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回归线》第二十章(1)
〔尾声〕不久以前,我走在纽约的街道上。亲爱的老百老汇。这是夜间,天空一片东方式的湛蓝,像机器开动时,巴比伦街上宝塔顶篷上的金子一样闪闪发光。我在那里站了一会儿,看着橱窗里的红色灯光。音乐一如既往地响着——轻快,刺激,迷人。我孑然一身,而我周围却有成百万的人。我站在那里,突然感到我不再想念她;我在想我正写着的这本书。这本书对我来说,已经变得比她,比我们周围发生的一切都更加重要。这本书说的将是真话吗?全部都是真话吗?除了真话没有别的吗?老天爷作证!我一边拼命想着这个关于“真话”的问题,一边一头扎回到人群中去。我一再向别人叙述我们的生活环境。我总是说真话,但真话也可能是谎言。真话是不够的。真理只是不可穷尽的总体的核心。我记得我们第一次分开的时候,这个关于总体的想法揪住了我的头发。她离开我的时候,假装,也许她真的相信,这对我们的幸福是必要的。我心里知道,她试图要甩掉我,而我却太懦弱了,不敢向自己承认这一点。但是当我明白,她没有我也行,哪怕是在有限的一段时间内时,我试图阻挡的真理开始以惊人的速度增长。这比我以前经历的任何事情都痛苦,但是它也有治疗作用。当我空空如也时,当孤独已经到了无法再孤独的地步时,我突然感到,为了继续活下去,这种不能忍受的真理必须合并到大于个人不幸的范围中。我感到我已经不知不觉地转入到另一个领域,一个质地更加坚韧、更富有弹性的领域,就是最可怕的真理也无力摧毁它。我坐下来给她写一封信,告诉她,我一想到失去她,就感到如此痛苦,以致我决定开始写一本关于她的书,来使她不朽。我说,这将是一本以前没有任何人见过的书。我欣喜若狂地漫笔纸上,写得正来劲的时候,我突然停下来问自己为什么如此高兴。在舞厅底下经过,我又想起这本书,我突然明白,我们的生活已经结束;我明白,我正在计划写的这本书不过是一个坟墓,用来埋葬她——以及曾经属于她的我。那是好些时候以前的事,从此以后,我就一直在试图把书写下来。为什么这事如此困难呢?为什么?因为我无法忍受“结束”的想法。真理在于这种关于结束的知识中,它是残酷无情的。我们可以了解真理并接受它,要不我们可以拒绝了解真理,既不死亡,也不再生。以这种方式,就可能永远活着,这是一种像原子一样完整、安全,或者一样分散、不完全的消极生活。如果我们走这条路走到一定程度,连这种原子般的永恒性也会让位于虚无,宇宙本身就会崩溃。几年来,我一直在试图讲这个故事;每次一开始,我都选择了一条不同的路线。我就像一个想要环航地球,却认为没必要带罗盘的探险家,而且,由于如此长久的渴望,故事本身就已经像一个巨大无边的筑了堡垒的城市,一再梦见这个故事的我在城外,是一个流浪汉,来到一个又一个城门跟前却因精疲力竭而无法进入。我的故事就在城里,可是这个城市却永远将我这个流浪汉拒之门外。尽管始终看得见,却永远到不了,这是一种在云中飘渺的鬼堡。从高耸入云的雉堞上,稳定不变地成楔形队形飞下成群结队的白天鹅。它们以青灰色的翅膀尖掸去了使我眼花缭乱的梦幻。我双脚乱动;刚站住就又不知所措。我无目的地漫游,试图站稳了不再摇晃,从而可以好好看一眼我的生活,但是我身后留下的只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足迹,这是刚被砍掉了脑袋的鸡一阵乱扑腾乱转圈所留下的。无论何时我试图向自己解释我的生活所采取的独特方式,就好像我回到了第一推动力,必然要想起我初恋的女子。我感到好像一切都是从那件夭折的事情开始的。这是一件**狂式的不可思议之事,同时又很可笑、很可悲。也许我有幸吻了她两三次,这是一个人专门为女神保留的吻。也许我单独见过她几次。她当然连做梦也没有想到,有一年多的时间,我每天夜里从她家门前走过,就希望能在窗户上看她一眼。每天晚上吃完饭,我从饭桌上站起来,走好长的路到她家去。当我经过她家门前时,她从未在窗前出现过,而我则从来没有勇气站在她房子前面等待。我来回从窗前走过,来来回回,但是连她的影子也没有见着。为什么我不给她写信呢?为什么我不给她打电话呢?我记得有一次我鼓起足够的勇气请她去看戏。我带着一束紫罗兰到她家,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惟一的一次为一个女人买花。在我们离开剧院时,紫罗兰从她胸口掉下来,我慌乱中踩到了花上。我请求她不要管这些花了,但是她坚持把它们捡起来。我在想,我有多么笨拙——只是在很久以后我才回想起她俯身捡紫罗兰时向我投来的嫣然一笑。这是一场彻底的惨败。最终我逃走了。实际上我是在逃避另一个女人,但是在离开城市的前一天,我决定再见她一次。那是下午三四点钟,她出来在街上,在有栅栏挡开的通道上,同我说话。她已经同另一个男人订婚;她假装对此很高兴,但是,尽管我很盲目,我也能看出,她并不像她假装的那样高兴。只要我发话,我肯定她会甩掉那个家伙,也许她会跟我私奔,但我宁愿惩罚自己。我若无其事地说了再见,像死人一样走过街去。第二天早晨我前往西海岸,决定开始新的生活。新的生活也是一败涂地。我死在了丘拉维斯塔的一个大农场上,我这个走遍大地的最悲惨的人。一边是这个我爱的姑娘,另一边是我只对她感到深深怜悯的另一个女人。这另一个女人,我同她生活了两年,但却像过了一生的时间。我二十一岁,她承认是三十六岁。每次我看见她,我就对自己说——在我三十岁的时候,她将是四十五岁,在我四十岁的时候,她将是五十五岁,在我五十岁的时候,她将是六十五岁。她眼睛底下有细细的皱纹,是笑纹,但终究是皱纹。在我吻她的时候,这些皱纹就成十倍地增加。她容易发笑,但她的眼神很哀伤,十分哀伤。这是亚美尼亚人的眼睛。她的头发曾经是红色的,现在成了用过氧化氢漂白的冒牌金发女人。除此之外,她是极可爱的——一个维纳斯式的身体,一颗维纳斯式的灵魂,忠实,讨人喜爱,知恩图报,总之是一个真正的女人,只是她年长十五岁。这十五岁的差异使我发疯。我和她一起出去时,我只想——十年以后会是什么样呢?要不然就是:她现在看上去有多大年纪呢?我看上去年龄可以和她相配吗?一旦我们回到房子里,一切就都没有问题了。上楼梯的时候,我会把手指伸到她的裤裆里,这常常使她像马一样嘶叫。她的儿子已经差不多有我的年纪,如果他躺在床上,我们就会关上门,把我们自己锁在厨房里。她会躺在狭窄的厨房桌子上,真是妙不可言。使这更加妙不可言的事情是,我每干一次事,就总是对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明天我就要溜之大吉!然后,由于她是看门人,我会下到地下室,为她把垃圾桶滚出去。早晨,她儿子去上班,我就爬到屋顶上晒被子。她和她的儿子都有肺结核……有时候没有桌上的较量。有时候,我由于对一切感到无望而像被掐住了脖子一般,我会穿上衣服到外面散步。我时常忘记回来。而当我忘记回来的时候,我比往常更加痛苦,因为我知道,她会睁着两只伤心的大眼睛等我回来。我会像一个有神圣职责要履行的人那样回到她身边,我会在床上躺下,让她抚摸我。我会研究她眼睛下面的皱纹和她正在变红的头发根。像那样躺在那里,我会经常想到另一个人,我所爱的那个人,我会很想知道,她是否也躺着干这事,或者……那一年里我365天都要走那么长一段距离!——躺在另一个女人身边,我会把那时走的路再走一遍。后来有多少次我重新体验了这些散步呢!人类所创造的最乏味、最凄凉、最丑陋的街道。我痛苦地重新体验这些散步,这些街道,这些最初就粉碎的希望。窗户还在那里,但是没有梅丽桑达;花园也在那里,但是没有金子的光彩。一遍又一遍走过,窗户上始终空荡荡的。昏星低垂着;特利斯坦特利斯坦:中世纪西欧爱情传说中的人物。——译者出现了,然后是菲岱里奥菲岱里奥:贝多芬作曲的歌剧中人物。——译者,然后是奥伯龙奥伯龙:欧洲神话传说中的小鬼之王。——译者。九头狗用它所有的嘴吠叫。虽然没有沼泽地,我却听到青蛙到处叫。同样的房子,同样的电车路线,同样的一切。她躺在窗帘后面,她等着我经过,她正在做这做那……但是她不在那里,从不,从不,从不。这是一场大歌剧呢,还是街头艺人的手摇风琴演奏?这是扯破金嗓子的阿玛托;这是《鲁拜集》;这是珠穆朗玛峰;这是无月亮的夜晚;这是黎明时分的抽泣;这是装模作样的男孩;这是《穿靴子的猫》《穿靴子的猫》:意大利民间故事集作者斯特拉帕罗拉(约1480—1557)的故事作品之一。——译者;这是莫纳罗亚莫纳罗亚:美国夏威夷岛中南部火山。——译者;这是狐皮或阿斯特拉罕羔皮,它不由任何材料构成,不属于时间范畴,它是无穷无尽的,它周而复始,在心底里,在喉咙的背部,在脚底心,为什么不就一次,就一次,看在基督的分上,就露出个人影,哪怕就轻轻动一下窗帘,要不在窗户玻璃上哈口气,不管什么,只要有那么一次,哪怕是谎言,只要能止住痛苦,使这来来回回的徘徊停下……走回家去。同样的房子,同样的灯柱,同样的一切。我走过我自己的家,走过墓地,走过汽油罐,走过电车库,走过水库,来到开阔的乡村。我坐在路边,双手抱着头抽泣。我真是个没用的家伙,我无法拼命压抑我的情感,从而使血管爆裂。我愿意痛苦得窒息过去,然而却生出了一块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