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重见天日

第四十一章 重见天日

拆石膏的那天,是小喆陪我去的。当我看见自己的手重又获得自由的时,兴高采烈的。想给小喆来个温暖的拥抱,只是天气太热了。那个替我拆石膏的医生说年轻人就是不同,这么快就好了。我奉承他说全是您的医术高超。真是华佗再世啊!哪知道那大夫说了句让我和小喆想喷水的话,华佗再世也不会这么快就好的。他还真敢往自己的脸上贴金。以为往他脸上贴了点金子,就把自己当做一整块的金子了。

出了医院后,小喆看着我的左手说,比褪了毛的猪脚还白。我还傻不啦叽地跟着他说是啊是啊。然后见小喆在那笑的前附后仰。我一脸的不以为然。到学校去上课的时候,小喆就用那句“比褪了毛的猪脚还白”来向唯诺希茗她们介绍我重获新生的左手。然后小喆被我追的满教室跑。不带他这么玩的,说过一次就算了……

权权来上课的时候,我扬着左手问他是不是比褪了毛的猪脚还白。权权先是一愣,然后说怎么比褪了毛的猪脚还白,褪了毛的猪脚和这比差远了。我的心情此时此刻只能用“无可奈何”来形容。

下课后,希茗买来阿尔卑斯庆祝我的左手重见天日。权权的头发也长出了一点点。唯诺说权权是少林寺的俗家弟子,简称“少俗”。希茗说为了使“少俗”的头发快快地长出来,也赏给权权一根阿尔卑斯。我嚼着阿尔卑斯在那想邓丽君的那首《甜蜜蜜》。只可惜故人已乘黄鹤去。

转眼间,我又能够右手翻手为云,左手覆手为雨。我衔着根棒棒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一副痞痞的样子。也许嘴角还轻微地上扬起一条弧线,像女生穿着裙子骑单车裙角飞扬一样好看。

我靠在教室的后墙像一个经历了十年漫长的打坐的僧者一样疲惫不堪,但心里却是豁达明朗。我望着教室里稀稀落落的几个人,觉得自己的前程是让什么给打破了的。可Englishman的声音提醒我,主要还是自己不努力,其它的外在因素都是次要的。

唯诺和希茗现在每天都在做厚厚的物理复习书。我笑着说她们以后要成科学家了,还是摆弄机器的那种。希茗说她以后的理想是当个编辑。我说你还是做个诗人吧。理由是现如今的诗人都是随便说几句话用笔给记下来便成诗了。尤其是那些写散文诗,写的东西既不像散文又不像诗。于是大发其想整出一散文诗来祸害文学界。在文学界兴风作浪。忘了是谁说过,写散文诗的人都是散文写的不怎么样,诗也写的不好的。

希茗每天将物理教辅一页页地翻过去。我看着都心疼。我说如果你们早这样,考什么大学不可能啊。小喆突然趴在我的耳边说,李宁,一切皆有可能!我看了看他说,你给我滚回去看书。别耽误了前程。你是前途无量的。小喆说林睿你是想说我前途无亮吧。我笑着说我才不那样的歹毒。你是我的好兄弟,你前途无量我也可以分碗羹尝尝不是。你是前途有光的。

是啊。是啊。残羹剩菜的随你拿去就是了。小喆在一旁笑的阳光灿烂,估计今儿的阳光也是有点儿害羞了,不然怎么不出来散发着五月的光和热,照耀一下太阳底下贫苦大众的朴素生活。

你还真把我当乞丐啊?忍心将残羹剩菜的给我尝啊?你不怕遭雷轰,我还担心你是否会死的很惨呢。我为小喆感到悲哀。我在心里想我多么的崇高啊!

上课的铃声抑扬顿挫地响起来,打断我和小喆的对话。我觉得人贫嘴是好的,因为人可以在贫嘴中找到快乐。这让我想起一部电视剧《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我没看过那电视,但估计看后也会觉得幸福的。

有人用沧海桑田这四个字来形容变化的巨大。我记得高一整整一年,学校的办公楼就是半边楼在那立着。另一半给拆了,让出了一条路来。那时候挖掉那厚厚的地基的时候,我们每天都在那期盼着能出土点什么文物来,因为学校到处都是文化古迹。最有名的当属“颜范二贤祠”和“陶侃衣冠冢”。就在陶侃衣冠冢上给立了一块“惜分阴”的碑。因此学校也把那叫做“惜阴园”。遗憾的事,那厚厚的地基被挖完了,除了挖出几块没什么价值的黄沙石外什么也没有。用一句简单的话来说是除了黄土还是黄土。我想再这样的挖下去没准又挖出个黄土高原来。现实很坚决地告诉我,那是不可能的。因为至少面积也不够。

一出又一出的闹剧构建了整个不知所谓的生活。有时侯生活是没有道理的。如果这有时侯变成了常常的话,我想我一定是会害怕的。所有的事都是好坏参半的。政治书上讲,这个世界是矛盾对立的统一体。我没有理由不承认。

正当我意犹未尽地在脑子里用沧海桑田描绘着学校三年来的变化时,芳突然坐到我的旁边。我看了看她,觉得自己如果娶了她做妻子该多好啊。

芳抓过我的左手敲了敲问,好了?

我说再不好的话,过两天照毕业照的话就把那根绷带给定格了。

林睿,你喜欢喝酒吗?芳的话让我有点儿不知所措。

什么?我的心里一惊,芳为什么问我这样的问题。

别人都说借酒可以消愁。是不是真的?芳的话又突然变的调皮起来。这很让我觉得不安全。

那只是别人说的。喜欢喝就喜欢,不喜欢的话一切都是扯淡。我说了句模棱两可的话来回答芳。其实我并不能喝酒。

中午我想让自己知道自己是不是喜欢那种味道。芳说,你陪我。我点点头算是答应了。

很多的人都知道酒是可以乱性的,所以我们要在喝酒的时候把握分寸。我们不能因为别人说的“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就去盲目地追求酒精的味道。在很多的时候,像一些人饮酒并不是为了作乐,而是在故作风雅。

君子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我不敢妄自菲薄地说自己是个君子,但还是能恪守约定的。放学的时候,我和芳一起去吃饭。小喆见我俩在一起吃饭,问我怎么回事。我说没什么事。只是为了庆祝我的手痊愈,以后又能抱着篮球上篮了。然后问他要不要一起来。小喆像见了马克思一样连连说不。我当时就怔在那想再怎么的见了马克思,你也算是见了**的先驱者,用不着这样的畏惧吧?

生物老师卡卡告诉我们,人经常喝酒,酒量会慢慢变大,而有些人平时虽滴酒不沾,但偶尔小酌也会表现出惊人的海量。这海量就已经够吓人的了,他还来个惊人的。这不存心在想如何让人得心脏病吗?我觉得有些话是含蓄点比较好。何必要字字斤斤计较呢?人总是容易唯我独尊。

芳喝酒的时候一直是一小口一小口的喝。还不时的皱皱眉头。我记起以前齐沫喝酒时都是大口大口的灌的。芳喝完了一杯后对我说,林睿,这酒怎么这么的苦啊?我说,芳,你只是不喜欢这个味道,就像我也不会喝一样。我每次喝酒最多是四瓶。但只有在李哥家那次喝到最后一个倒。那天只是越喝越清醒。最后是酒不醉人人自醉地倒了。

但是芳还是继续喝。我在一旁看着。什么话也不说。我想说的话是,别故作风雅了。可我担心自己一开口就说成“别借酒消愁了”。所以我不开口,这样至少不会说错什么吧。

和芳一起吃过饭后,芳对我说,林睿,我的头好晕啊!我看着她笑,然后拉着她的手一起过马路。两个人趾高气扬的样子有点儿搞笑。芳要我带她去上网。我说算了吧。让她回去睡觉,以后再上。芳撒娇一定要去上。我拗不过她就带她去。我给她看有一个时期我在论坛上为她写的帖子。我对她说,芳,沉下去的帖子不是沉下去的爱。当芳看到我们分手时我写的帖子时,她看见那句“放弃一种幸福是疼痛的”的时候,她对我说,林睿,你的心比柳絮更寂寞。

记得在校庆时,晚上和她一起看焰火。我问她喜不喜欢看焰火。她说不喜欢。她说因为焰火比我更寂寞。可是我忘了问她谁比焰火寂寞。

有很多话,我觉得没必要说出来,但写下来比较好。人们不都说空口无凭吗?看完了最后一篇帖子,芳回去。我继续留了下来。我在那个论坛上写我高考前的最后一篇帖子。在里面,我写到,倘若我是一株风化绝代的柳,你是否只甘愿做从我身边流淌而过的河呢?

是谁说过,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

下午上课的时候,芳没有来,我没有在意。只当她是喝了酒不舒服。谁也不可能做谁唯一的谁。我望着讲台上Englishman挥笔板书的身影,觉得自己比他还要充满沧桑感。我记得自己曾经和他大声地叫嚣着。他没有骂我,也没有说一句话。他是真的好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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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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