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少女喊冤:我没有偷20万元巨款!(1)

河南少女喊冤:我没有偷20万元巨款!(1)

采访完山东省那宗命案之后,我又采访过多宗大案要案,有的案子使我深深为“记者”这个称谓而无比自豪。有的案情虽经媒体披露后也没有什么大的社会反响,但有的效果却很明显。在北京做记者期间,我所采访的几宗案子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不但帮当事人洗净了冤情,而且维护了他们的利益。下面我要介绍一宗发生在河南安阳滑县的一银行20万元款不翼而飞的案子,甚是曲折。说起来,我与那位女当事人的相识也颇具戏剧性。2002年3月1日,我前往长安街采访时,在公共汽车上碰到一位操着浓重的河南口音的少女问路,她目光晦暗,像是经过一场劫难。一探听,她原来正要前往公安部信访局上访的。一般来说,来京上访的老百姓大多是一些衣作褴褛、神情木讷、满面沧桑的老人,但面前却是一位衣着干净,而且长得眉清目秀的花季少女。出于记者职业的习惯,我问她遭遇到了何种不幸,令她踏上遥远的上访之路。少女先是用警惕的目光扫了我一眼,低头不语。“我是记者,也许我能帮助你做点什么。”我说。少女的双眼变得明亮起来,令我意想不到的是,“记者”这个词使她的神情由阴转晴。我起先还以为她是帮别人来京申冤,谁知一问,她是在为她自己的冤情而上访。她又有什么冤情呢?当面前这位少女得知我是一位新闻记者后,突然当众给我跪下,哭泣着要求我帮助她申冤。我把她带到报社,经过认真地了解,我终于获知了这位少女的冤情……这位少女叫宋卫玲,1978年3月出生于河南省信阳市的武警大院里,5年后,她随着由武警军官转业的父亲回到了老家河南安阳市滑县道口。父亲被分配至滑县银行工作。由于母亲一直没有工作,身体一直不大好,本来能考上大学的宋卫玲为了减轻家中的负担,决定放弃考大学的机会,高中还未毕业,通过内招考试,以优异的成绩考取进入了滑县金融系统。好学上进的宋卫玲在18岁这一年,以最好的成绩被分配到滑县华融城市信用社。在工作上,小宋更是虚心好学,不懂就问,勤学苦练,不仅在很短的时间内掌握了所有的业务知识,更练就出了一手快而又准的算盘技能。1998年10月,在全地区金融系统的业务竞赛中,小宋以精湛的技术夺得了全省金融系统珠算比赛第一名的好成绩,受到有关领导的好评。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小宋又参加了自学考试,不但在很短的时间内拿到了两个大专文凭,还顺利地考取了助理会计师。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加上业务过硬,在参加工作的第二年,年仅19岁的宋卫玲经过竞选,成为滑县华融城市信用社的一名主任。这也是该单位有始以来最年轻的主任。她的上进和发展得到了大多同事的羡慕,但也受到了个别人的嫉妒。只是,这位单纯的少女做梦也没有想到,可怕的厄运很快会就降落到她的头上。1998年7月27日,这一天对于宋卫玲而言,是一个黑色的日子。这天下午3时许,宋卫玲和社里惟一的交换员李海莉在例行对账时,细心的她突然发现自己经手的账上多了一笔20万元的提款,手续日期是本月的十多天前,支票号码后四位是8872。她心里不由一沉:不对呀?平日别说是上万元的巨款,就是几元钱的小账,她都记得一清二楚,怎么在账面上出现了如此大的一笔巨额款项而自己却浑然不知呢?她急忙认真地查看,结果发现那上面的提取金额真的是20万元!发票上的签发日期为7月16日。小宋一边掩饰着因为紧张而狂跳不止的心,一边反复地查看那上面的陌生签名笔迹。她仔细一比对,发现这上面的笔墨也不是本社其他员工的,更令她奇怪的是,不但票面上的笔迹很陌生,支票上的收款人、记账员、复核员和出纳员栏目处却分别加有她和同事李海莉、王军、何军等人的个人印章。见她对着一大堆账目在自言自语地发愣,在一边对账的同事李海莉急忙赶上前来,不解地问:“这张支票上的签名怎么这样陌生呀?咋不是我们所里人的字啊?”这时,在柜台的一边忙碌的信用社出纳科长李艳红听到她们的对话,也凑过来询问是怎么一回事,她看了看后也有些奇怪地说:“不对呀,这上面的字迹咋这么陌生呀?这咋回事啊?有20万元哩!”是啊,整整20万元呀!现在却不翼而飞了!满头大汗的宋卫玲马上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慌忙拉着会计员赶紧跑到总社向领导汇报情况。谁知信用社主任张某等人闻讯后,立马指着汗流满面的宋卫玲的鼻子,大声训斥道:丢了20万元哪?这还了得?你不要走了,这事肯定与你有关,等我们把事情弄清楚后再说!说罢,他不由分说,当即将宋卫玲扣留在他的办公室里,不让她离开半步。小宋自然没想到,自己的领导居然会如此对待她,但此时自己又是有口难辩呀!她只好忍辱负重,等待上面的调查结果。直至晚上6点多,所里其他工作人员都被留下接受调查。随后,安阳市人民银行、人行滑县分行及华融社成立专案组调查此事。其实按照银行的有关规定,内部工作人员取款时一个人根本就取不出来,必须经过一系列严格的手续才能取出款项来:先得由要求取款的工作人员向上级写出书面报告,然后由本社领导签字盖章,并送呈上级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能由出纳员、提款员等多人在场的情况共同取出现款来。按照规定,不管是谁,要想取出这笔巨款,必须得由信用社负责出纳工作的出纳科长李艳红亲手发款。但是,当有关人员对李艳红进行调查时,李艳红拒不承认是她经手发的款,后在其他几名证人的共同指证下,她才不得不承认这笔钱是经她亲手发放的。当问及为何在这上面没有她本人的签名和印章,而她却又使用何群的章子时,李声称当时她的章子找不到了,自己的字又写得不好看,是看到何群的印章把长好使,就随手用了他的。她还对调查组说,都是同一单位的同事,用他的章子和用我的还不都是一样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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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卧底记者的正义之旅:卧底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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