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挥鞭抽打学生?维护清白我怒上法庭(4)
对此我已是付诸一笑。但是我没有预料到,这场善恶黑白的较量仅刚刚开始,还会有更大的风暴在后头。6月8日早上,正是《南方都市报》于头版刊登出金雁小学公然诬告记者有关新闻后的第二天,我正在报社准备起诉材料,一位忠实读者谢崇宣突然急急忙忙致电办公室,称今早《广州商报》有篇题为《"
贫民"
学校被敲10万元竹杠》的新闻,其言辞偏袒之心昭然若揭,直指我敲金雁小学10万元竹杠!我从老谢手中拿到这份当日《广州商报》,第四版下方,我看到这篇题为《"
贫民"
学校被敲10万元竹杠》的所谓报道。我强压着心头怒火读了一遍,这个名为李树森的记者在此篇千余字文章中,竭尽胡编乱造之所能,不仅一边倒向着校方,歪曲小朝林被打事实,还完全采纳金雁小学诽谤之说,故意捏造事实大加发挥,对我进行歹毒的人身攻击,严重侮辱了我的人格和职业操守。我决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金雁小学有关责任人及为虎作伥的《广州商报》和无良记者李树森讨一个说法!我停下手头所有工作,通过不同途径搜集到了校方诬陷和诽谤我的材料,连同那份胡编乱造的《广州商报》,受邀与广州市司法局著名专职律师朱小斌见面。朱律师看完所有材料后,十分震惊。他明确指出金雁小学有关责任人的所作所为已切实侵害到我的合法权益,严重触犯了有关法律法规。同时他分析,金雁小学的有关责任人邵海强、区宝琼、梁禧颜等捏造事实,歪曲真相,颠倒黑白等诬陷行径侵犯了我的名誉权,《广州商报》及李树森的行为不仅是助纣为虐,而且也完全丧失了一个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最起码的职业道德,恶意编造虚假新闻造谣中伤同行,同样也严重侵害了我的名誉权。为了依法维护新闻记者舆论监督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我理应向人民法院提出有关诉讼请求。朱小斌律师说:记者依法进行舆论监督,发表客观报道,批评落后和丑恶现像是一项受法律保护的权力。作为被批评的对像,对待舆论监督应虚心接受,积极加以改正,但金雁学校有关责任人不但置若罔闻,消极抵抗,而且还捏造事实对记者进行打击报复,这种行为已是一种违法行为。随后,他又当即表示愿做我的代理人,免费为我提供法律援助。与此同时,通过《南方都市报》看到有关报道后,连日来,省内多位富有正义感的律师纷纷就金雁小学教师鞭打学生一事发表看法,并对我表示声援。先后有十三家律师的事务所表示愿意为我提无偿法律援助。接到我的起诉状后,不甘示弱的金雁小学马上采取了行动。6月23日,金雁小学的邵海强、区宝琼和梁禧颜等三名被告人一边向东山区法院递交答辩状的同时,亦罗列了一大堆事实和理由向法院落递交了一份民事诉讼状。
此时,由于我的报道不仅自己官司缠身,同时也连累了《南方日报》和《南方都市报》成为被告,报社里个别不愿惹事的领导对我颇有微词,这就迫使我不但要承受来自金雁学校变本加厉的新一轮恶意攻击,同时还要承受来自报社内部个别领导的强大压力。不过,令我稍感释然的是,《南方日报》高层领导对我这场官司表示了极大的关注。当时身为《南方日报》报业集团总编辑的范以锦同志不但多次致电安慰我,还特意在这场官司开庭前,两次特意将我叫到他的办公室里,详细了解了有关报道的情况,同时对我嘘寒问暖。范总明确表态,"
《南方都市报》是《南方日报》子报,你们的工资都是《南方日报》发的,怎么不能称是《南方日报》的记者呢?只要你对这宗新闻进行了深入采访,只要所有的事情都是事实,我们就不要怕!记者打官司也并不都是坏事,像你这宗新闻记者状告采访对像的官司,在我们广州地区的确还是第一次,意义很大,你要有信心!"
老领导这一番话令我没齿难忘,至今声声句句如在耳畔萦绕,还有什么比雪中送炭的关怀更令人感动的呢?有了领导支持,我对于将真相昭示天下信心大增。7月13日上午8时许,我诉金雁学校的三位责任人及《广州商报》和李树森的官司正式开庭,由于金雁校方反诉《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南方都市报》以及我和邓世祥的官司属同一件事情,因此法院决定在同一天同一时间共同审理这两宗早就在广州及港澳地区炒得沸沸扬扬的官司。由于此事《南方都市报》早就作过连续报道,由于金雁小学早已对我四处诬告弄得风生水起,由于曾为金雁学校做过整版广告的《广州商报》为此宗"
女教师挥鞭抽打小学生"
事件更起了一定的推波助澜之用,由于此事同时牵涉到广州两家新闻媒体,特别是,由于此案是广东省有史以来首宗新闻记者状告采访对像的官司,所以开庭这天吸引了广东省电视台的《珠江档案》(后与"
新闻纵横"
栏目合并)、广州电视台《城市话题》、《信息时报》、《广州法制报》、《广东广播电视台》等广州地区十多家新闻媒体,以及特意从香港和澳门赶来的《东方日报》、《日月报》及《澳门日报》等多家澳港媒体记者,他们一大早就来了法庭,数十位一直关心和支持我的羊城读者也分别从不同的地方聚集一堂。颇耐人寻味的是,这个时候的金雁小学更是八面威风,也不知他们从哪儿叫来了这么多“声援者"
,三、四十位自称是金雁学校老师的男男女女一哄而上,抢先把本来就小的旁听席挤得满满的。广东省电视台、广州电视台及广州商台等四家电视台直接把摄相机摆放在法庭的中央,各家报社的摄影记者们则将“长枪短炮”对准了原告和被告。旁听席上最引人注目的是8岁的小朝林,耷拉着小脑袋在蔡景表夫妇的带领下坐到了前面。后来,香港一家报社还发表了一张有关这名小学生在法庭上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