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缘灭--我们的电影梦(2)
理想主义,永远让我们劳命伤财。拍一个爬山的故事“幸运草”,硬是上玉山。美是美,却拍得苦不堪言。为了拍一场美丽园境,几千朵人造花硬把没有开花的树木,点缀得万紫千红。我们拍了两部片,口碑不坏,卖座却不理想,“火鸟影业公司”拍摄两部电影后,提前燃烧,等待从灰烬中再生。浴火重生,“巨星”升起两年后因为一个偶然机遇,又成立一家电影公司。经过了以前的经验淬炼,新的出发,有新的认知,有新的策略。娱乐事业既被称之为“事业中的事业”,电影又是娱乐事业中的主流,应该全心的投入,不是业余的玩票。所以,应该是“最好”的组合──最好的演员、最好的导演、最好的故事与编剧、最好的技术人员、最好的后制,更重要的,应有最好的发行系统,最好的宣传。一切都应该是“巨星”级的。我们把公司命名为“巨星”。第一部拍摄的是《我是一片云》。林青霞、秦汉和秦祥林,当时虽还没有大红大紫,但已如日中天。加上校园美女胡茵梦,阵容十分坚强,摄影、灯光等工作人员都是顶尖高手,编剧请一位名家执笔,由琼瑶完稿。故事当然是琼瑶的小说改编。预算编得很充裕,但严格执行,不准超支或浮报,我拟出了一套制度,剧务必须每天报告进度及支出。预算中的三分之一是宣传费,从开拍就开始宣传,上片前更是强力出击。筹备到开拍,到完成发行,都有详密的计划。《我是一片云》可以说未映先轰动,正式在万国院线(万国戏院是当年最佳的戏院之一,已在数年前拆建为商业大楼)放映时,更是从早场满到晚场,一票难求。二秦一林也被奉为文艺片的翘楚,也是“巨星”的最佳班底。主唱主题歌和插曲的凤飞飞,也因为她嘹亮清纯的歌声,跃登唱片界的首席,也和我们有很长的合作机缘。琼瑶常说写小说必先感动自己,才能感动读者。我们拍片的原则,也必求“感人肺腑,赚人热泪”,也许这是“巨星出品”能够一举告捷的最大原因。为了追求质量,原则上每年只拍一片。既然《我是一片云》如此卖座,以后的出品,都能争取到最好的农历新年档。有一二年多拍一部片子,第二部就排在青年节档。最好的院线,加上最好的档期,当然形成了最好的循环。我们的电影之路,终于走过坎坷,步上坦途!从梦魇中醒来正当我们的电影事业稳健成长的时候,却面临了各种危机。甚至有“惊心动魄”的事件发生,使我们既忧心又胆怯。既然琼瑶的电影是票房的保证,难免引起版权的争购。因为两路人马各显神通,激烈争取,为了平息纷扰,不得不把两部作品,分由两家公司发行。一九八二年的春节,“却上心头”(吕琇菱、刘文正)和“燃烧吧!火鸟”(林青霞、秦汉、吕琇菱)分别在两大院在线映,这种情况,是国语片史无前例,争斗之激烈,使我们提心吊胆。幸好那些年正是国语片的黄金时代,农历新年又是黄金大档,非但没有造成两败俱伤,反而因为引起话题,更为轰动。事后万国院线提前和我们签下了一年的春节档期,合约规定巨星不交片,或万国院线不上巨星的新片,违规的一方要赔偿一千万元。我们如期拍竣新片,万国也欣然准备上片,不料有人利用特殊背景,强势争取春节档期。当然,万国院线不为所动,他们既不愿放弃我们的片子,更不愿因违约而赔款,于是一个“惊心动魄”的事件发生了。院线的董事长有一天准备上班,打开座车的车门,驾驶座上赫然放着一个血淋淋的大狼狗的狗头,直把他吓得魂飞魄散(完全模仿电影“教父”的情节)。消息传来,也使我们心惊胆寒。电影事业也算得上是文化事业,怎斗得过血腥暴力?在事态没有更恶化下,我们放弃了那一年的春节档期,自我解嘲说这是明哲保身,内心深处却对电影的热情顿萌怯意。同时,我们又发现观众的口味正渐渐改变,武侠片风起潮涌,血腥的社会写实片,更应运而生。我们坚持风格,无法也不愿随波逐流,那么,是不是应该到了见好即收,急流勇退的时候了?对,我们应该这样做!虽然新的剧本已经完成,筹备工作已经开始,我们还是毅然当机立断。当我们向演员及工作人员宣布这项决定后,立刻飞去美国,会同弟妹们,搭上游轮度假,我们也真的很累很累了,需要好好休息。游轮上没有电话,没有人找得到我们,可以静享假期。至于度假以后作何打算?琼瑶说她一直很想学画,我欣然附议,学画不正是我童年时代的梦想吗?但游轮返航才停靠佛罗里达的海岸,在美的亲友纷纷传达了台北方面的急讯:新戏已经开拍了。全公司上下一心,在刘姊的领导下,《昨夜之灯》被点亮了。被他们的热忱感动,匆匆回台北参加工作,但这时期中,发现电影的生态,更加急速恶化,再不急流勇退,后果堪忧。为了表示我们的决心,《昨夜之灯》上映前,在《中时》与《联合》两报,刊登了全版广告,宣告我们的“金盆洗手,退出江湖”,《昨夜之灯》将是我们最后一部电影作品。当年宋楚瑜负责管理新闻,他看了报纸急急找我们,问我们有什么困难,是否可以有所协助?因为他“不愿意看到像你们这么正派的公司偃旗息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