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眼歌迷(1)

醉眼歌迷(1)

人类所患通病的种类为数不少,其中,有的病就在俗歌俗曲的歌迷间交叉感染。歌迷,女孩子居多。就其年龄段而言,多是校园中人,原本也只是中学生、大学生群落,但目前,已经扩展到了小学生层面。就其判别能力和欣赏能力而言,可想而知是十分稚嫩的,尽管他们误认为自己有这些能力。其实,他们所具备的能力,无非是凑个热闹的能力。成熟了的人之中是很少有歌迷的,尽管他们也欣赏歌曲,然而,欲使其如醉如痴地入迷,似乎还找不到足够的理由。对年轻一代来说,着迷于通俗歌曲及歌手或许是其必经阶段,因为,他们对艺术的理解还十分有限,亦不大明了生活的完整意义,潜意识中只是在追求能够唤起其激情的诸多方面,最多再加上些陶冶情操的初衷。不需要更多的缘由,这些就足以使之争先恐后地涌向娱乐场所,义无反顾地跻身于歌迷的行列。同理,歌坛这个市场也主要是为其设立和开放的,客观地讲,任何人若是在这个场子里逛得久些,都多多少少有所收获,最惨的也能混个熟识听腻了的那几首俗曲及其偶像歌手的音容笑貌。涌入娱乐场所也许就是处在这一年龄段的人们最重要的生**验,企望借助于此来融通艺术的高雅,寄托情窦初开的心怀,临摹如花似锦的生活画卷。然而,愿望终究是愿望,人的腿脚常常出乎意料地将人带入迷途。歌迷首先让人领略的便是对偶像的狂热崇拜,这一点来源于其青春活力和躁动的心神。歌迷对偶像崇拜的前提,更多的就取之于偶像的容貌,容貌标致的自不用说,算不上帅男靓女的就得拼命地向酷靠拢。偶像的演唱功力居其次,但在音色、举止等方面却不可坠落俗套。歌曲够不够味道最是无关痛痒,曲调有点儿节奏感,歌词再写得令人费解些,就足以混事了。基本上可以断言,被列为狂热崇拜的偶像,就必须是声、色、神的混血儿,否则就难得吸引住歌迷的一双双醉眼。毫无疑问,能够洞穿歌迷之心境的,莫过于演艺圈子里的明星制造商。演艺圈本是滋生是非之地,但在今天看来,这圈子里也能滋养一种产业。隔三差五地画就几颗星星、制造些新鲜的调味品,或许就是其最拿手的产品。由于其所面对的就是这些具有特定知识、心态及兴趣的人群,若想将这一群体扩编到新的规模之上,难得很。况且,想要于此分得一杯羹的又何止千百户人家。故而,很有必要经常为挑惯了食的歌迷换换口味,谁下手快,谁拉拢的人就多,谁的味道对路子,买账的人也就多些,谁不制造出点儿是非来,谁就会太平无事,换句话说,那就是距离破产不远了。这既是个产业,就得用商人的那一套竞争办法,但比起纯粹的商人来,招数显然少得可怜,无非是围绕着传递绯闻、渲染写真、拼凑专辑、炫耀上榜、故弄玄虚等等而演绎的那几下子,万般无奈时,尚可摹仿国外市场上豪赌某歌星何年何月将被破身的那步怪棋。然而,恰恰这几招刚好适合于歌迷的肠胃,假设一日三餐都是家常便饭的话,歌迷根本就吃不消。为让歌声传扬得尽可能远些,令歌迷难以间断地牵肠挂肚,使包裹得亮亮晶晶的明星不至于一闪即逝,这圈子里的商人可谓是煞费苦心的。一切看似为了艺术,其实,更大程度上是为了生存。反观歌迷,其为歌艺、歌手及其制造商所贡献出的是金钱、激情和逝而不复的时间,这些比诸于其所换取之物,以常人的眼光看,没有哪一样不是弥足珍贵的,但在歌迷的眼界里,交换至少是等值的。歌迷给人的另一种印象就是昏沉沉、醉痴痴地享受。词曲写得好不好无所谓,歌手吐字清不清也没关系,歌会的票价高低更不必计较,歌迷梦寐以求的东西是那内涵无从界限、形式变化无常的“酷”,只要歌手能在台子上将其所理解的酷渲染得淋漓尽致,无论是用奇异的扮相、花哨的服饰,还是用夸张的扭动、蹩脚的煽惑,歌迷就自然会回报以满堂乱叫、几番长嚎乃至于手足狂舞、涕泗横流。歌迷的耳朵不负责判别歌词是否够意境、曲调是否真动听、演唱功力是否很深厚,它只不过是那双迷离醉眼的附属物,虽说耳聪目明这个词语通常是连用的,但是在这里,眼睛绝对是占主导地位的,只要更大程度上满足了眼睛,耳朵多多少少听到几句顺心话,就绝不会另有他求了。然而,总听那支老歌,总见那张老脸,早晚要迎来倒胃口的那一天。喜新厌旧也是歌迷的一大特点,着迷不出百十日,就可能要移情别恋了。然而,这时的移情别恋却只是其心目中偶像歌手的轮番更迭而已。因为,歌迷正处于对世事似懂非懂的阶段,自以为找到了生活的至宝,加之寻求刺激的惯性作用及其桀骜不驯的性情,所以,歌迷不会远离外界这类煽情的刺激,总还是要为享受兴奋而寻觅热恋痴迷的对象,那么,谁被爆炒得深朱恶紫,就必定去追逐谁。可以说,歌迷与歌星之间所呈现的风景,犹如蝶恋花,哪朵花儿开得娇艳,哪儿就会招徕更多一些乱舞的蝶儿。就此看来,歌星制造商的日子好象过得不那么轻松,总是在殚思极虑、花样翻新地为争抢歌迷而拼搏。歌星的日子看似过得蛮潇洒,但于心髓之中却存有几丝无形的忧患,坐在轿子上总不及两脚着地稳当,难免要提心吊胆的。相比之下,歌迷似乎买一张门票就能品尝到受宠若惊的滋味,自以为坐落在了威风八面的龙椅上,其实,哪儿有如此廉价的帝王宝座。无商不奸,商人施展的诸如连环计、借刀计、苦肉计等等一类伎俩,只不过是哄诱歌迷作为陪衬来玩玩而已。试想一下,歌迷大多是十几岁、二十几岁的稚气之辈,既看不穿伎俩,又经不起诱惑,岂能算计得过走南闯北、劈波斩浪的老江湖。俗语道:演戏的是疯子,看戏的是傻子。话粗理不粗,的确不能排除有些商人熟谙其理并加以借用,细听一下那与优美不沾边的曲调、与诗意不相干的歌词,或可得出这样一种印象:歌曲并非是为传扬于后世而创作的,几乎全然是针对眼前这群歌迷的好恶而特意打造的。至于说歌迷究竟是不是傻瓜,不好一概论之,然而,其一腔热血中充斥着十足的稚气却是勿庸置疑的。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女人味:讲述男人眼中的女人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言情穿越 女人味:讲述男人眼中的女人
上一章下一章

醉眼歌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