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状态》 <七十四>
在一个平凡的早晨,我被手机的鸣叫声吵醒。没有想到是古力。自从有了陈茜之后,我就很少去古力那里了。古力在电话里的声音有些沙哑,说他要去德国了,就在这两天。我愣了一下,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我总是这个样子,在关键时刻就不知所措了。他接着说,今天晚上聚一下吧,都是你认识的。我说好吧。然后我们就把电话挂了。那天晚上我是和陈茜一块去的。古力的朋友很多,也很杂。我知道他这两天请客是分批分期请的。我们去的时候大约有七八个人在那里了。这些人都比较另类。其中有一个大学四年纯粹是混过来的,现在毕业三个月后没能找到工作,却突然决定考研,每天早起晚归,背着书包提着水壶泡图书馆。坐在我旁边的喜欢冒险,姓邹。他曾经一个人在秦岭里迷路,靠着一小块馒头撑了三天。他在几乎要虚脱的状态下沿着一条小溪往下游走,终于走出“狗日的”秦岭,来到秦岭脚下的一个贫穷的村庄。然后他马不停蹄,又去了华山,在华山上逛了几天后回到西安。他说他从华山上下来后突然很想玩游戏。于是他往口袋里塞了三十块钱,借了傻瓜照相机开始在西安城里流浪。不刷牙不洗脸,夜宿街头,五天后带着用光的胶卷回来了。我见过他拍的那些照片,是我见过的很少能让我感动的摄影作品之一。我记得有一幅照片是呆呆地坐在街头的卖报的年轻人,他给这幅照片配的文字是:他很像我高中时的同学。我那个同学而今在每个夏天把守一个游泳池,冬天不知道在干什么。而一个很像他的人在西安人和商品最多的地方卖报。还有一幅关于他的照片,配文是:我站在这里,静静地想着,有些美好的东西终将一去不复返。坐在陈茜旁边的在刚来我们学校的时候也喜欢写文章,他写的文章很深奥,我看不懂,也没有耐心读下去。等到快毕业的时候不再写文章,改干别的事情了。所以我想写东西其实是一件很寂寞的事情。另外,关于他有一个奇异之处,他有一种说不上来的魅力,他的女朋友几乎接近三位数。所以那天晚上我真担心陈茜跟着他跑了。在喝酒的时候我就想,是什么原因让他离开了他的女朋友或者让他的女朋友离开他。后来这小伙在毕业后就住在一间不见天日的地下室里。在一家广告公司干了几天,就把老板炒了,又去了北京,在中央电视台给一个栏目作策划。在酒桌上古力说我俩其实是他有心撮合的,但是没想到发展神速,比他还快。我和陈茜相视一笑。想起那天晚上在古力的房子里跳舞,就有恍如隔世的感觉。我觉得小酒窝没有古力以前那几个女朋友好看,但是没想到古力这次认真了,两人要一块去德国。那天晚上我们说好了不醉不归的。最后在场的都喝醉了,又唱又叫,个个像小孩子一样争着抢着回忆往事,都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到最后我们让老板上啤酒时老板吓得不敢上了,说啤酒已经被我们喝光。我和陈茜相互搀扶着回我们的小屋里,没从没有栏杆的楼梯上掉下来简直是奇迹。关于古力,我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我也很难概括出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人。我想他从前的文章应该可以反映他是什么样的一个人。我来到大学后是先看了他写的文章然后才认识他的。我说过我喜欢古力的文章,特别是他年轻时候的《花房姑娘》——我已经记不起事情是怎么发生的了,在我准备写下一些文字来纪念这件事的时候。有时候时间就像一把巨大的锉刀,把一些鲜活的痛苦或者快乐弄得模糊而又光滑,让人在健忘中开始傻不拉叽的微笑,忘了从前的尴尬。我独自走过你身旁并没有话要对你讲我不敢抬头看着你的脸庞去年的秋天,我迷上了这首歌。我穿着一身黑色的衣裳板着脸在校园的大路小径上像风一样穿行,在路过东花园的时候,我看见许多知识分子在进行高姿态的接吻,他们的甜蜜表情让我用一种不屑一顾的表情流露出心底的羡慕。然后我总是绕远路穿过四大发明广场回宿舍,在看似空无一人的操场上漫步,看着许多像雕塑一样的人物慢慢活动起来。活动方式一般就像世界的局势一样,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再然后,我会从科学馆旁边上到中区的那条小街上,买上一杯热饮,倚着网球场的围墙看着亲爱的同学们相拥相偎地下自习。最后,我会把杯子捏扁,小声的哼哼起这首好听的歌。在快要熄灯的时候,我的歌声会回荡在中区的操场上,很是悠扬。你问我想要去何方我指着大海的方向你的惊奇像是给我赞扬我是多么想有一个女朋友啊!一个娇俏可爱的,善解人意的,让我心醉神迷的,可是我却没有。我只有我毫无用处的空闲和自由自在。和一个同样单身的兵兵。兵兵是我的好朋友,有一天他对我说:“古力,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说这话的时候,我们在一个有着袜子味道的宿舍里百无聊赖地呆了三个小时。我们一直聊到再没有什么可聊的时候。于是我看向窗外,午后的阳光很灿烂,却总是让人昏昏欲睡,像我们年轻而又空虚的生活。有一个女孩子,长得很漂亮,是我曾经要追求的——坦白地说,并没有什么爱不爱的东西在里面,只是因为她漂亮,所以我曾蠢蠢欲动。后来她有一个男朋友,我就毫无创伤感地放弃了计划,又开始打另外一个的主意(当然,也没有成功)。这是一年半以前的事情了。可是我又在一年半后的秋天又遇到了她。我遇见她的时候在心里暗暗骂了一句他妈的。因为我不得不承认,这丫头长得越来越漂亮了。而且,她似乎是故意告诉我,她刚刚和她男朋友分手。这让我有些惊奇,又有些窃喜。一个寂寞无聊的男生是无法拒绝一个漂亮女生的邀请的,更何况是我这样一个渴望激情的人,对吧?后来的事情就千篇一律了。大家都有追过一个女孩的经历吧?刚开始大概是这个样子的:首先,找个机会多接触,然后,在适当时机表现自己,最后,找个浪漫的时间表白一下。兵兵把这个过程归纳成了四句话:1、幽默骗取好感。2、宏观把握人生。3、痛说革命家史。4、携手共创未来。可是,当我在照这程序按部就班的时候,总是觉得力不从心。原谅我,亲爱的对我给予重望的人们,我不是一个情场老手。恰恰相反,我在怎样对待女孩方面的经验少得可怜。所以,我的努力并没有太大的收效。这让我稍稍有些沮丧。因为,我还以为这是我生活的转机呢。你问我想要去何方我指着大海的方向你问我想要去何方我指着大海的方向有一天兵兵和几个同样无聊空虚的朋友拉我去喝酒,想找一个女孩子一起去。我去找了那个女孩子,她带着很可爱的、纯真的、让人自惭形秽的笑容说:“哎呀,我今天想去上自习耶,我的作业拉下好多喔。”同志们,你说我该说什么呢?我说:“没关系,对不起,再见!”可是在五分钟之后,兵兵得意洋洋地把那个女孩子带出来。我惊讶万分,还带了点酸溜溜的味道。我终于忍不住强烈的好奇心问兵兵。他悄悄地告诉我:“我跟她说如果她不出来跟我们玩,我就死在她面前。她就出来了,就这样。”你们大概可以从上面的文字里得出几个结论:1、我是个很无聊的人。2、兵兵可能是个很无聊的人。3、如果兵兵很无聊,他将比我更无聊。可是你不得不承认,兵兵是个很有趣的人。正是因为这一点,使他在和女孩交往的时候,游刃有余,不像我,捉襟见肘。后来他跟那女孩子混得很熟,那女孩子便经常找我们。说真的,我是很不习惯我们三个人在一起的感觉。兵兵总是能抓住并且从不放过每一个能表现自己的机会,逗得那女孩傻笑不已:“呵呵呵,真好玩,真有趣。”真他妈的天真无邪,纯真美丽,白璧无暇!而兵兵也很陶醉、由于这样一种成就感。我呢,自己的感觉就像一个……废物。有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那女孩又找我俩。在一个唐代留下的花园里,我们开始踢毽子。我对此毫不在行,而兵兵和那女孩都是高手。我踢了一会儿觉得累了,走到一旁点了根烟。不远处那个女孩的身影在金色的阳光里跳动。听着她的笑声,有一种忽远忽近的感觉。十月了,阳光灿烂,鸟叫得很好听。空气也很好闻,有一股熏衣草的味道。树上有几片黄色的叶子飘下来,有一片飘在我的头上,又有一片飘在了……她的头上,轻轻地。突然鼻子里酸酸的,难过得说不出话来。我大概是真的喜欢上这个丫头了。他妈的。你带我走进你的花房我无法抗拒花的迷香我不知不觉已忘记了方向事情往往是这样:当你义无反顾地赴汤蹈火的时候,你成为的角色就是这种过程所导致的牺牲品;当你不可一世玩世不恭的时候,世界便真正成为了你的玩物。在我已经准备好去追另一个姑娘的时候,兵兵却突然拉我去喝酒。于是就喝,喝得乱七八糟,然后就唱歌,唱“我爱北京**,**上太阳升”,唱“花篮的花儿香,听我来唱一唱”。后来我不唱了,只有兵兵一个人在那里翻来覆去地唱“姑娘姑娘,你漂亮漂亮,警察警察,你拿着手枪”!我忽然发现,我根本不擅长于讲故事。在回忆中许许多多纷繁的细节总是用它那鲜活的色彩冲淡了故事本身的情节,让我不知道怎么重新收拾起那将要进行下去的叙述。似乎只有些变化还比较清晰。还是从阿朱开始吧。因为疼痛的感觉或许能让我稍微清醒些。1、阿朱的故事阿朱是个很好的女孩子,她长得很可爱,也很聪敏,笑起来的样子让我目眩神迷。虽然我很不愿意,但是我必须承认,我迷上她了。当一个年轻人喜欢上另一个时,事情还不怎么严重,可是,当一个迷上另一个时,有时候就变成一种变态。我永远忘记不了那片让人发傻的大沙漠。在我的记忆中,沙漠不是通常所具有的金黄色,而是一种带着朦胧的鲜红。沙漠很大,像海一样,连绵起伏的沙丘在我和阿朱的四周静默着,像凝固了的波浪。脚下的沙子很细,因此我们脚印消失的方式就好像是被水冲掉的一样。风在寂静的荒原上吹着,像一个流浪的歌者。阿朱说:“你说,我们能走出去吗?”我说:“阿朱,你的手好凉。”阿朱说:“假如我们走不出去,你会不会一直陪我?”我说:“阿朱,你冷不冷?”阿朱说:“我爱你。”我说:“阿朱,拉紧我。”阿朱说:“我爱你。”我说:“我也爱你!”可是事情真的是这样的吗?真实的事情在我的一遍又一遍的回忆中变得越来越模糊,以至于让我自己也不那么自信。总之,我承认我自己是个不那么真诚的人,因为,我总是不能制止自己美化那也许并不怎么好看的过去。或许,阿朱并没有说过那些话,又或许,我也没有那么勇敢和坚强。你说我世上最坚强你说我世上最善良我不知不觉已和花儿一样日子在我的惊诧和好奇中不断滑过。那个女孩子成为了我的女友,每天,我们一起上自习,然后在东花园里拥抱、接吻。之后,我们会绕远路经过四大发明广场,在那里说一些悄悄话,甜蜜地拥抱、对视,再然后,我们会从科学馆旁边的小道穿过中区拥抱相依地回宿舍。然后,当我躺在床上的时候,我会小声哼哼起这首好听的歌,在月光撒进的窗口,我的歌声会传得很远,很是悠扬。你说我世上最坚强我说你世上最善良你说我世上最坚强我说你世上最善良谈恋爱也许就是这样吧,我想。女孩子真是奇妙,我想。我应该和她厮守到老,我想。这首歌的词儿我一直没看过,后面的词儿我一直听不太真切。因为我没有时间再去仔细听它,我在谈恋爱呢。一直到有一天,我的女朋友抱着我问我:“古力,你的嘴怎么有那么大的烟味?和××的一样。”我:“啊?——”“你知道我昨天晚上干什么去了吗?”“不知。”“我去看电影了。《拯救大兵雷恩》。和××一起。”“是……吗?好看吗?”“你真的……要我说吗?”“……”“昨天晚上,他是抱着我看的。而且,他吻了我。”我在很久以后仔细分析这件事的时候,怎么也得不出自己想要的结论。说真的,我爱她,因此我不愿意承认问题出在她身上,但是我也不愿意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人们总是太容易原谅自己,而把所有的怨气都发泄在生活头上。我也是一样。因此,我又开始了单身,带着苦大仇深的表情和一如既往的渴望。你叫我留在这地方你叫我和他们一样你看着我默默地说不能这样很久以后,我找到了那盒磁带,认真地听完了这首歌。原来,歌的名字叫做《花房姑娘》,崔健唱的。这时,我已经二十二岁了。我想要回到老地方我想要走在老路上可我才知道我已离不开你姑娘我就要回到老地方我就要走在老路上可我才知道我已离不开你姑娘我叫古力,今年二十二岁。我追过一个女孩子,她很爱踢毽子。我和她一起去了沙漠,后来她说她喜欢我。再后来,她离开了我。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叫兵兵。我们曾经一起喝过酒,一起聊过女孩,一起出去玩。后来,他有了一个女朋友,名字叫阿朱。古力年轻的时候留着很帅气的分头,整天胡子都刮得净净的。喜欢写文章,他是我们这些中间最早拿电脑写作的人。写出来的东西都很好,只是不注意标点符号的用法。他很早就在外面租房子,很早就和女朋友同居。他和女朋友分手都是因为一些看起来很小但是很能反映问题的事情。分手之后他们还是朋友。考试过不了抽上一根烟弹一会儿吉他就不再去想。后来他开始留长头发、留胡子,开始不修边幅,但是周围还总是有女孩子。其实我知道,他每一次都是认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