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羊肉串(2)

数字羊肉串(2)

马鞭一端,走过万水千山;帅旗一打,带出千军万马--戏台之上,桨为船、鞭代马,吃羊肉串,则以手执铁炙,偏头大嚼为最佳身段。吃羊肉串虽然比京剧表演实在得多--就进食而言,羊肉属实,"串"为虚,不过炙子在进食过程中的全程在场,在美(味)学上虽不能以假乱真,却同样发挥了以虚驭实的作用。此外,执铁炙而食还在某种程度上美化了进食者的食相,犹如马鞭在戏台上有助于体现刀马旦的身段。那种将炙子上的羊肉逐块撸到盘子里的吃法,既不好玩,也不好看,更像是在吃一碟分量严重不足的葱爆羊肉。尽管卖羊肉串的多半都不会刻意将最好的那块肉串在最后,但是羊肉串既然要"串食",按先后秩序,总得做点渐入佳境的自我暗示感觉才好--不妨这样去想,第一块,最容易吃到,当它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渐入佳境的衬托,越往下,难度越大,最后一块最难吃到,须得侧首歪嘴小心谨慎地"叼"将出来。这种小规模的"叼羊"游戏,既有野趣,又富挑战性,所以,最后那一块羊肉它就一定是最好吃的不可了。遗憾的是,烤羊肉串所用的炙子永远是直挺挺的,柔韧性严重不足,要找到马鞭的感觉还是有些勉强的。与其说什么马鞭,不如说是"我手执钢鞭将你打"的那种钢鞭更为恰当。不过再硬的铁炙子总也胜过竹签,作为羊肉串的载体,铁炙独有一种金属味,重要性相当于广东人所迷恋的"镬气",也就是生铁锅的味道。反观竹签,虽然感觉上比较卫生,却输在不够"镬气",又尽失铁骨铮铮,金戈铁马之豪气,也谈不上环保。还有,羊肉串不但要手执铁炙而食,又以一手执铁炙,另一手狂抓十几串待续最有"台型",如果手里抓了一把竹签,看上去就像是不很诚心的求签者,心有戚戚--不过,铁炙一方面增加了吃羊肉串的乐趣,同时也为街头的进食场面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在新疆,以馕烤方式制作的羊肉串,不仅羊肉大块,烤肉的铁炙子,长度足有70-80公分)。食客与档主以及食客与食客间一旦发生冲突,此物便很容易成为凶器……得得!锵锵!呀呀呀,我手执钢鞭将你打!看这串羊肉吃的!越吃越有了表演的快感。既然要表演,就得有一些特定的场景。在我的心目中,最理想的羊肉串场景是这样的:天上要有云,但不能多,只能是飘着些微云;地上得有风,但不必大,最好是吹着些微风,时间一定是夜里,却不一定非要那蜜也似的银夜,寻常的夜就好,但是要深--要云要风,是为了让烤羊肉串的香味更好地散播,要夜要深,是为了更加HiFi地倾听那劈啪作响的炭火,看火星子到处乱飞。然后,就是人了。人不用多,男女不限,三五即可,其中一二人最好斜靠着各自的自行车,一副"倚马可待"之势--金圣叹"不亦快哉"三十三则之倒数第三则:"看野烧,不亦快哉!"看人烤羊肉串,看人吃羊肉串,快感大概等同于看城市里的"野烧"吧--有一次在酒吧里和人玩"波比足球",一手捏着瓶啤酒,一手握着几根棍子没命地转,转到兴起,卷起袖子擦汗的时候,忽然就觉得自己活像是一个卖烤羊肉串的。法国咸软糖〖〗〖〗法国咸软糖去年9月某日,英国萨里郡彻特西镇一名31岁的木匠约翰·赖特因在三分钟内活剥并生吞了97只生蚝而成为世界吃蚝冠军。吃喝上此类豪举屡见不鲜,德意志帝国第一代宰相奥斯曼就曾创下一次吃掉175只生蚝的纪录(所耗时间不明)。令人称奇者,乃赖特先生对记者发表的赛后谈话:"比赛一结束,我还须吃一条Mars巧克力充饥。"英蚝品质平平,个头却不能算小,尤其在9月。西人咸信,凡带"R"的月份,蚝皆肥美可食。无论如何,三分钟内啖蚝97只之后尚觉不饱,合乎情理的解释,似乎就只能是非生理性的。食蚝乃西方正典,在中国并不入流。据《太平广记》卷四百六十五:"蚝即牡蛎也,其初生海岛边……海夷卢亭者,以斧楔取壳。烧以烈火,蚝即启房,挑取其肉,贮以小竹筐,赴虚市,以醑米。蚝肉大者腌为炙,小者炒食,肉有滋味,食之即甚壅肠胃。"西方的海夷们一律生食之,真生番也。莫泊桑在《漂亮朋友》里把蚝描述成"可爱而油腻的、如同被贝壳关起来的双耳;在味蕾与舌头之间的感觉,如同一颗来自大海的咸软糖"。译成粤语,最能传达生蚝滋味的,首选"咸湿"二字。  [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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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宏非“美食美文”随笔集――饮食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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