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恶人(一)(2)
但拳击运动有助我成为一名运动型人才,跳跃和拳击则让我更加敏捷,而且在面对身体的冲突时我还获得了自信。那时我的年龄尚小,但在拳击圈里学到的东西使我在心理上比较成熟——我年幼、腼腆但我能照顾好自己。当我被迫在拳击和足球之间做出选择时,回答是毋庸置疑的。同样,在选择去哪里踢球的问题上,尽管我同校的朋友们都在梅费尔德当地的足球俱乐部踢球,我还是决定到洛克曼特少年俱乐部踢球,而且没有丝毫犹豫。丹尼斯和约翰逊在那里踢球这一情况倒是起了一定作用,而促使我决定去洛克曼特少年俱乐部的真实、而且更重要的原因是它当时就很成功。于是我在8岁多、快9岁时加入了该俱乐部,那时我的好胜心就已十分强烈了。由于名气大,洛克曼特少年俱乐部吸引了科克各郊区的优秀青年足球运动员,如格兰、诺克曼尼和布莱克坡等。对我而言,选择那里意味着我来回得多走7英里,不过那难不倒我。我母亲总会给我钱买车票。假如我需要一双足球靴,她也总能像变魔术一般变出来——也许不是名牌,可对我来说已经绰绰有余了。那些初期的比赛组织得很好,我非常喜欢:穿上运动服、换上真正的足球鞋、在画着白色边线(很粗糙)、有门柱、球网的球场上踢球——一切都是真的。我甚至很喜欢裁判解决纠纷的情形,因为这些纠纷时常使我们在梅费尔德的比赛在混乱和责骂声中草草收兵。加入洛克曼特是我少年时代的一大进步——我总算是个足球运动员了!当时我只有9岁,所以分在11岁以下球队里。尽管我在身高体重方面远不及其他队员,可我的态度丝毫不比他们逊色——我竭尽全力地踢球,能跑、能准确地传球、能拦截。在适应了梅费尔德那种“全天候”球场踢球方式后,这种为11岁以下少年队安排的比赛(35分钟半场)对我来说太轻松了。在梅费尔德,每一个人都有一个自己所热爱的英国俱乐部;我的是热刺。为什么?因为我的哥们大都喜欢该死的曼联、利物浦或者阿森纳,阿森纳在我出生那年夺了个双冠。格伦·霍德勒是我钟爱的球员。小时候最高兴的日子就是看热刺队在一场重赛中击败曼城赢得百年杯的决赛。里卡尔多·维拉踢进决胜一球,那脚球真是不可思议,30码开外一脚远射,球越过了一个又一个防守队员,使那场动人心弦的比赛达到**。虽然我喜欢模仿那些动作花哨的球员,如里基·维拉或者格伦·霍德勒,可是我的比赛是不同的。我更像一个“工兵”,不能炫耀球技。我得接应,我得助攻赢球,我得回抢,我得扩大活动范围。我注意聆听教练蒂米·墨菲和吉恩·奥沙利文的布置,尤其当他们讲态度的时候。他们的信条简单而真实:上场后态度不端正,无论你有多强的实力,都会输球。我那时相信他们,现在仍旧相信。在洛克蒙德度过的第一个赛季结束时,我被投票选为年度最佳球员。我感到非常自豪,因为我发扬光大了基恩家族在这个俱乐部的传统——我几个哥哥和舅舅都曾在这个俱乐部踢过球。回首往事,我现在明白了,那段相对不起眼的经历塑造了我整个一生。如果没有洛克蒙德、没有足球、没有在我加入第一个真正足球俱乐部之前让我学会了踢球的那个梅费尔德全天候球场,我会成为今天的我吗?如果不是我的家庭酷爱足球、如果他们不鼓励我踢足球,那又会怎样呢?如果没有像蒂米·墨菲和吉恩·奥沙利文以及后来的约翰·德利这样的人;如果没有洛克蒙德球队,我又会怎样?我所欠他们的是我永远都还不清的债。所以对家庭和朋友的忠诚是我一生的支柱。当时足球已成为我的生命,而其他一切,尤其是教育,全被排斥在外。有些周末,我在周六上午参加10岁以下的少年队比赛,下午参加11岁以下的比赛,周日参加12岁以下的比赛。科克一些最好的学生球员被蒂米和吉恩收到门下。在这个俱乐部的第二个赛季,我们赢得了11岁以下联赛和杯赛双冠。那时候洛克蒙德球队已与保罗·麦卡锡、艾伦·奥沙利文、达米恩·马丁和莱恩·唐尼(他们都曾代表爱尔兰参加过各种水平的比赛)签订了合同。他们构成了我们队的核心,连续6年赢得联赛和杯赛双冠。科克少年足球比赛相当激烈,难以置信的是:我们五个赛季没被击败过。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