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是容易的(1)
人有所居,鬼有所聚。鬼的会所在哪里呢?最早接纳鬼魂的是大西北,确切一点说是昆仑山。昆仑山既是神仙会所,也是鬼魂的聚居区。就像纽约,既有华尔街上的豪富,也有庞大的贫民窟。适合淘金的地方,成功人士进入上流社会,失败的就做乞丐,成王败寇,这没什么好抱怨的。也许在当时的人看来,神仙属于公共资源,对神仙的安排是形象工程,所以神仙会所的物业管理特别起劲,评星级,创品牌;而对鬼魂,人们认为属于私人产业,只要把祖先牌位供好就万事大吉,所以对于鬼魂的管理,从立法到行政都严重地滞后。先秦时代,不仅没有什么像样的官方组织来管束鬼魂,连民间组织也比较少见。老百姓对待鬼魂基本上是见招拆招,遇到孤魂野鬼就简单地打发走,让他们继续在人世间游荡,并不考虑他们的归宿。即便子产这样在宗教学上卓有建树的知识分子,对鬼也没有从社团的角度来认识。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组织可依靠的人是最孤独的,鬼也如此。所以,对于鬼的描述曾经这样凄惨:人死之后,不是所有魂魄都能投胎转世,有的魂魄不能消散,往往凝成一团,聚集在阴山脚下,只有冬至那天,太阳才照到阴山上,那时魂魄们才有机会沿着阳光的射线向上爬,爬过阴山的就能重新投胎为人,爬不上去的只好明年请早。随着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的社会逐渐走向规范,对鬼的管理也逐渐提上议事日程。昆仑山成为VIP会所,不再接纳鬼魂,鬼开始集中到阴间,形成地狱观念。这种转变的意义在于:昆仑山的神圣性由于鬼魂的离开而更加突出,而神仙和鬼魂也彻底地区别开来。另外,如果说最初人们认为鬼神和巫师都集中于西北时,人和鬼还是在同一个空间活动,而现在则变成天国、人世、地狱上下垂直分布的关系。这样,人和鬼的距离就不再那么接近,鬼活动的阴间与人活动的阳间逐渐形成区别。阴间的逐渐成型,对鬼魂观念的传播也许更加有效。首先成为冥司主宰的是泰山府君(又名东岳大帝)。泰山在秦汉时期就颇受重视,秦始皇和汉武帝都曾经封禅于泰山。皇帝去得,平民就不大去得,但鬼是可以去的,所以泰山逐渐人格化,成为泰山府君,并且拥有了组阁的人员编制,手下招集了一班跑腿的伙计,专门管理人的魂魄。隋唐以后,随着佛教的兴起,阎罗王和地藏王开始崭露头角,接过了控制阴间的权力。丰都大帝不甘寂寞,也插了一脚进来。这就形成了多头管理、政令百出的局面。由于这么多具有强烈社团色彩的机构介入到阴间的管理上来,地狱的组织机构就系统化了。从政治体制方面来看,地狱属于开明的**主义的封建主义体制,同时具有强烈的官僚主义倾向。地狱的最高统治者是阎王(或东岳大帝、阎罗王、地藏王),阎王就有十个之多,其中第一殿的秦广王和第十殿的转轮王负责对新鬼进行甄别,确定其善恶指数,并批示处理意见,有重新投胎成人的,有直接升为神的(如关羽、岳飞等),也有投生为牲畜的。其余的八殿负责对犯有各种罪过的鬼进行惩罚,当然,这种惩罚是比较残酷的。比如第九殿负责处理在阳间杀人放火、被判处死刑的鬼,把他们捉来捆在钢柱上,中间生火,反复烧烤,直到他们所害的人投生,刑罚才结束。在阎王之下,还有府、州、县等各级阴间官方组织,它们的构成与阳间基本保持一致,其基层组织的负责人就是我们比较熟悉的城隍。城隍大致相当于西方的城市保护神,因为官位不高,事情挺多,神仙们都不太愿意做,所以从隋唐以来,往往招募阳间的正人直臣,让他们死后前来任职。城隍也有不同的级别,比如明太祖朱元璋就曾给天下的城隍封官:首都南京以及朱元璋发迹的圣地如太平、临濠、滁州的城隍为“王”,爵位为一品;各府为“公”,爵位为二品,州为三品,县为四品,比阳间同级的官高出了好几品。反正给阴间封官许愿又不计成本,这种空头支票自然开得越大越好。地狱的管理实行对上级负责的制度,从城隍一直通到上帝。各阎王之间既不是互相统属,也不是相互制约的关系,如果出现意见不一,最终的裁决权力则属于天帝。在具体管理上,地狱有以下几大特色:(一)秉公执法地狱的开明,表现在处理事务比较能够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世间的冤屈,基本能在地狱得到昭雪。这类的故事比较多见,往往是反映因果报应、惩恶扬善的。不过,人们也常说“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许多故事就反映了地狱的黑暗和官官相护。比较极端的如《聊斋志异》中的《席方平》,即使在地狱里,金钱依旧万能,官吏一样贪财,甚至比人间更加明目张胆,颠倒黑白。但是席方平最终还是靠告御状,最后扳倒了从小鬼到城隍一直到冥王一连串大小阴间官员。席方平案属于偶然状况,而且最终“地”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大多数的故事中,阴间的吏治还是比较廉洁奉公的。不仅如此,阴间处理事情还强调人性化。这也不难理解,地狱完全仿照人间模式构造,所有的阴间官员都具有人的七情六欲,正符合人们造出阴间地狱的初衷。如果地狱的吏治还不如阳间清明,死了还有什么奔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