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状态》 <七十>
在没有和陈茜开始之前,也就是在我没有搬出来写东西的时候,那是在和阿盼分手之前还是之后,我倒记不清楚了。我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认识了一个名叫Sam的美国人。他来中国留学,说是来学习汉语,倒不如说是在外国暂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来中国一边旅游一边镀金。接触几次之后,他开始在固定的时间里教我《圣经》。我那一阵子的确很颓废,我无所事事、东摇西晃,每天的理想都在改变,我好像患得患失,却又好像对一切都感到无所谓,我在真真正正地熬日子,过一分是一分,过一天是一天。我甚至连吃饭都是机械的,都是为了完成任务。我其实根本没有食欲,但是为了维持我这台二十岁的机器不至于停止,我逼着自己吃。我每天起床很晚,但是睡得很早,在睡梦中我可以暂时离开这种无聊透顶的非人的生活。那时候我真的想信仰什么,因为当你心中确实对一件事情深信不疑的时候,你就可以为它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即使牺牲性命也无怨无悔。但是问题是我根本就没有信仰。我对一切的东西都将信将疑,嘴角带着不屑一顾的笑……在理智中,我觉得如果一切都顺利的话,实现人类大同不是没有可能的。但是如今环境恶化、瘟疫横行,搞不准哪一天原子弹在头顶一爆炸,整个地球在一瞬间化为灰烬。所以不管遥远的将来是什么样子,对于我都没有多大关系。而对于佛教,那些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之类的说法我宁愿相信,但是我觉得这些其实也可以用其他的理论来解释。我不相信什么十八层地狱,但是我觉得不管怎么说与人为善都是应该的。我也清楚佛教里面有数不清的封建糟粕,所以我根本不可能皈依佛门,甚至连它里面的一些基本的东西都感到可笑至极。在高中的时候,我就对基督教的力量窥见一斑。在欧?亨利的《警察与赞美诗》中,赞美诗竟然能让这个屡教不改的小偷在一瞬间醍醐灌顶大彻大悟。“明月悬在中天,光辉、静穆;车辆与行人都很稀少;檐下的冻雀在睡梦中啁啾了几声——这境界一时之间让人想起乡村教堂边上的墓地。风琴师奏出的赞美诗使铁栏杆前的苏比入定了,因为当他在生活中有母爱、玫瑰、雄心、朋友、以及洁白无瑕的思想与衣领时,赞美诗对他来说是很熟悉的。”“苏比这时敏感的心情和老教堂的潜移默化汇合在一起,使他灵魂里突然起了变化。他猛然对他所落入的泥坑感到憎恶。那堕落的时光,低俗的**,心灰意懒,才能衰退,动机不良——这一切,现在都构成了他的生活内容。”我觉得我就是那个苏比。我多么希望有什么东西能让我痛改前非从新做人呀。但是没有,都没有。即使父母一天天增多的白发和越来越弯的腰,这些除了让我内心感到不安和愧疚之外再没有什么用处。还有从小到大的《思想品德》、《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等等只能让我对讲课老师的道貌岸然嗤之以鼻,只能让我对这个处处是谎言的虚伪的成人世界感到恶心。没有,都他妈的没有。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但是,我经受了一次次打击之后结果都没有能够幡然悔悟奋起直追。我变得更加颓废更加不如从前。我曾经在迎接高考的时候读过一则故事,说的是一个像我一样性格内向的男孩喜欢上了同班的女孩。他给她写了情书,她回了,信封里是一张白纸,白纸上是两条平行线。女孩的意思可能是我们就像两条平行线,是永远都不可能相交的。男孩深受打击,从此埋头苦读,一直读到博士。在他功成名就后的某一天,两人相遇了。男孩对女孩说,其实我应该感谢你,是你让我一直奋斗到今天。女孩不知所云。其实事实是女孩也喜欢男孩,只是错把撕下来的几何作业塞到信封里了。我多么渴望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呀。我在某次分手之后失恋之后也可以那样。但是我没有,我只会怨天尤人大骂命运不公,我只会更加颓废更加失落。后来我在大学里一不小心对基督教略知一二。特别是在电影里,当那些人在灾难降临之际在胸前划着十字架,然后在沉静之中安详地死去的时候;当大人小孩男男女女在教堂里虔诚地祈祷的时候;当葬礼上牧师表情沉重地说一些温暖人心的话时;当教堂里烛光闪闪白鸽扑拉拉拍着翅膀钢琴曲升起的时候;当犯罪之人在向牧师忏悔之后一身轻松走出教堂然后重新生活的时候;当两个仇家看在上帝的分上不计前嫌重归于好的时候,我真希望我是个基督教徒呀!我不再空虚,不再烦恼,不再怨天尤人,我远离从前那种实在叫人无法忍受的生活,因为有主在我心中。所以自从认识Sam,我认真地听他给我讲解,我记下了我认为很重要的东西,我提出了很有深度的问题,我同时研究英文版和中文版的《圣经》。但是我始终无法相信那些互相矛盾的叙述。多少年来受过的教育使我难以相信人是上帝造出来的。那些“进化论”、“劳动产生了人”、“能量转化与守恒定律”之类的理论已经深深扎根在我的脑海之中,还有从小到大学过的生物、植物、动物、哲学、政治、化学、物理、地理之类的学科对我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我甚至觉得上帝的有些话其实是在狡辩,而且毫无逻辑。所以,事与愿违,我没有能够信仰上基督教。也就是说,我至今还没有任何成为系统的信仰。我的那些所谓的信仰其实只是一些别人告诉我的、从书上学来的或者我自己总结出来的生活经验。仅此而已。有一天,我向陈茜提起这件事情。陈茜说她的英语口语不好,让我把她介绍给Sam。我觉得这样挺好的。有一天陈茜的口语练好了,我们干脆就说英语吧。于是我给Sam打了电话。陈茜就这样和他联系上了,以后也像我一样,在固定的时间里去学《圣经》。也像我一样,学习的地点有时候在留学生楼里他的宿舍,有时候在花园,有时候在图书馆前面的草坪上。我觉得这样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