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火车站午夜惊魂 强奸卖花女案扑朔迷离…
云姐还对我们说,当时小荣是被蔡尚斌卡住脖子,强行拉进卫生间,由于惊恐万状的小荣拼命挣扎,以致她的脖子上还被勒出了几条明显伤痕。当时她在案发后带着小荣前往医院时,小荣亲口告诉她详细过程。她还告诉我们,就在案发第二天,公安局的人又找到她和小荣,同时还来了两位女民警,他们说为了更好地保护小荣,上级有关领导决定委托他们对小荣进行特别守护,然后他们就她带走了。刚开始,小荣被安排在北江分局的民警宿舍,后来,由于要求见她的人太多,办案人员很快又将她转移到他处,具体在哪儿,她现在也实在是不知道,但她相信,小荣一定被照顾得不错,她和关心小荣的老乡们都很放心。在采访完云姐后,我和小左又马不停蹄地赶往韶关市妇幼医院。有一位女护士长悄悄向我们证实,案发后,那个湖南女孩的确是在他们医院做的检查,妇科医生的结论是,"
处女膜呈新鲜破裂"
。这无疑铁证如山,当时的卖花女无疑受到了歹徒摧残。27日,韶关市妇联主席李幼章和副主席甘义娣对我们几位记者称:9月25日夜晚,经过她们的多方争取,她们与有关人士探望小荣,当问及她的年龄时,小荣回答说今年已14岁了,但守护的两名女警则说,这孩子还不到13岁。几位"
娘家人"
看到她个子不高,身子单薄,整个身体还没有完全发育,也不相信她已经有14岁了。我们同时获悉,小荣出事的第二天,韶关市妇联有关领导特意去看望了她,这也就是说,从官方的角度来说,除了警方知情外,还有女同胞的娘家人当地妇联有关领导也知晓有关情况。在这个时候,我们决定将采访的重点放在韶关妇联的有关领导身上。27日下午,得知《南方日报》和《羊城晚报》两家来自广州的省委机关报的几名记者一起来访时,韶关市妇联主席李幼章及专管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的副主席甘义娣当即表示愿意接受采访,而且她们还特意前往记者下榻的宾馆,在我们的房间内共同接受了几家报社记者的采访。"
小荣肯定被歹徒伤害过!这不会有错,我们妇联已经在案发后对此事作了调查,她受到伤害已是毫无疑问的。"
一见到我们这几位早在房间等候多时的记者,韶关市两位妇联主席如是说。她们还透露,目前,受到伤害的卖花女小荣情绪稳定,已受到专人保护。就"
9·20"
强奸卖花女案,李幼章和甘义娣表示愿意借助《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和《南方周末》,代表全市所有姐妹们以及市妇联,发表以下4个观点:第一,希望有关执法部门一定要依法严惩摧残未成年少女的暴徒蔡尚斌。作为妇联领导,她们对在现场不阻止暴徒恶行的公路局局长,法庭庭长及其他有关人员的麻木不仁深表愤慨!要求有关部门要依法追究这几个主要涉案人员的责任,给予他们党纪、政纪处分。第二,强烈呼吁全社会为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健康的环境。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应依法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要以《未成年人保护法》来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护他们的身体健康。第三,强烈呼吁有关部门,要马上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和取缔各类娱乐场所的色情服务,决不允许类似"
三陪"
之类的丑恶现象存在。第四,作为妇联,一定要旗帜分明地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坚决与"
黄赌毒"
及社会上各类危害妇女儿童的丑恶行为做斗争。我们根据有关韶关市妇联领导访谈写就的两篇报道,于第二天,即9月28日以《小荣肯定被歹徒伤害过!》和《小荣是幼女还是少女目前各方面说法不一》为题,同时发表在这一天的《南方日报》和《南方都市报》的头条显著位置上,署以我和赵世龙、实习生左志红三人的名字。10月3日,韶关市北江检察院决定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蔡尚斌,以涉嫌包庇罪批准逮捕孔均林、谢树东,潘中灵免于追究刑事责任,接受党政纪处理。邹国良由于当时的身份比较特殊,被隔离审查,具体情况外界一律不知。10月初,广东省委宣传部发出通知,案件尚在审查中,省内各媒体一律禁止报道。至此,这宗在海内外造成了极大反响,广东省内外持续了七八天热潮的"
强奸卖花女案"
才算告一段落。在这几天中,我代表《南方日报》,与实习生小左一起,在韶关连续作战多日,不仅为当时我所供职的《南方都市报》发出了十几篇相关报道,而且还有七八篇在广东省委机关报《南方日报》的头条显著位置予以发表,其中有两篇是独家新闻,受到了报社高层领导的表扬。由于赵世龙所在的《南方周末》是周报,结果他花了一个多星期采写的报道还是胎死腹中了。虽然当时由于一些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使本案在当时社会各界兴起多种版本,声浪不一,但事实终究是事实,犯罪嫌疑人最终也被绳之以法,然而留给社会各界思考的东西却难以一言蔽之。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当初没有众多新闻媒体的介入,没有众多新闻记者不畏压力,不畏强权,勇于冒着生命危险深入相关各层挖掘内幕,充分行使舆论监督职权,最终以新闻人的正义和良知将此案真相及时向全社会公开,促使有关部门大力破案,我想,结果也许会是另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