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上"叫卖"我的人头…

报纸上"叫卖"我的人头…

这张照片是摄影部同事李向新在办公室为我所拍,后来此张照片也曾被《华西都市报》采用过,令广大读者们大出意外的是,就在不久前报纸刊载出有人威胁和恐吓我的报道,在我的人身安全随时会受到危险的关健时候,我却如此大胆地把自己的近照片赫然在报上刊登出来!我的冒然之举,又一次在社会各界广大读者中激起了很大反响!众多读者早已从相关报道了解到我当时身处受人威胁追杀之境,现在又见我将自己的照片如此公然刊登在报纸上,不由纷纷来电表示惊骇与慰问,责备我不该如此冒险。我的热心的同事们更为我捏了一把汗。其实,说句心里话,我并不是一个不怕死之人。但不是任何时候我都会想到怕死而畏手畏脚。我想世界上还没有真正不怕死的人,主要是看他如何面对死亡。话说回来,我的"

怕"

又有什么用?除了吓唬自己,难道恨我入骨的对方会因我的示弱而网开一面,放你一马吗?作为一名行使舆论监督的新闻记者,作为一名政法记者,平时手中的笔应该怎么写,写什么,敢不敢为弱势群体执言仗义,敢不敢为老百姓说真话,不仅仅局限于其敢撞敢干,不仅表现于其怕不怕死,而主要取决于他身上是否有一股浩然正气。一句话,这个记者是否具有正义感。关于记者的正义感,在同一天,我以《记者的正义感》为题,在1998年1月5日的《南方都市报》的第六版,附在照片后写了一篇采访后记,见报后,银河村有关人士终于忍不住了,他们特派两位代表赶至报社讨要说法,声称一定将我告上法庭,他们同时还对我的有关报道列举了一大堆"

失实"

的地方。1998年1月7日,银河村治保会两位特派代表在报社的办公室里,很不客气地对我"

有关劣行"

进行了一番指责,然后,又向报社领导呈上一份有关"

真实情况"

的反映。指出了《南方都市报》报道中有许多不真实之处:并称这些报道已造成不良影响。强烈要求《南方都市报》调查此事,给他们一个公正的说法……这次,他们是以天河区兴华街银河村治保会的名义前来报社投诉的,在投诉材料的后面,还特意留下了银河村治保会一位主任李某某的联系电话。我和报社以平静的心态一直在恭候对方的起诉。不过,后来对方终究还是没有与报社及记者对簿公堂。因为就在此后不久,天河区公安分局将9名行凶打人的治安员悉数抓获归案了。1998年4月7日,就有关治安员打人赔偿一事,银河村治保会与黎世冬在医院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由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9万医疗费用,(其中甲方已付1万元),另8万元于签字后三天内一次付给已方。今后双方互不追究任何责任,及医疗费用。5天后(并非协议书上所说的3天之内),也就是1998年4月13日,银河村治保会终于将8万元赔偿金送到了病床上的黎世冬手上。我跟踪了大半年时间的广州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一案,至此,终于妥善解决。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事件的跟踪报道,在羊城新闻界的影响是巨大的,在广州社会各界的影响更是空前的。我这位平日名不见经传的小记者,不但以敢为老百姓执言仗义而受到各界读者的好评,同时也得到了《南方日报》报业集团领导的好评。但也有个别领导对我颇有微词,实行打击和排挤。尤其是我以生命为代价前往王圣堂暗访的报道不但一直未能见报,某些部门反而以各种借口对我进行调查,有关领导态度的冷漠一度令我心灰意冷。恰逢此时,《羊城晚报》旗下的《新快报》为了更好地与其他报纸竞争,正式向社会进行招兵买马,同事曾华锋和刘虹等人都先后加入了《羊城晚报》报业集团。身心疲惫的我此时也不由想换一个新的环境。在当时的《新快报》主编许挺裴等人的盛情邀请下,我向《南方都市报》委婉表达了辞职的意思。恰逢此时,伤愈后的黎世冬在家人的陪同下,特意将一面红绒烫金字、上写有"

仗义执言"

的锦旗送至《南方都市报》社。我至今记得很清楚:当时报社为了竭力挽留我,时任老总的李明英当获知黎世冬此时正是特意为我送来大红锦旗时,李兴奋得满面生辉:"

我说石野呀,你看看,读者都给予了你这么高的评介,你怎么还要走呢?要知道,这一切都离不开《南方都市报》呀?!"

我心里默然了。"

仗义执言"

四个金光闪闪的大字让我一瞬湿了眼睛。是呵,虽然我曾受到这样或那样的不公平的待遇,但那些热爱我的读者们是如此的关爱我,我又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中国首例公安局局长被杀案:卧底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言情穿越 中国首例公安局局长被杀案:卧底
上一章下一章

报纸上"叫卖"我的人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