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第 135 章
此为防盗章,订阅率60%可秒看李玉凤睡了个午觉,醒来时候天色已经擦黑,晒谷场上的广播里又传来了女播音员高亢的口号声。
这样的口号声有一种特别的魔力,能让一个神情懒散的人瞬间就精神振奋。她起来在井边打水洗了一把脸,就听见大嫂张翠芬在灶房门口喊她。
“玉凤,过来吃完饭吧。”
昨天陈招娣熬好的鸡汤上桌了。
一只三斤重的老母鸡,一半熬汤,一半红烧,加上切块的土豆,炒了搪瓷盘里一大盘。
李家虽然日子好过些,可这样的硬菜也不是天天有的,只有周末李大虎和张翠芳回来,陈招娣才会让餐桌上多谢肉腥味。
但一大家子九个人,一人一筷子鸡肉就没了。
按说像李玉凤这样睡迟了过来的,估计连个鸡屁股都没得吃了,可陈招娣偏心,早就把鸡腿上最好的那块肉放在了她的碗里。
李家四个兄弟习以为常,半点不觉得他们妈的做法有什么问题。刚开始两个儿媳心里还觉得不爽,如今也习惯了……她们也不求吃上鸡腿肉,现在这个世道,能吃上鸡翅膀的皮都算好的了。
王爱华家本来就困难,没嫁给李二虎之前,别说肉了,连肉汤都没喝过几回,所以如今虽然比不上李玉凤,但想一想也比过去好过多了。
在农村,只有像这样有壮劳力的家庭,才能有口饱饭吃。
“老大媳妇,吃完饭喝完鸡汤补一补。”陈招娣对张翠芳还是很好的,她如今怀着孩子,这可是老李家的第一胎,一家人都盼着呢。
张翠芳乖乖听话,明天她和李大虎又要回公社去了,她们在公社里虽然吃公粮,但平常也是舍不得吃肉的。李大虎又是一个孝顺儿子,每个月一斤的肉票都要上缴给家里,以前连她自己这份都要上缴,后来她有了身孕,陈招娣才算是让她自己留着了。
可那一点肉也不够塞牙缝的,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怀了孩子之后,就特别能吃,她自己的肉吃完了,就只能跟着李大虎回家来蹭肉吃。
“我明天走的时候,把那些晒干的大骨头都带出去。”国营药店里如今正收剃光了肉的大骨头,拿去做钙片用,所以李家平常吃过的骨头都是不扔的,晒干了还能换钱和肉票。
“你喜欢吃骨头汤,下周再带一些回来,家里柴火炉灶炖的才好吃。”陈招娣估摸着是大儿媳吃光了自己的肉票,想着回来打牙祭了,她如今怀着孩子不能不让她吃啊,可要是把肉票给她,她自己一个人吃,那全家那么多张嘴,岂不是都吃不到,所以还是买回来一起吃的好。
“好叻,我记着了!”她就在供销社当营业员,只要有票据,买卖东西还是很方便的。
李大虎听她这么说,倒是蹙了蹙眉心,紧张道:“你少吃点吧,大夫说孩子太大不好生,我妈怀双胞胎的时候肚子也没你现在这么大。”
张翠芳一听这话,顿时有些生气,可想一想他这根深蒂固的想法,只怕是一时半刻改不了的。
“哥,你就让嫂子吃嘛,再说了,买回来全家可以一起吃,最近农忙,家里人都要补一补的。”李玉凤都觉得看不过去了,他听过顾家宠妹的,但也不至于克扣了自己媳妇儿啊……她以后找对象可不能找像李大虎这样的,要家里也有一个跟自己一样受宠的小姑子,一准气死。
这么一想……好像赵国栋确实没有妹妹耶?
……
晚上天气阴凉了下来,社员们纷纷开始出动。
李玉凤在站在井口边上洗头,这年头连她最有记忆的国货蜂花洗发水也没有,陈招娣给她从路边上的木槿树上摘了新鲜的木槿叶,用温水把树叶洗干净,再揉搓出泡沫来,帮她整理这一头乌黑的长发。
陈招娣实在太喜欢这闺女了,她小时候是长姐,爹妈身体又不好,她把一对弟妹带大,也不知道吃了多少苦,所以现在对李玉凤,那真是心尖尖上一样捧着。
“你晚上要是困了,就早点回来睡觉,仓库那边蚊子多。”整个生产队的粮食都在仓库放着,那里是禁止明火的,连艾草都不让薰,好在现在天气还不至于太炎热,可以穿上长裤。
李玉凤伸手整理着自己及腰的长头发,木槿叶洗出来的头发特别柔顺,还带着淡淡的馨香,虽然没有什么护发素,但抚摸上去却一点儿也不觉得干涩。
这个年代有着比后世艰苦很多的生活条件,但同时也保留了一些古老的传统,让人值得称道。
李玉凤用粗重的麻布把头发拧干,就着还带有热气的晚风,往晒谷场那边去。
社员们已经排着队伍开始领农具了,马秀珍看见李玉凤到了,伸手招呼她过去。
这个季节太阳要到旁晚六点才下山,但到下午四五点的时候,太阳就不辣了,大家伙想借着天亮多干一些,所以四五点的时候,就已经有人过来领农具了。
马秀珍忙到现在还没吃上晚上,脸颊上挂着汗珠,她理了一个江姐头,用一只黑发夹把垂下来的刘海固定到一旁,看上去整洁清爽,整个人都显得干净利落。
“你来了,那我可以回去吃饭了。”李玉凤听她这么说就有些不好意思了,她这时候才回去,食堂里估计都只剩下剩饭剩菜了。其实知青宿舍就在后排,她随便请个人帮她替一下,并不是什么很难的事情。
不过最近抢收,大家伙在田里干得都很辛苦,没人会想到这些也很能理解。
“你快回去吧,等吃完了饭先洗个澡。”李玉凤在办公桌前坐了下来,抬起头对马秀珍道:“你可以晚一点过来。”
她往队伍里面看了一眼,没看见赵家那两兄弟,便低头翻了翻手边的工作手册,果然瞧见他们两个都已经登记过了。
这种农忙时候起早贪黑的干,还真是辛苦。
……
赵国栋睡了一会儿就起来了,白天光线好,干起农活来效率也快,黑灯瞎火的时候终究不方便,况且听广播里的天气预报说,今天晚上还要下雨。
他一早就和赵家栋来仓库借了农具,看见李玉凤还没过来。
全卫星大队最懒散的人就是李玉凤了……别人家怀娃的孕妇也没有她这样好的待遇,有一个做大队长的爹,她就跟戏文上唱的公主一样,清闲又享福。
麦子割了一垄还有一垄,赵国栋抬起头,看了一眼望不到头的麦浪,这场夏收要在五天之内完成,五天之后,公社就会派农耕队的拖拉机手来大队犁田,月底的时候,就要把这些全部变成水田,再迎来今夏第二场农忙。
腰间的肌肉有些酸痛,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很容易让人腰肌劳损。赵家有传统的跌打手艺,赵满仓身体不好,下地不是一把好手,但到了这个季节却也忙的不可开交,靠替别人按摩推拿治跌打,换一些吃用回家。
他已经一连干了两天,今天回去也要让老爹给捏一把了。
“哎哟!”
不远处的麦田里忽然传来一声惊呼,赵国栋转身,看见刚才露出一个头的赵家栋忽然不见了,他丢下镰刀急忙往他那儿奔过去,见那臭小子捂着脚脖子,皱着一张小脸不敢看他。
“说打嘴就打嘴了吧?今儿一早是谁取笑人来着?”他们农民一年几季收割,靠得就是手里这一把镰刀,可以负责任的说,估摸着没几个人没被这镰刀给伤过。
“这刀磨太快了。”赵家栋皱了皱眉心,面上讪讪的,他今天一早还说人李玉凤呢,一眨眼自己就也割上了,还有什么脸面说人呢!他把裤管卷起来了一些,打算就近找个河沟洗一洗,被赵国栋给拦下了。
“拿这个草药涂一涂,很快就好了,你先回去吧,剩下我来。”
这个年代,友谊牌的小白瓷瓶在农村还是不多见的,在这明晃晃的月光下,就显得格外润泽莹亮。
赵家栋接过来打开一看,里面是磨得又细又烂的草药膏,闻上去还有淡淡的药香。
“哥,你出来割麦子,还带着这个呢?”他这傻小子什么都不懂,心里还埋怨:“你就一准知道我会被镰刀给伤着了?你也忒小看我了……”
“我不小看你,你是怎么伤的?”赵国栋心里又气又好笑,不过也幸亏他这弟弟头脑简单,要不然他咋下得了台呢!
……
领镰刀的社员们很快就离去了,李玉凤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空闲的休息时间。这仓库里的蚊虫有些多,她搬了一张春凳,坐在晒谷场边上的老槐树底下,拿着手里的蒲扇赶蚊子。
这时候住在后排的几个知青才从宿舍里走出来,李玉凤知道他们要去领农具,坡着脚走过去。
其实伤口已经不疼了,但是因为怕结痂的地方开裂,她走路都很小心翼翼。
等把镰刀都分好了,他们三五成群要出发的时候,刘振华忽然停下了脚步,转身走到她身边,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小小的膏药,放到办公桌上道:“玉凤,这是我在国营药店买的,说是可以治疗各种伤口,祛疤美容的。”