了,杀掉天魔,是有功德点或者天道点奖赏的,正所谓“无利不早起”,义务这个词,必须要有足够的利益作为支撑,才会有人去执行。
所有的天魔都有着不可思议的生命力,就算千刀万剐也不会死,所以一颗天魔脑袋开口说话,并不是人群炸锅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这天魔居然能为李茂所用!
杀死一个天魔其实并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在场的人很多都杀过天魔,更别提有识之士一眼就看得出来,这只是一个低级天魔而已。
可天魔这个种族极其邪恶,也极度傲慢,根本就不可能甘当人类的马前卒,更别提被当个喇叭一样,串在坐骑的脖子上当扬声器了。
按照逻辑分析,出现这种情况只有两种解释:
第一,李茂背叛了天道,投靠了天魔,所以天魔才会与他沆瀣一气;
第二,李茂有秘法驯服天魔!
无论哪一种,都是了不得的大事。
鉴于他是“著名反骨二五仔”的身份,人们有理由相信,第一种可能更高。
所以人群才会炸锅——尼玛,投靠天魔,设下诱饵,吸引我等前来,难道打算把我们包了饺子,一锅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