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在心底深处的迷恋

埋在心底深处的迷恋

放假在家,偶尔为了找点资料在自己屋子里翻箱倒柜的时候,还能够不时地从一些角落里找到更零碎的一些纸条,差不多都是过往十几年里自己收集到的一些美丽信纸或者是来自某写字楼某公司的高级信笺,有的甚至是背面可以写赠言的书签,诸如此类的纸片,随便一整理就是一摞。上面写的都是自己的一些理想、愿望。有几次静下心来跟现实中的自己对照一下,发现理想实现得甚少,太多理想从现在的角度来看,还是比较遥远的,没有一个艰苦的奋斗是达不到的。可是在当时,对着这些美丽的纸片,我充满幻想的心情也是真实的。

看金庸的武侠小说,一个人面壁十年,出来后,天还是那个天,地还是那个地,人还是那个人,时间都静止了。而现代社会,瞬息万变,一个不留神,就被人甩得看不见后背了。

现在的江湖已经不是我们的江湖,三五年间就是一个周期。我所迷恋的也许早已过时,但它仍然是一个花季女孩的成长历史,我非常珍惜它。我对我窗口的大树说:大树,你给我记住,尽管我是一个平凡的没有兄弟姐妹的女孩,尽管我害怕平凡害怕孤单,当一个人灵魂的那根弦被拨动时,她就是真实和美丽的。

一、迷恋“收藏”

我有许多收藏,不好意思,“收藏”二字与我实在有些奢侈了,其实是收集,我有收集东西的习惯。这个习惯不仅我有,父母也有,相信许多人都有。

过去住在大学的公房里,楼道里塞满了各家的纸盒子、烂筐子和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那些东西如同鸡肋,弃之可惜,留着是垃圾。那是各家的“收藏”,映衬着知识分子窘迫的生活。

爸爸的收集很简单,他只收集稿件和他已经发表的作品,要不就是信件,要不是书。从我生下来到现在,偶尔我把他的大柜子和大抽屉打开,数不清的信,也不知道是猴年马月的,还有数不清的从杂志上剪下来的文章,有的闻起来甚至有一股臭味,他依然留着。每到要报什么职称和评什么的时候,他就会把那些东西找出来,一一填写。

妈妈也喜欢收集东西。她的收集五花八门,恕不一一列举。印象中最深的是碎布头和钮扣。这恐怕是她们那个年代的所有女人都会干的一件事情——把花花绿绿的做衣服剩下来的碎布头,用一个塑料袋全部装起来。那些碎布头在幼小的我的眼里好看极了,于是,我就向妈妈要,妈妈会拣一些小的布头给我,我就用一个小盒子装起来。日后我拿它们做沙包,或者做毽子。妈妈会用那些布头,给我和爸爸补衣服,有的时候,补得“天衣无缝”。现在,那些布头还在,但妈妈已经不补衣服了。

妈妈的纽扣和那些个各种各样的针线,放在一个原来装巧克力的盒子里,它的年龄比我还大。它现在还留在妈妈身边,偶尔妈妈会把它拿出来,给我们钉一钉钮扣什么的。记得小时候跟妈妈逛街,妈妈特别爱看钮扣,也特别喜欢买,也不管用不用得着。事实证明这些扣子并不是每个都能派上用场,至今许多美丽的扣子还躺在她的钮扣盒里,动都没动过呢。

我是典型的电光火石下长大的女孩子,我的收集就很多。信纸、书签、时尚杂志、电影海报、卡带音乐专集……我人生的第一次收集是什么呢?很多人都想不到,是歌纸。那时候每个星期的电视报上都要登出一首歌的谱子和词,作为一周金曲,在电视台一连七天地播出。它播七天,我就跟着唱七天,然后把歌纸剪下来,贴在一本好看的笔记本上。有空的时候还拿出来对着歌纸唱。在旁边还贴上从别处找来的歌星画片,以作说明:就是这个人唱的,这个人的私人档案是什么什么。歌纸大概收集到一百多张,成为一个厚厚的本子的时候,我把它展示给我的同学们看。他们都大吃一惊,而且感到很新奇。以至于其中有一部分同学还向我学习,也开始收集歌纸。不过歌纸到后来是越来越稀少了,报纸的空间大多用来做广告,收集也越来越困难。离开老家,这本歌纸也不知去向。

其实我收集东西,不过是一路收一路丢的。感觉中,收集的自我品位在不断地改变,所以以前看起来好看的糖纸等等,在今时今日都不会刻意去收集,除非遇到了真正有意义的细小东西,才收起来。

手头还有许多没有用过的明信片,一部分是以前买来好看的,一部分是公益明信片,做宣传用的,免费派送。前几日还搜出一张公益明信片,上面写着:抽烟很cool么?旁边是个抽烟的小猪。闲来无事,于是寄给了一个即将出国的女孩子。她回信说,好久没收过明信片了,而且是这么富有意义又可爱的明信片,我顿时觉得快乐许多。女孩子们还有些特别爱好,比如收集化妆品的宣传刊,还有宣传日历,一是用来比较化妆品的功用,二是因为上面美丽的模特。我的一个舍友,极其喜欢姜培琳,恰好有一个牌子的衣服还是化装品是用姜做代言人,结果一帮人涌去商店拿这个季度的menu,回来放在台子上,天天看,百看不厌。还有些人每一季度一开始,都要冲到名牌商店问相熟的店员要时尚用品的menu。我是其中一员,发现好的衣服款式就加以利用,进行自我创造,看到好的包包就专等它降价去购买。有一次看到vivixie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包包,于是默默地等了两个月等它降价,结果两个月后再去,店员很认真地告诉我,他们这个牌子,是不会搞降价的。类似的还有swatch的表,我的初中同学苦等半年,也未看到其降价,结果被告知,这个牌子,是从来不搞降价活动的。真是扫兴。

亦舒说,只要负担得起,什么都挑最好的。

这句话,说起来容易,具体实行起来也很难的。首先什么叫负担得起,买完了这件好东西,明天就没饭吃了,算不算负担得起?还是把什么都安排好了,有闲钱再买?那么什么又叫闲钱——是暂时不用的钱,突然要用了又怎么办?

所以,还有一个切合实际的具体做法。

二、迷恋卡带

在家里大橱的最上层,拿出一个袋子,里边全部都是我的磁带,我很久很久没碰过它们了。大概有两三年的时间,我几乎就把它们忘了。

我有过很多磁带,但很多都不见了,大多借给别人没还回来,还有一些硬是给我听坏了。我不像身边的很多玩音乐的朋友,很早就开始听打口、听英文带。我的磁带里边只有一盘是英文带,是allforone的,那是初二寒假时买的,想听那首Iswear。

我更不像很多深圳的孩子,家里边有CD机。我也曾想过有一个discman,妈妈一直许诺我,如果考到总分第一,就给我买。结果一年复一年,我虽然考了许多好成绩,但因为不是总分第一,所以依旧没有discman。直到高考后妈妈才把真实的考虑告诉我:为了保护我的听力,高考英语有个好成绩,不赞成我买discman。为了满足我听音乐的兴趣,家里买了一套非常高级的家庭影院,音响效果棒极了。

其实后来我也没再想过要discman,因为我发觉我自己根本就不喜欢CD。

初一的时候,我向班里一个很要好的男孩子借了一部walkman来听,结果第二天就搞丢了。他虽然很生气,也给他妈妈骂得狗血喷头,但他没让我赔,也没责备我。丢了就丢了,他也从来不在我面前提这件事。

在1995年,那是一部900元的walkman,还是很值钱的。当时我真的非常难受,也不敢回家跟父母提,因为那实在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事。他是个很善良的男孩子,直到现在,8年过去了,我们依旧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去年我跟他提起walkman的事时,他好像完全不记得了。这件事我一直很内疚,后来,我经常借音乐带子给他,每年给他写贺卡,经常问候他,送他一些生日礼物,都是为了报答他当年对我的宽容。在我很小,自尊心很强的时候,他保护了我,保护我爱音乐的那些情结。

从小到现在,我是个离不开音乐的人,每个周末至少要分出四个小时来听歌。我用一部非常老式但是音响效果非常好的山水牌双卡录音机听磁带,那部机子跟了我七八年。硬是给我听坏了,连按键都掉了。

初三开始,我每个月有50块零花钱。10块钱一盘带子,我一下买5盘。高中了,一个月零花钱100元,也是10盘一起买。

对于磁带的回忆,出现在我眼前的第一个画面,就是那部双卡录音机,我坐在地板上,一边看书,一边听音乐。或者一边听音乐,一边写东西。

每次的激动,都是在音乐里边。当我的感情需要宣泄,需要释放的时候,我只能借助音乐释放出来,包括哭。也许我生性并不不像我的外表那样,容易激动,容易尖锐。很多场合下,为了某种目的,我会调节自己达到某种情绪地去说话去唱歌去阐述,但我知道那都是做给别人看的,自己一个人静下来的时候,我很少激动。非常冷静,经常思考。

我记得我写信给以前交往的男孩子,写得我泪流满面。一封接一封地写,音乐不停地响,父母在外面听到,进门问我在干什么,我无言以对。我还记得,初中时写学校文艺部的年终总结,写得筋疲力尽,舒畅得不得了。我还记得,受了委屈,回来在音乐里边才敢大声哭,生怕给外面听到自己哭泣的声音。我知道如果不发泄,我一味忍耐,或者一味纠缠,自己的心理会失衡。我不得不承认,大部分面对音乐,我都像面对自己,而且大部分时间都在哭。心情这样压抑,很不好。

“不会放松自己,等于是在慢性自杀。”

上大学后,一次去看德国摄影展。在车上,同学梦君对我说,好像从来没看过你笑得很尽情。

我想,这一切都是我的那些磁带和我的自我情感造成的。

寻觅磁带的过程就是寻宝,要考眼力。

从一间磁带的制作公司,发行公司,和它的年份,我能推测出它的分量,是否是精品,而且这个技巧一直没有失去作用。

我还很注意磁带表面的设计和侧面的logo。想到和朋友在平面工作室做过的一些设计,大多灵感都来自对磁带的喜爱。

我喜欢磁带听时间久了,里面会露出像短波似的沙沙的声音。

更因为磁带是这样一个忠实的朋友,这次你听到这个地方停下来,下次从这里你还可以再开始,它永远地忠实地等着你。每一次,当我把磁带放入录音机的时候就会好奇地回忆,上次听磁带是什么时候,当时我在干什么。当按键按下去,美好的回忆和优美的乐曲就开始了。可CD不行。一旦离开,历史必将重写。

CD机一遇到碰撞,就会停顿。磁带不会,它是稳定的。当然也有弱点,但不至于脆弱到稍遇到打击就马上停止。

CD这么精致精确的东西,并不是我的人生,不符合我的梦想。

我经常喜欢拿磁带的歌纸作为书签,每一张歌纸带给我不同的感受。然后我把类似的感受归类到同一类书里,有什么心情就看什么书。

CD的歌纸太大,不符合书签的心态。

想起我高中背单词的卡片,莫不像我的磁带歌纸一样。别的中学生坐在汽车上,都在背单词,我就在看歌词,歌词对我的吸引力太大了。它总是让我的语言有断层,让我学会把复杂的感情三言两语说完,说出自己最需要的效果,让我学会为自己写诗,让我自己进入状态,让我的人生进入状态。

直到今天,凡是我喜欢的歌词,我都能抛开音乐,大段大段背出来。也是因为我有这个习惯,让我对有感觉的一切文字,都能大段大段地背出来。类似村上春树的,伏尼契的,牛虻,还有一些其他的东西,拿破仑传,无政府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文艺对话录,文艺变态心理学,道德经……极大地丰富着我的人生。

上了大学,开始听CD。

我第一次买的CD是在高二时候,是无印良品的最后一张精选。纪念高中时交往的男孩子,一个大我五岁聪明无比,皮肤白皙有些神经质的男孩子(在“青涩的年华”里有介绍)。

他说他喜欢听无印良品和游鸿明,还有sing。他告诉我每一个人身上的衣服是什么牌子、什么背景、有多少年份、是什么文化下的创意。手机刚开始流行的时候,我们走遍每一家店,找寻网上介绍的新品种。我们一起买三联的书,看郝舫的艺评,看洪晃的小品文……

他的生活是CD的生活,精确,犹如他说的,他的CD音响里边出来的声音,尖,而且清亮,好像不是人间的东西。思想复杂,表达纯洁。

我们像朋友,有时又不是朋友。我是磁带的人生,一切都太模糊,太写意。他是古典精美的LaDolceVita,而我,是幻想派的time。

CD和磁带不是同类。CD不了解磁带的循环无止,随时开始,毫无章法,磁带不习惯CD是个时间表人,一切事情都没有例外,没有惊喜。

上大学后,我开始把音乐的精力集中在一个广阔的领域上。买的都是CD,六百多张。不同种类的CD,要求不同的播放器,不同的音响效果用不同的扬声器功放来表现。

太繁杂。

哪有我的磁带,竞争得那样公平,那么简单。

直到我自己做音乐,真是累得不行。不停地鼓捣器材和软件筋疲力尽。太精确的人生,我太不习惯。我的耳朵,由过去的模糊,变成丝毫不露,甚至有时要依靠药物来把一样东西听得更加真切,然后再做修改,太累。

最后不得不放弃这CD的制作过程。

我用放磁带的机子鼓捣CD。符合它的效果的就留下,其他的全部甩掉。

终于解脱了。

我还是那个听磁带会哭,不知道磁带在哪里开始就会兴奋的女孩子。不同的是,磁带会像唱片那样成为回忆情节,而我要将回忆当成生活来过。

萧伯纳说:“人生最大的不幸,是有余暇去顾虑自己过得是否幸福。”整日劳作忙着口的人则相反。

三、迷恋服装

我是一个不太喜欢和别人一样的人,说得好听一点是有个性。上中学时,别人总说我穿得比一般中学生成熟。其实,不是因为我真的喜欢成熟的服饰,而是不喜欢太千篇一律的T恤加牛仔裤。我的妈妈在我小的时候,尤其喜欢买一些好看的布回来给我做衣服,穿在我身上的衣服款式,别人在市场上根本见不到,有些甚至是由我妈一手创造出来的。穿得比人靓,又很特别,自然从小就自信心爆棚。就是如今的社会也是如此,先敬罗衫后敬人。

来深圳后,我是名牌时装的拥护者,而且是身体力行的,每次买衣服,都是非名牌不买,让我妈掏钱掏到肉痛,后来才渐渐地对名牌疏远起来。所谓名牌,就是同样一块布,名牌厂家做出来的衣服要高过一般厂家的三倍到四倍;上市价格是淡季的五到六倍,它就仗着自己是新款,吸引着一些顾客的“冲动消费”。有一次我看上了一条“经典故事”的裙子,标价是732元,妈妈不同意我买,她说一个中学生怎么可以穿这么贵的衣服呢?可是我太喜欢了,就缠着妈妈要,最后妈妈还是给我买了。令我气结的是,几个月后,这条裙子降价了,降了一半,又过几个月,它又降了一半!那么这条裙子到底值多少钱呢?妈妈说,按照面料和通常的做工,这条裙子值80元,那就是说,最后是降到了合理的位置,之前都是暴利!经过这一次,我学会了“冷静消费”,绝对不追名牌,等到它的价值回归,我再去光顾。

不再在意今年流行什么样的衣服什么样的包。衣服最紧要的是穿得自信和穿得舒服。身边有的人为了几件漂亮的名牌,省吃省喝几个月,这我是不干的。

现在都是机械化生产的服装,一批一批的所谓名牌向我们涌来。转遍整个市场,遇到一两件看起来美丽的衣服,但细细一想,不符合自己的气质,况且即使都符合了,有一天不经意间,在大街上就会看到一个与自己穿得一模一样的人从对面走过来,像在给厂家做广告一样,所以,还是下定决心不买。反而热衷于看见一块十分美丽的布,把它买下来,然后回家拿出多年收集的时尚杂志,一页一页翻看,找到符合自己意愿的款式,去让附近的裁缝店为自己做出这么一件衣服来。

有谁说过这么一句话,说服装和女人的发型是呈螺旋式的发展,一段时间就会流行,不会过时。

名牌的款式确实不错,可我知道名牌的价格永远是大于号而不是约等于号。有那么多钱,不如自己给自己做设计师,多做几件衣服打扮自己好了,毕竟我也只是平民百姓不是chanel或者王菲。因此我选择自己为自己创作,节省一些,也许在某一方面来说,是好事,总之穿出来要像自己。反复权衡利弊,也从中得到不少的经验。

哈哈,如果有一天你看到一个女孩子,穿着戏服一样夸张的衣服或者是没有品牌样式古

怪的衣服,那一定是我了。

四、迷恋写字

在我的身边字写得不错的人实在不少。小时候,放寒暑假,常被父母逼着练字,那时真是深恶痛绝啊。先是练习写大字,再就是练习钢笔字。文具盒里从来不放圆珠笔,据说用圆珠笔写字没有笔锋而且影响字体。

我练的一些字,大多是男性书法家的字帖,无论是毛笔字还是钢笔字。我一直对此都是非常恼怒的,因为曾经看过几个书法了得的女孩子把字写出来,竟然没法分辨那是男人写的还是女人写的。所以我头脑里一直有一个奇怪的概念,就是要有一个真正的属于自己的书法,特别是那种挥洒得淋漓尽致的作品,而不是用来填写升学档案之类的字。由于不喜欢练字,到最后我与那些字帖形同陌路,辜负了父母的一番心血。

一直到上中学后,对自己的字才有了一个清醒的认识。在学校边收作业本,边翻看同学们写的字,能令我心动又非常有个性的是那些没有练过书法的字,它们具有极强的性格特征和性别特征。

记得有个叫深的同学,一个直到高中毕业身高不过一米五七体重不过七十几斤、门门功课拿第一、连体育成绩也不甘落后的神奇女子,聪明得无以伦比。但一看她写的字,就知道她从来没有经过非常正规的书法训练,让人感叹的是,她的字,无论是在她心情好时还是心情不好时,写数学时还是写语文时,字体从来都是一般大小,而且规范得像印刷体,整齐得让人惊叹,从中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对任何事情都很认真而且很仔细的女孩子,也可以看出来她这个人非常有毅力:一篇千把字的作文,很多人开头和结尾的字相差很远,往往是虎头蛇尾,写到后来手累得不行就写不了那么好了,而深的文章,从头到尾一样整齐漂亮,那种执着的态度,让我们许多学生包括老师,都佩服得不得了。她本来是要被保送的,但招生的学校不是她的理想学校,她放弃保送,后来考上了北京医科大学,完成了她多年的宿愿。

还有一个人叫成,她非常内向,你若是不和她说话,你可能一辈子都不会了解她。成常年梳一个马尾辫,披散下来的头发都快到腰了。人少许有些胖,但绝对是健康的身材,皮肤嫩白面色红润,钢琴弹得出奇的好,碰到平时我们班同学要搞合唱,她还帮着写和声。很少听中文歌曲,连看电影电视剧都是西片,一个非常贵族化而且气质优雅的女孩子。离奇的是,她的每边耳朵都穿了三个以上的耳洞,戴一种类似钉子的耳环,扣在耳朵上,三年中没看她更换过式样。平时不用上学的时候,衣着永远是宽大的牛仔裤加一件短T,颜色清淡得不得了,偶然换成一条裙子,还是牛仔裙,极不喜欢变化的服饰。她钟情的读物一是世界名著,二是日本漫画。偶尔看到她写的作文里一些感情丰富的句子,都会让我瞠目结舌。

她的字极富女性化,一笔一画,清晰得不得了,横平竖直,几乎是圆体字,而且字距相对来说比较开,与她的形象一般的清秀、整齐,而且从字的走向上来看,基本上看不到情绪的变化,所有的作业本似乎都面无表情,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她的字体不大,看她的字简直就是一种享受,阳春白雪般扑面而来,气质高雅极了。高中时,班上不少女孩子都挺喜欢她的字。我曾经想学着她写那样美丽的圆体字,但自己没有她那样的淑女,若是照她那样写字,岂不是憋坏了自己。

而我的字,一直都是放荡不羁那一种,直到初三才完全地改变了。也许是直到那时才有了女性意识,字开始写得工工整整,一行是一行。初三政治模拟测试的时候,字已经完全的女性化,按照当时的同桌的话来讲,就是婉转得让人感动。在这之前,有的老师评价我的字,是属于那种写着写着会飞起来的感觉,我也确实有这样一种感觉,有的时候写到尽情处,之后的一排字能够连成一笔挥挥洒洒地划过去,不管有没有人看懂(事实上经常事后我也不知道当时我写的是什么),和我有同样毛病的是个男孩子,他比我还要过分,他是无论如何都要把字连成一片,还自以为是“横看成岭侧成峰”,老师把他的作业本传给班上同学看,我们一个班的同学都笑得东倒西歪。他不仅写字是这样,生活上也是这样。别人把校服领子翻下来,他偏要翻上去,他还坚持要把校服当夹克穿,硬是没有风格也要成为风格。

现在时代变了,才几年时间,电脑都普及了,没有必要用笔去写写画画。在电脑上选一种自己喜欢的字体,一篇稿子就从打印机里边滑出来了。但是我还是要在上课时做一做笔记,或者给别人留一留言什么的,那个时候我就对我的字非常的注重,总在想,这种字体能不能代表我自己呢?别人能不能一下子由这个字就看出来这是我写的呢?也有大学里的老师评价我的字,说比起我的人,字是太过老实太过工整了。我曾经想过,找一个时间,好好地练一下字,可是这个字,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子,我也不清楚。但无论如何,我还是认为,虽然当初我那么痛恨练字,但练字毕竟对我还是有好处的——起码现在对于一个字如何出来如何描画,有了个大概的基本技巧,而且我的字起码没给人留下很坏的印象。至于练字,与其说是一种训练,不如说是一种修身养性。

五、迷恋名字

七八岁的时候,我就跟爸爸妈妈说,能不能给我换个名字。因为我不喜欢现在这个名字,太多人的名字里的字和我不一样,但读音大多相同,大街上用力一喊,定有数十个人同时回头,这名字让我觉得我太普通了,太大众化了。从这你也看出我的父母对我是多么的漫不经心,或者说,他们只希望我做一个普通的人。

那时我们班有个同学叫菁菁的,我很喜欢她的名字,因为很女性化,很温柔也很晶莹剔透。上学路上有人喊她的名字,谁都想瞧一瞧有这样美丽名字的女孩子,长得是什么样子。上到初中时,隔壁班有个女孩子叫诗雅,我觉得她的名字很典雅。从小长大一路过来,我遇见过不少好听美丽又女性化的名字,几次也想如果自己叫这个名字有多好,那些美丽娇嫩的名字曾经搅得我心神不安。

尽管我这么不喜欢自己的名字,说你也不相信,我却在我最不喜欢我的这个名字的同时,写了一篇赞美我的名字的文章,这篇文章登在《少年博览》1993年的第六期上。我现在都忘了当时我为什么会有这样反常的心态,但是谎言与实话有什么差别呢?关键是我现在的心态。

我对女性化名字的青睐已经逐渐有些转变了。我喜欢王菲,喜欢她的名字,喜欢她的歌。还有莫文蔚,杨乃文这样的名字,已经接近有个性的中性化。有一阵子还特别恋上了林燕妮小说中的一个人物,叫盛世华,若是翻译它的意思,就是盛世之花,声势特别浩大华贵。

上英文课老师让我们给自己起名字,我想了半天想不出来,原来起名字并不容易啊,看来父母还是花了一点心思的。最后因为崇拜katemoss那样有性格有作为的时尚女性,决定自己叫kate,而且这个名字够简单也好写。没想到与我同样想法的还不少,身边能演变成kate读音的名字太多了,比如说catherine,比如说kitty,经常班上一到英文课需要叫人起来答题,老师一喊kate,三四个人都站了起来,甚是无趣。一气之下,我又为自己选了一个名字,叫frances,因为我特别崇拜培根的那句“知识就是力量”的名言,我用他的名字做了自己的名字(Frances·Bacon),当有人问起我的名字时,我不会把我的真实想法说出来,我就说,在法国那个单词后边,再加一个“S”(即复数)。很多人因为这个就把我和我的名字记住了。细想起来,这个名字也很浪漫了,一堆法国的浪漫情绪集中到一起,不难让人想象我是怎样的一个人。

上了大学,又面临着向外教透露自己的名字,我又有了一次为自己起名字的机会。frances那个名字用了很久,身边有很多人都说不太喜欢,因为读起来并不好听。我查了英文字典,又看了无数的港产片和西片,找到了许多以前闻所未闻的名字,类似“yuki”之类的,还有更难读更难记的,我都不敢打保票自己能记得住,更别说是别人了。后来一个同学就说:你干脆叫“judy”好了,译成广东话就是“猪的”,我看你为了一个名字这么折腾真是有点“猪猪的”。气得我当时真想搬起桌子上那一堆CD全砸过去。

有一天看到玛丽莲·梦露的一张照片,不禁觉得风情万种,神秘无比。我一直很佩服这样的女性,一是有自己的性格,二是有勇气把自我展示出来,三是对待自己的生命和事业极其重视。我收集了很多她的照片和报道,都是因为被其本身而深深地感动着。

还有一个自己喜爱的人,玛丽莲·曼森,一个男性,一个习惯于扮演无性别的魔鬼玩死亡金属的家伙。我曾一度迷恋他演唱的那首《nothinggonnachangetheworld》,那极富渲染力的嗓音,营造出很大的幻想空间,还有他自己写的词,也总是寓意深刻。一方面让人痛苦地思考,一方面让人无尽地沉醉。

一个名字在我脑海中冉冉升起:

没错了,从现在开始,我的英文名就叫,marilyn。

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我最好的朋友的时候,她竟然觉得我的意识像是倒退了20年,而我的姿态却像是成熟了20年。更要命的是,如此俗艳大众化的名字,从小到大,还真没看见身边哪个人是这么叫的。

一个多么神奇的名字啊!

据说“文革”时有一句非常紧要的口号,叫“出身不能选择,道路可以选择”,这是号召年轻人与旧的观念和制度决裂。其实这句话也适应我们现在,我们的名字、我们的身体是父母帮我们选择的,但我们可以按照我们的想法进行改造。名字可以改,相貌可以整容,可以整到自己不认得自己的地步。到了这一步,到了可以随心所欲改的地步,忽然又不想动了。结果发现名字真的就是一个符号,不能说明任何问题,一个人选择什么生活才是最重要的。

六、迷恋精致的生活

关于生活,不应该是不切实际的。

特别是当我身体力行地去生活的时候,才知道把生活和生活的地方安排成自己需要的样子,有多么的艰难繁复。或许有不少人就是因为知道如此,所以不断降低对生活的要求。许多人家里边总是乱乱的,有心情装修、买家具、上地板,却没时间整理做清洁。生活的地方一但杂乱,势必影响心情,也会影响人生。

我的生活一直是妈妈打理,直到上大学,我才开始自己独立地安排自己的生活。在我的意识中,一个人的事还不好办吗。可是真正实行起来却不简单。从父母将我送到学校后,与我分手的那一刻,我才意识到,我得为自己考虑了。首先是喝的,必须去打水,打水要买票,要拎着水瓶去水房,好麻烦,我决定不打水,一次买一箱,天天喝饮料,甜甜的饮料多好喝啊,在家里老是受父母限制,现在口袋里有钱,自己就能决定,第一次感到自由了。喝了两个月后,我发现自己解出来的小便都有一股甜甜的味道,人也开始胖起来(书上说单糖使人发胖),又怕得糖尿病,不用谁来教,自觉地改喝开水了。

然后是吃饭,也是个麻烦事,过去十几年,我只管上课写作业,到时候就有人喊吃饭,吃完了,把碗一推,就可以回自己的房间了。现在完了,每一顿饭都得自己去食堂买来。我恰恰不是那种特别会安排自己的人,往往迟一步,就没有热的饭菜了。吃完了,还得洗碗,弄得两只手油兮兮的,一直到现在,我都不习惯,有的时候干脆花5角钱买一个饭盒,吃完就扔掉,这样省事多了。

还有就是洗衣服,以前每天都换干净的衣服,换下来的脏衣服往那里一丢,就不用问了。现在真是糟糕,不换衣服吧,已经是养成的习惯,哪里能改得掉?每天换吧,就得每天洗,真麻烦啊,怎么就有洗不完的衣服呢?时间竟然不够用!那就拿到洗衣房去洗吧,可是一大堆衣服放一起,洗得根本不干净,洗着洗着,我的许多衣服都找不着了。真不知道妈妈天天上班,还要照顾我和爸爸是怎样做的?

生活教会了一代人如何思考,而思考却没教会这一代人怎样生活。这才理解报纸上登的,有大学生上大学要请保姆的事。所以我也以为,我有个保姆就可以帮忙打理一切的了。后来发现,这个想法还是不切实际的。父母请了钟点工,干活甚是卖力,一来几个小时不停歇地打扫。家里是弄干净了,也弄得整齐了,可往往等她走了以后,才发现很多被卸下的电源她忘了插回去;因为不懂得使用热水器把热水器弄坏了;书和资料被她放错了位,还需要再来整理一番。

原来还是只有自己最了解自己!想要过上舒舒服服的生活,还是要自己亲力亲为,一个星期抽出几个小时,来做一次彻底的清洁。

我向往的人生是亦舒式的精致。把生活描写得世人都向往,从来不发表自己的照片,甚至为了不上镜头,连颁的奖也不要了,只图一个生活安稳。

亦舒是属于那种外表温柔内里坚硬、一个出口成章,满嘴尽是成语典故的女人,也许正好能说明她的个性与内涵。

亦舒作品中的理想人物的生活,一方面是极尽能力的小资,一方面又很节省,所有事情先娱己再娱人,对人礼貌,但在不触犯道德原则的前提之下,爱憎不能说分明中,心中自有乾坤,理解人世,可以容许人犯错,但不容许人犯罪。

我时常想着亦舒的那种清净雅然的境界。繁华之中一块清净之地是由自己创造的,多么自豪。满屋素雅的布置,还有些怀旧的唱片和家具,一派修身养性的姿态,也是一种贵族的姿态。

不过亦舒的生活是贵人生活。香水要用joy,衣服不是gucci就是armani,哪个不是成百上千甚至上万的货色?若是要找负担得起的人,薪水也势必要用“年薪×××万”来计了。不是大牌明星就是什么什么老板,再就是世袭,畅销书作家,诸如此类的人,哪里去寻?连老公都要找海洋生物学博士或者原子物理学博士,可以开直升机带你去看极光,这样的男人,对平民女子来说,恐怕不止是理想,简直是妄想了。

甲之熊掌,乙之砒霜。过上这样日子的人,天生也不是穷人。妄图过上这样日子的人,必为其劳累一世,还未必能盼到放手享受的那一刻。这样的梦想,于有些人是目标,于有些人是痛苦的毒药。

“凡觉得辛苦,就是强求。”亦舒不过想让所有的女人,都变得优秀而有尊严。

喜欢就是喜欢了,爱屋及乌。

真实的亦舒是什么样子,谁也没法说得清楚。我们看到的是亦舒所描绘的生活,我们以为她也应该会过着这样的生活,所以我们向往。

安徒生是个贫苦的孩子,可他所描绘的童话是最美的,这是一个反衬。

还是卡耐基说得好:“即使我们拥有整个世界,我们一天也只能吃三餐,一次也只能睡一张床——即使一个挖水沟的人也能做到这一点,也许他们比洛克菲勒吃得更津津有味,睡得更安稳。”

生活还是要切实际。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一个少女的自白:其实我不快乐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言情穿越 一个少女的自白:其实我不快乐
上一章下一章

埋在心底深处的迷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