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自有真情在(2)

人间自有真情在(2)

一位医院职工明确表示:“院领导会议上的意思就是别给你(沈淑萍)打高分。”另一位医院职工承认:“有院方领导曾暗示我给沈淑萍打低分。”还有一位职工说:“某位院领导在一次会议上说,给缺心眼的、收红包的打低分,给医院带来不好影响的或者打官司的打低分。某人当时就说:那没别人,就是沈淑萍。”2004年1月7日,北戴河医院发布了“关于四名末位人员竞争上岗情况的通报”,通报称:“医院2003年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通过全院测评,有杨某、孙恒俊、刘某、沈淑萍四名同志测评为末位,按照我院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规定,由医院人事制度领导小组负责,对四名末位人员自2003年12月10日至30日进行了20天的培训,目前培训工作已结束。“通过培训,杨某、孙某、刘某分别对自己的差距有了深刻的认识,经过自己的努力,在竞争上岗时被科室聘用。沈淑萍同志对自己为什么评为末位没有认识,她在给医院领导的信中说:我没有任何错误,我也不可能做出不符合事实和违心的检讨”。经培训综合测评结果:杨某、孙恒俊、刘某三人合格,沈淑萍不合格。”从通报下发以后,沈淑萍事实上成了北戴河医院在2003年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惟一下岗人员。不仅如此,院方在没有明确文字通知的情况下,于1月7日宣布在医院工作了长达32年的沈姐下岗,停止了沈淑萍的工作,并从2004年1月起恶意扣发所有奖金和有关福利,扣除了沈淑萍的部分档案工资。当我打电话到北戴河医院采访此事时,医院否认打击报复。2004年1月12日,《工人日报》资深记者陈明和张伟杰特意来到北戴河医院,对沈姐下岗的原因进行了深入调查。2004年春节前,北戴河卫生局领导、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北戴河医院院长孙淑英和一名前医院院长,带着一大堆礼物特意来到《工人日报》社,企图阻止报社发稿,但被陈明记者义正辞严地拒绝了。不过,这几位领导再次表示:“医院工作人员的末位淘汰制已进行了数年,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不可能对其进行打击报复。”2004年2月21日《工人日报》以《原告沈淑萍:在被告北戴河医院下岗了》为大标题,以整版篇幅,发表了该报记者张伟杰和陈明对此事的详细报道。下面是摘自相关报道的文字:……从1997年实行至今,沈淑萍待岗是通过综合考评以后的结果。诉讼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医院不会因为沈淑萍告了医院就让她待岗……该院党委书记、院长孙淑英不在办公室,我们找到了该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朱新心。据朱新心介绍,孙淑英外出开会去了。对于沈淑萍下岗属于打击报复的说法,朱新心给予了否认。朱新心说:“北戴河医院的末位淘汰制远不给沈淑萍安排工作。”记者数次问朱副院长沈淑萍数十年的工作表现,其没有正面回答。记者又提出疑问:“沈淑萍有证据证明,数位医院领导和某些医院职工跟沈淑萍透露,其下岗就是因为她告医院并且被相关报纸报道,给医院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朱新心表示:“如果有某些医院领导跟沈淑萍说了这样的话,那么也不能代表医院,只能代表他们个人。我们医院领导班子仅就沈淑萍问题跟她个人正式谈过一次话,并且有谈话记录。”记者为了弄清事实,向朱新心询问能否将正式谈话记录给记者看一下,朱新心一口拒绝。……陈明气愤地说,对沈淑萍这宗案子,无论阻力多大,我们一定会继续关注此案的每一步进展。2003年10月,此案被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移交到河北抚宁县人民法院审理。谁知,由于北戴河医院的作梗,此宗简单的民事侵权案件又经历了一波三折,其中过程很是耐人寻味:先是被告拒不交出特护记录原件,当原告再三提出要求作司法鉴定时,却遭到该院主审法官郑某的拒绝,对方反而要求原告按照法官的意思做医学鉴定,并称如果不听话开庭就判其败诉。后经沈淑萍多次投诉,此案又被重新送回中院。2004年4月,中院指定卢龙法院审理此案。庭审中,被告北戴河人民医院先否认没有特护,只是一级护理,拒不交出特护记录原件,后又称特护记录被原告沈淑萍偷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被告拒不交出特护记录原件情况下,卢龙法院依职权委托省医学会做医疗事故鉴定。原告以其诉讼案由是“医疗损害赔偿”,而不是医疗事故,故不同意法院此做法,并拒绝交纳有关鉴定费;后来,在法院的动员下,由被告北戴河医院承担有关鉴定费用。目前此宗在当地社会各界激起了强烈反响的民事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与此同时,2004年月初,北戴河区劳动人事局人事仲裁科对沈姐的人事仲裁申请给予立案。在此期间,沈姐还被位于北京海淀区某民族学院法学院的一位自称是名律师的女教师乔某某,以做司法鉴定要疏通关系为名,骗去了两万元的血汗钱。在我的帮助下,沈姐又愤而将这位要钱后从未对此案调查取证、不愿前往法院看案卷、连诉状都没写一个字、而且极为嚣张的乔某告上了法庭。2004年7月,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为沈姐讨回了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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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卧底记者的正义之旅:卧底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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