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洛特事件
1969年,就“谁是犹太人”这个问题,以色列全体国民进行了一场激烈争论,来找出其最深的根源。这就是著名的夏洛特事件。点燃这次事件导火索的是以色列海军少校夏洛特。他头脑聪明,即使在人才济济的以色列海军军营中也是出类拔萃。他和在英国留学期间结识的一个英国女基督教徒结了婚,并且过着和睦的生活。有一天,他们收到了他们儿子就读的小学寄来的户籍调查表。调查表中有一个宗教栏(实际上是宗教分类栏),写有:犹太人/回教徒/基督教徒/其他,并要求从中选择一项。夏洛特少校毫不犹豫地将自己孩子填写为“犹太人”,并提交出去。市教育委员会对此并不满意,他们把调查表重新交给夏洛特,要求把填写的“犹太人”划去,写上“其他”。根据当局的想法,作为异教徒的母亲,如果没有皈依犹太教,那她的孩子就没有资格称为犹太人。可是夏洛特这位以色列海军的精英,有着强烈的犹太人自豪感,并且有十分的自信:不论孩子的母亲属于哪种宗教,自己作为父亲,一定能把自己的儿子培养成一名优秀的犹太人。所以,他起诉到法庭上,说当局的要求受狭隘的宗教教条束缚,歪曲了客观事实。由此,引起了一场全国性的大争论。犹太教正统派的拉比群起而攻之,说他是“叛徒﹑卖国贼和异端”。但是另一方面,随着以色列宗教党派的干涉日益加深,普通的民众逐渐感到不快。在他们中间出现了支持夏洛特想法的呼声。问题是表示“犹太人”的希伯来语中的“耶布迪”同时还指代犹太教徒。夏洛特少校将自己的孩子以“犹太人”登记,而当局却将其解释为“犹太教徒”。这次事件进一步扩大,连美国的犹太人也卷入了这场白热化的辩论之中。在以色列国内,只有犹太教正统派有绝对的权威,而其他派别,也就是保守派和改革派并不被犹太教承认。所以,属于保守派或改革派的犹太人在以色列举行婚丧嫁娶的仪式的时候,如不经过正统派拉比办理皈依犹太教的手续,即使是真正的犹太人,也不会被当作犹太人(确切地说是犹太教徒)来对待。这次事件在以色列的国会也引起了相当大的争论,结果是将夏洛特的儿子以“以色列人”,而不是以“犹太人(教徒)”进行登记。在日本人当中,这种论争好像没大有过,顶多是讨论一下自己的祖先是不是游牧民族,是不是南海海域的渔民这类民族起源的问题。不论是佛教徒﹑道教徒﹑基督教徒还是无神论者,日本人的普遍意识是:日本人就是日本人。日本人中间没有一种强有力的意识力量来维持种族的自觉性和特定的宗教信仰。从另一方面看,这也为日本人对各种宗教采取宽容态度提供了可能。日本人的社会准则,与其说是自己创造的,不如说是他们根据社会生活和价值观养成的一种习惯。“那家伙不明事理!那家伙不知廉耻!这小子飞扬跋扈!”,这类话是用来评价某一个人是否适合存在于某一日本人群体中。一个人是不是日本人,这跟他(她)的父母,特别是他(她)的父亲是不是日本人有很大的关系。只要不是黑人或是长着红头发蓝眼睛,多半不会有问题。在这点上,即使要对犹太人进行简单的描述,那还涉及到德国﹑苏联﹑西班牙﹑阿拉伯﹑印度和蒙古籍的犹太人,而且他们的相貌体格﹑所用语言和风俗习惯等都大相径庭。如果把拉比这个中流砥柱去掉,那犹太人恐怕就建立不起来共同的意识了吧。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