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的碎片(1)
三明治(Sandwich)和格林尼治(Greenwich),都是英国对人类做出的贡献。三明治的发明,据说与13世纪一个英国伯爵有关。在英格兰东南部一个名叫Sandwich的小镇上,住着一位名叫约翰·蒙塔古的Sandwich伯爵。伯爵嗜赌,往往于桥牌桌上赌得废寝忘食,为了服侍他的饮食,他的跟班们便经常把火腿、蛋、菜夹在两片面包里,让伯爵拿在手上边赌边吃。"三明治"因而得名,英伦朝野广为效尤,继而冲出欧洲,扬名天下。这个我信,至少,因为我吃过澳门赌场里卖的三明治。不过在广东话里,三明治又称"三文治"。一字之差,令此事有点格外的蹊跷。如果你用普通话来读"三文治",你会发现"三文治"其实比"三明治"更接近Sandwich的英语读音;假使你用粤语来念"三明治",又会觉得两者间的差异实在不大,都是"文明的碎片"。而且,这里的"三"字十分传神,它准确地揭示了"两片面包夹着一份馅料"的基本组合。因此,如果一定要在两者间择一的话,我会倾向于选择"三明治",因为"三文治"极有可能误导消费者,使他们相信那两片面包与三文鱼有关--尽管三文鱼是三明治的常用夹心材料之一。(当然,按照这种逻辑,你同样无法避免"三明治"的误导--它会不会是福建三明市出品的一种地方特产呢?)由于三明治所用的夹心材料可荤可素,再加上制作简便,近年已经具有了"健美瘦身食品"的概念,碰上你又是一个爱较真儿的时髦人,不妨原汁原味地把Sandwich译成"三围治"。不过,在香港的西式速食店或中式茶餐厅里,不管是"三文治"还是"三明治",皆已被高度缩略成一个字:"治"。菜谱上的"三文治"会列出数个品种,常见的有鸡蛋三文治、牛肉三文治、起司三文治,等等。三明治既可作为正餐,又可以当成下午茶点。最经典的英式下午茶,必定会有一道"黄瓜三明治",Thecucumbersandwich。黄瓜三明治虽然在世界各地都有许多变种,但是基本不离鱼酱、黄瓜、水芹菜和番茄,尺寸也不是常见的正方形,而是切成名片大小,它的味道,尤其是那腌过的酸黄瓜的味道,与英式红茶倒也十分匹配。不过毕竟是一道茶食,分量不多,浅尝辄止。变化多端,随心所欲,乃三明治的最为诱人之处,也是其生命力所在。事实上,凡是用两块面包夹起来的东西,都可以被视为"三明治"。即使中间没有任何馅料而只有两片面包夹着空气,按照广东人的习惯,也可以称它为"斋三文治"。除了英式的黄瓜三明治之外,比较常见的还有美式的Clubsandwich,中译为"公司三明治"或"总会三明治",以鸡或火鸡肉片、咸肉、莴苣、番茄为夹心,至于豪华的"鲁本三明治",则用烤热的黑面包夹以腌牛肉、瑞士奶酪、泡菜,并浇上俄式的酱料。还有一种名字很动听的三明治叫"潜水艇",是用长面包做的,夹有大量的蔬菜、肉和奶酪,分量超大,吃起来超爽。三明治里最可怕的一种,恐怕非"人肉三明治"莫属。还好它指的不是一种食物,而只是三明治的形态而已。例如,两名如狼似虎的后卫同时以身体夹击对方一名欲带球突入禁区的前锋,或者,仅仅是一次不规范的"二过一"动作。前几年,圆明园的画家们曾经在山坡上做过这样一件户外人体装置,将数名裸男裸女叠在一起--可惜,并没有将这件作品命名为"圆明园三明治"。总而言之,在那两片面包里面,你可以私藏任何你能想到的东西,也可夹带任何你想不到的东西。我曾听过这样一个笑话:一家速食店的菜单上面写着,"如果你点的三明治我们做不出来,我们就付给你十块钱。"一女顾客看了功能表以后,就点了一份"象耳三明治"。过了几分钟,女服务员走来说:"小姐,这是给你的十块钱,我们做不出来。""我早就知道。"女人回答,"你去哪里找象耳朵?""哦,那倒不是问题,"服务员说,"是我们的面包卖光了。"夹道欢迎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