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少女喊冤:我没有偷20万元巨款!(4)
县人**工委的一位主任也无奈地对我说:这事问题显然就出在公安局身上,我们也多次对此进行过监察,但人家公安局的领导连县委县政府的话都不听,别说我们这些人了。他们太牛了,我们也拿他们没办法……连地方对政法部门行使监督权的人大都管不了这件事,也就难怪宋卫玲一个弱女子被迫无数次进京上访了。我对此案介入后,曾几次向公安部有关部门了解宋卫玲上访的有关情况,加上小宋自己长时间的不懈努力,终于引起了中央有关部门及公安部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公安部有关领导明确指出:滑县公安局的有关行为是一种违法乱纪的行为,必须马上更改;并指令河南省公安厅、安阳市公安局及滑县公安局的纪委部门的有关人员来京就这宗在本地影响恶劣而一直又悬而未决的案件进行说明。在认真地了解有关情况后,公安部当即要求滑县公安局在7日内将那笔20万元的巨款无条件地归还给当事人,向当事人及家属当面赔礼道歉;要求滑县警方限期破案,并将破案结果上报公安部。对于这宗神秘的信用社丢失巨款案,华融城市信用社主任在接受我的采访时称:由于他是去年才上任的新领导,所以对有关情况不好说什么。不过,他知道,那20万元钱是公安局主动提出交给经办人的。退赔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公安局以前的作法明显是错误的;2根据以前有关协议,滑县公安局退还给宋家的那笔钱,其实是从信用社退还出来的,现在信用社反而要受20万元的巨大损失;3只有等到警方抓到真正的盗贼,我们才能得到有关赔偿。但不知何故,至今没破案。这位主任还告诉我,信用社前出纳主任李艳红因工作失职早已被除名,她现在外地做生意。她在任职期间,也曾发生过几次丢钱之事,但当时数目并不多。因为警方没破案,我们也不好说什么。华融城市信用社已于2001年9月29日合并。现在我们交给公安局的20万元是县领导临时办了贷款手续,按规定,我们得报省里批,时间不得超过7天。由于我是新上任的主任,所以对以前的一些事不太了解,只是没有想到这事有这么复杂。如果宋卫玲真是冤枉的,我们一定根据有关规定,为其恢复名誉和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补发工资。2002年3月8日,这是阳春三月里头一个温暖的晴天。春风拂面,阳光灿烂,吐绿的叶芽已呈现出勃勃生机。这天上午,宋家终于从公安局领回了那笔20万元巨款。宋保家双手紧紧抱着这一大堆刚从银行里取出的20万元巨款,一家人围在一起,当着我的面数了一次又一次。他们全家个个笑逐颜开。当他们从中数出两万元现金要对我表示感谢时,被我婉言谢绝了。宋保家紧紧抱着我说:“石记者,这冤屈已经让我们家卫玲背了整整3年呀,要不是你这次来过问,还不知要等到到什么时候呢?你真是我们一家人的救命恩人呀,我们真不知拿什么来感谢你……”为了对我表示感谢,这3年多来,一直过着紧巴巴日子的老宋一家人,特意拉着我来到了县城里最好的一家酒店,请我吃饭。同时还特意请来了两位亲戚陪我喝酒。但对于这20万元近4年的利息,警方不肯退一分钱,只是让宋家向信用社讨要,称与他们无关。在还钱时,公安局有关人士再三向宋家表示:他们一定会加大破案力度,争取早日将真正的盗贼捉拿归案。为了讨公道,宋卫玲自1998年7月遭受不白之冤后,家人为了救她,以高息贷了十多万元的款,这钱后来虽然已归还给人家,但由于高额的利息,以及她长时间的频繁上访,使全家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加上她的母亲一直没有工作,长年体弱多病,本来也与她同一个单位工作的弟弟,也因此受到连累,最后被迫辞职了。全家人只靠父亲每月千余元的工资生活,一家人经济十分拮据,至今还欠着五六万元的外债。满脸沧桑的宋卫玲对我说:从看守所出来后,四周的人都用异样的目光看着她,男友也离她而去。为了攒钱讨公道,小宋曾帮人做过会计、营业员,同时也摆过水果摊,卖过烤红薯。但每次挣的钱都用到上访的路上了。现在虽然公安局将那20万元已退还给她,但他们对此给她所造成的损失,尤其是精神上的创伤,至今也没有给予她一个明确的答复,还称此事与他们无关。她也多次欲将公安局和有关人员告上法庭,以讨回一个公道,但她哪有钱去请律师呀?无奈之余,宋卫玲于2003年底又南下深圳,现在宝安的一家公司做会计。她告诉我,目前她每月只有几百元的收入,除了要用来还债,余下的还要应付日常生活,同时她还想与公安局打官司。她不但要追究警方的不作为行为,更要他们赔偿她因此而造成的工作和身心等损失。小宋咬着牙向我再三表示,她一定要用法律手段,将滑县公安局及有关人员告上法庭,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但是,至今时间已过去两年多了,宋卫玲的事情还是没有得到完全的解决。读者们也许会像我一样发出这样的疑问:她与公安局的官司什么时候才能进行呢?她的合法权益能得到法律的维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