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自学小史(10)
我当时对于社会主义所知甚少,却十分热心。其所以热心,便是认定财产私有为社会一切痛苦与罪恶之源,而不可忍地反对它。
理由如上所说亦无深奥,却全是经自己思考而得。是年冬,曾撰成《社会主义粹言》一书(内容分十节,不过万二三千字),自己写于蜡纸,油印数十本赠人。
今无存稿。唯在《漱溟卅前文录》中,有《槐坛讲演之一段》一篇,是民国十二年春间为曹州中学生所讲,讲到一点从前的思想。
那时思想,仅属人生问题一面之一种社会理想,还没有扣合到中国问题上。
换言之,那时只有见于人类生活需要社会主义,却没有见出社会主义在中国问题上,有其特殊需要。
十二、出世思想我大约从十岁开始即好用思想。其时深深感受先父思想的影响,若从今日名词言之,可以说在人生哲学上重视实际利害,颇暗合于中国古代墨家思想或西方近代英国人的功利主义。
——以先父似未尝读墨子书,更不知有近代英国哲学,故云暗合。大约十六七岁时,从利害之分析追问,而转入何谓苦何谓乐之研索,归结到人生唯是苦之认识,于是遽尔倾向印度出世思想了。
十七岁曾拒绝母亲为我议婚,二十岁开始茹素,寻求佛典阅读,怀抱出家为僧之念,直至廿九岁乃始放弃。
——放弃之由,将于后文第十八节言之。按:1969年秋间曾写有《自述早年思想之再转再变》一文,实为此节最好参考之资料,兹不烦重加述说。
又关于苦乐问题之研索,则早年《究元决疑论》一文内有一段述说,可资参看。
十三、学佛又学医我寻求佛典阅读之,盖始于民国初元,而萃力于民国三年前后。
于其同时兼读中西医书。佛典及西医书均求之于当时琉璃厂西门的有正书局。
此为上海有正书局分店。据闻在上海主其事者为狄葆贤,号平子,又号平等阁主,崇信佛法,《佛学丛报》每月一期,似即其主编。
金陵刻经处刻出之佛典,以及常州等处印行之佛典,均于此流通,任人觅购。
《佛学丛报》中有李证刚(翊灼)先生文章,当时为我所喜读。但因无人指教,自己于佛法大乘小乘尚不分辨,于各宗派更属茫然,遇有佛典即行购求,亦不问其能懂与否。
曾记得
“唯识”
“因明”各典籍最难通晓,暗中摸索,费力甚苦。所以学佛又学医者,虽心慕金刚经所云
“入城乞食”之古制,自度不能行之于今,拟以医术服务人民取得衣食一切所需也。
恰好有正书局代售上海医学书局出版之西医书籍,因并购取读之。据闻此局主事者丁福保氏,亦好佛学,曾出版佛学辞典等书。
丁氏狄氏既有同好,两局业务遂以相通。其西医各书系由日文翻译过来,有关于药物学、内科学、病理学、诊断学等著作十数种之多,我尽购取闭户研究。
中医古籍则琉璃厂各书店多有之。我所读者据今日回忆似以陈修园四十八种为主,从《黄帝内经》以至张仲景《伤寒》、《金匮》各书均在其中。
我初以为中西医既同以人身疾病为研究对象,当不难沟通,后乃知其不然。
中西两方思想根本不同,在某些末节上虽可互有所取,终不能融合为一。
其后既然放弃出家之想,医学遂亦置而不谈。十四、父亲对我信任且放任此节的最好参考资料是我所为《思亲记》一文(见先公遗书卷首)。
吾父对我的教育既经叙述在第二节,今此节不外继续前文。其许多事实则具备于《思亲记》所记之中,兹分别概述如下:父亲之信任于我,是由于我少年时一些思想行径很合父意,很邀嘉赏而来。
例如我极关心国家大局,平素看轻书本学问而有志事功,爱读梁任公的《新民丛报》、《德育鉴》、《国风报》等书报,写作日记,勉励自己。
这既有些像父亲年轻时所为,亦且正和当时父亲的心理相合。每于晚饭后谈论时事,我颇能得父亲的喜欢。
又如父亲向来佩服胡林翼慷慨有担当,郭嵩焘识见不同于流俗,而我在读到《三名臣书牍》、《三星使书牍》时,正好特别重视这两个人。
这都是我十四五岁以至十九岁时的事情,后来就不同了。说到父亲对我的放任,正是由于我的思想行动很不合父亲之意,且明示其很不同意于我,但不加干涉,让我自己回心转意。
我不改变,仍然听任我所为,这便是放任了。不合父意的思想行动是哪些呢?
正如《思亲记》原文说的——自(民国)元年以来谬慕释氏,语及人生大道必归宗天竺,策数世间治理则矜尚远西。
于祖国风教大原,先民德礼之化顾不知留意。实则时间上非始自民国元年,而早在辛亥革命时,我参加革命行动,父亲就明示不同意了,却不加禁止。
革命之后,国会开会,党派竞争颇多丑剧,父亲深为不满,而我迷信西方政制,以为势所难免,事事为之辩护。
虽然父子好谈时事一如既往,而争论剧烈,大伤父心。——此是一方面。
再一方面,就是我的出世思想,好读佛典,志在出家为僧,父亲当然大为不悦。
但我购读佛书,从来不加禁阻。我中学毕业后,不愿升学,以至我不结婚,均不合父意,但均不加督促。
只是让我知道他是不同意的而止。这种宽放态度,我今天想起来仍然感到出乎意料。
同时,我今天感到父亲这样态度对我的成就很大,实在是意想不到的一种很好的教育。
不过我当时行事亦自委婉,例如吃素一事(守佛家戒律)要待离开父亲到达西安时方才实行。
所惜我终违父意,父在世之时坚不结婚;其后我结婚则父逝既三年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