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火车站午夜惊魂 强奸卖花女案扑朔迷离…
几位保安恨恨地说:我们太痛恨这些为非作歹的家伙了,我们只希望执法部门早日破案,严厉惩处那些作恶者,否则我们也难以安心。9月25日下午,涉嫌在韶关金都酒店卡拉OK包房强奸卖花幼女的蔡尚斌,在其家人、律师等的陪同下到省公安厅自首,声称他没有强奸幼女。这只不过是他一个人的说法而已。当时在案发现场的众多见证人众口一词使案情真相昭然若揭。在找到多名金都酒店的工作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后,也就是在这个夜晚,我和赵世龙、小左等人又一次找到了"
9·20"
案发现场的重要见证人,该酒店楼面部何经理。他推辞了几次之后,终于还是接受了我们的采访。何经理说,自从他的酒店出了这件事后,给他们带了极其严重的一系列影响,不但使经济方面遭受到巨大损失,也使他们这些人心理上和精神上突然承受了空前的压力,只好跑到外面去躲避了几天,昨天才刚刚回来。这两天他也听人说蔡否认强奸事实,广州的有关报纸不仅刊发蔡的辩词,态度的倾向性还很明显,误导大众。何经理说,这真叫人忍受不了,越说越动火气的何经理再次向我们几位新闻记者叙述了案情的发生过程。在我们的要求下,何经理和几名员工于是将我们带到了该酒店的11楼勘察案发现场,并一一向我们指证,当时公路局长孔均林、法庭庭长和某支队长邹国良所就座的位置;紧接着,我们又看到了蔡尚斌施暴的案发现场--那个包房里狭窄的卫生间。我和赵世龙两个均用相机对有关现场进行了拍照。据说,就在我们离开不久,韶关公安局又一次对这个案发现场进行了封锁,并贴上了封条。随后的记者再也没能拍到任何现场的有关图片。最后,何经理表示,他们希望公安机关以事实为依据,公正准确地处理此事,从严惩处犯罪分子。当天晚上,我将此稿写好,传真回报社。第二天,也就是9月27日,《南方都市报》以《何经理细述案发经过》为题发表了此文。对于蔡尚斌到底是否对小荣实施强奸,最有资格调查取证并做出结论的当然是负责此案的当地公安局,但对于我们数名记者几次登门采访,对方不是说领导忙于公务不便打扰,就是干脆说领导外出,迫使我们一次次无功而返。一次,我和赵世龙一起在北江分局把一位负责此案的领导堵在了办公室里,对方一脸无奈地吐露实情,此案目前还在侦察之中,尚未完全破案,所以无法向新闻单位提供什么;就是有案情要公开,他们也只能通过市局,或是省厅向外公开,因为此案的社会影响太大了……看来,要想从警方那儿获知案情审讯情况,暂时是不可能的了,单凭案发现场几个目击者的说法也不能对此案的真相盖棺定论。作为记者,我们必须从多方面着手,最终以无懈可击的事实来说话。由于受害的卖花女孩此时已被警方安排在绝对隐蔽的地方保护起来,不与任何人接触,所以尽管记者挖空心思,也没有一个人知道她在哪里。后来,我和赵世龙好不容易打听到,卖女被警方"
照顾"
在韶关公安局下属的一个家属院里。我们立即赶过去,但还是没有找到她。听说当天夜里警方又将她转移。后来,我和赵世龙特意租了一辆面包车,带着广州电视台的谭军鸿等记者,四处寻找卖花女,但都是无功而返。最后,只好想方设法找到与她亲近的人再了解些内幕消息,希望有所获,爆出猛料来。听说小荣当地还有一位表姐,与她是一个村的,这位叫云姐的外来妇女,就在韶关警备区附近一条马路上开了一家湖南菜馆,生意不错。我们设法探听到一个重要情况:案发后,就是这位云姐带着小荣前往医院做检查,同时警方还多次找过她询问有关情况,小荣平时除了卖花外,有空就去云姐餐馆帮忙,时常在那儿吃住。但当我和赵世龙一行好不容易找到那家湖南菜馆,确认老板娘就是我们所找的那位云姐时,她敏感地对此事避而不谈,并拒绝一切媒体的采访。我们的计划刚开始就吃了闭门羹。我们还看到,当我们刚找到这家湖南小菜馆时,人还没有坐下,《羊城晚报》和《新快报》的记者也后脚赶到了,接着,《广州日报》摄影记者颜小明和他的同事也随后而至,很快,几家媒体的十多名记者均不约而同地赶到了,济济一堂。不由让人想起了几年前轰动一时的、由国际影星张曼玉和梁家辉等人主演的香港电影《新龙门客栈》里的有关镜头。据云姐说,她是小荣的邻居。两个月前,小荣跟随着几个老乡来到了韶关。由于她的年龄太小,在这儿不好找工作,最后通过老乡的介绍,好不容易找到一位同是湖南人的卖花老板,让小荣跟着她一起卖花。云姐说,案发当晚,和小荣一起到金都酒店卖花的另一名卖花女得知小荣被人强奸后,忙打电话到老板家,但老板当天已去了广州。这名卖花女当即骑上自行车赶到云姐工作的地方。云姐一听急了,忙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搭摩托车赶到金都酒店。当时酒店围观的人不少,公安人员早已来到现场调查取证。公安人员说不关她的事,她要见小荣也不行,便只得回去。晚上大约12时,公安人员又开车找到她,一起陪小荣去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做检查。由于妇科已下班,门诊检查未果,云姐遂将小荣领回。21日上午,在公安人员陪同下,云姐带着小荣去市妇幼医院做了有关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